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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妹妹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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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6日】我曾是一個子宮癌症病人,醫院說我最多能活三個月。然而我有幸得大法,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淨化身體、淨化心靈,道德昇華,病魔漸漸的消失了,身體強壯起來,我的不好的思想漸漸的修掉了。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幾年來在大法中受益匪淺。

2002年9月,我和女兒參加婚禮,交談中我說起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在大法中如何受益,如何起死回生,遭壞人舉報被他們抓走後,我正念走脫了。當天我家被公安包圍,10多輛警車,20多個惡警把我家抄了個底朝天,東西到處都是,連床都被拆了拿走了,大法書籍和講法帶也抄走了。有三個惡警氣急敗壞的呆在我家不走,在我家吃,在我家住,還擺上桌子打起麻將來,這哪像人民警察,活像土匪!他們住了一個星期不見我回來,就到外面四處找人,我家所有的親屬都找遍了。86歲的舅舅被他們拉出去,嚇得他老人家膽戰心驚。他們又到北京去找我,還去了我兒子的學校,叫兒子領著去他爺爺奶奶家抓我。空手而歸後,局長拍桌子說:「一個50多歲的法輪功都抓不到,真是白痴。」就這樣,公安局、610的人常常到我家騷擾。過年了,他們又住進了我家。在這樣騷擾下,愛人和我離了婚、賣掉了房子後離開了本地。我被害得家破人離,連我病退的生活費也不給了。

抓不到我,這些惡人就加重對我妹妹的迫害,把她從寶泉嶺轉到外地,提外審酷刑折磨。惡警逼她說出我在哪裏。北方的10月份正好是秋雨連綿,天氣很冷,妹妹穿著短袖襯衫,12天不給飯吃,不通知家裏,打得不能動了,惡警看快要死了,把人送回寶泉嶺看守所,三個月後妹妹的胳膊還不好使。妹妹被送去勞教之前,一個惡警說:「拿錢吧,不然就勞教了!」家裏拿不出錢來,最後妹妹被勞教了三年,在體檢時發現有嚴重的心臟病,勞教所不收,他們不甘心,就把勞教所的人接到佳市一家大飯店吃飯,就這樣,妹妹被送進勞教所勞教。

我就這樣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2003年我和孩子租房子時,有一個同修去了我住的地方被舉報了,6個惡警打開兩道門,進屋就開始翻東西,把我帶到了安慶派出所。我的大法書籍、錄音帶、手機、電話卡及380元錢都被拿走了,執法人員成了搶劫犯。他們把我送到了看守所關了三個月,後非法判了三年勞教。體檢時發現我有心臟病、癌症,勞教所拒收,家人為了辦我出來被勒索了20000元錢。

直到現在,我還在外面流離失所。江××迫害了多少善良的百姓,像我一樣流離失所、妻離子散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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