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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李桂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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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5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大法弟子李桂芳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被多次抄家、三次拘留、兩次教養、開除公職、黨籍,被敲詐勒索。

李桂芳在沒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多病一直不見好轉,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處處按真善忍做人,卻遭到非人折磨。

在99年7-20以後,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利用廣播、電視、電台、報紙等所有宣傳輿論工具攻擊、謾罵、誣蔑法輪功師父。在整個宣傳中,全是造假的欺騙和謊言。李桂芳憑著自己的良知和對大法的堅信,按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去北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就被警察劫持綁架,不允許上訪。李桂芳說:「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怎麼能不讓上訪呢?電視上的對於法輪功的詆毀宣傳全是假的,我們是親身受益者,是來說句真話的,怎麼能不讓呢?」

警察說:「為法輪功上訪,上邊有令,不允許!」就把她們拉到天安門派出所。兩小時後,駐京辦的警察去接,一進屋就氣呼呼的說:你們都來幹啥?大過年的也不讓我們過好年!」

李桂芳說:「大過年的誰都想和家人團聚,幾千里路誰也不想來,這麼好的功法遭到蒙冤,師父被誣蔑,我們都是受益者,怎麼能在家過好年呢!法輪功從92年傳出到現在,已有7年時間,沒有一個來北京的,都按照功法的要求好好做人,誰來北京幹甚麼!」

那位警察說:「就你說這話,都應該槍斃你!」李桂芳說:「我是在告訴你真象!」

到了辦事處,警察搜淨了李身上帶的錢和物,然後把她非法拘禁起來,甚麼也不讓幹。幾天後,單位領導和佳木斯市向陽分局警察將李桂芳帶回佳木斯前進分局,逼迫寫不煉功的保證,不寫就投入看守所關押,當時正好是大年三十,家人都非常痛苦。

到了看守所裏,吃的是玉米麵窩頭,喝的是沒有洗過的菜做的湯,放幾片菜葉,住的是4-5個人一床被的地鋪,擠得立著肩互相抱著腿睡覺,半夜起來上廁所回來就沒有地方住,接觸的全是各種形式的犯罪人員,整天「碼大排」(坐板)低著頭不讓說話。管教說罵就罵,幾天一翻號,翻到大法書就搜走,要書就罵、就打,公安幾天一提審,問煉不煉,說煉就繼續關押。

開始送去時開的是15天拘留的票子,一關就是幾個月。後來大法弟子們悟到:我們沒有犯罪,不能承受這樣的無理的關押,找有關領導談話。領導不來,這些大法弟子就集體絕食抗議,又遭到警察殘忍的灌食。警察弄來一幫刑事犯,把玉米麵裏面加上涼水和鹽用很粗的管子往嘴裏插,插進去再拽出來,來回多次。有一次看守所姓黃的男醫生騎在一個女大法弟子身上拿著鐵物撬牙,牙都被撬壞了還不罷休,一直把管子插進去迫害完為止。

每次灌食時都有好心人流淚。有個刑事犯對李桂芳說:「大姐你50多歲了,讓他們這麼折磨幹啥,我替你寫不煉了,你覺得好,回家再煉唄!現在好人難做,沒人說理!」李桂芳就跟她說大法如何好,和要說真話的道理,告訴她善惡必報的道理。那人說:「你們老師真好,大法真好!」「你們真的都是好人,我出去也煉!」

李桂芳被送入看守所後,家屬就不停的要人,一直被押了兩個多月,市公安政保支隊陳萬友勒索家屬交4000元保釋金才同意放人。接人時,看守所按每天20元收伙食費,收了1200元伙食費。回家後家屬告訴她說單位將她開除黨籍、公職、另外又勒索交2000元現金,說是去北京接她的路費,就這樣幾十年辛苦的勞保費不給了,至今沒有生活來源。

在2001年1月8日晚,李桂芳接到電話,說她租的房子跑水了,讓她幫助收拾一下。李桂芳剛一到房子處,就被兩名警察架走了,綁架到港務局派出所。她進屋看到桌子上擺的全是大法資料,這時一下子就圍過來好幾個警察搜她的身,把身上帶的760元現金和鑰匙全部搜走,硬把她推到鐵椅子裏鎖上。然後一群警察一起逼供,讓她說出資料點的情況,她說不知道,這群警察有踢她的,罵她的、還有偽善套取的。她甚麼也不知道,邪惡還不斷的迫害她,她想上廁所也不讓去,一直迫害一天一夜後把她交給市局。在市公安局,局長李運陽、政保科的陳萬友又審她一頓也沒有結果,就這樣把她送入了看守所。

到看守所後,李桂芳絕食抗議,被看守所的警察強行灌食折磨。國保隊的陳永德、陳萬友、高東旭還不斷地非法提審她,也不管她的死活,每次都逼著她出來,逼不出口供,陳永德不是拽著她的頭髮往牆上撞,就是罵她、踢她。

在這期間,惡警還經常騷擾李桂芳的家人,各方逼供,搞得她家人非常痛苦,惡警還告訴她家人看守所不讓任何人接見。李桂芳在裏面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家人卻一點也不知道。

就這樣迫害了三個多月時,陳永德一看還沒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就變著招迫害,將她押向外地,提外審加重迫害。陳永德一上車,就指使手下高東旭給李桂芳戴緊手銬,李桂芳不讓,陳拿起電話給要去的地方打電話。車一到,就來了一個又高又兇的警察奔這裏惡狠狠的問:「你知道這裏是甚麼地方嗎?」李桂芳看著他。他又說:「你以為你是誰呀?在你們那裏沒人敢動你。」接著他的手就伸向李桂芳被銬的手說:「我給你捏殘廢了!」

當時李桂芳看著他笑了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人,我甚麼罪都沒有,咱們也沒怨沒仇的,我們煉功人都是對別人好,你想怎麼樣你自己決定吧!」那人罵了一會走了。晚上把李關入了禁閉室,是死刑犯待的地方,三九天窗戶沒有玻璃,用紙殼擋著,住的鋪板上放著兩層布就是褥子,還安排了一個邪悟者預謀套取李說出些甚麼。

後來,不法人員們提審李桂芳時,陳萬友說「你交出一個,馬上放了你!」李桂芳說:「我甚麼都不知道,我交誰呀?」他們一下午用了很多招,一看還是沒得到甚麼,下午馬上就翻臉了,陳萬友大喊一聲:「李桂芳,把臉轉向牆!」這時一個姓劉的馬上把李按下90度大彎腰。李桂芳50多歲了,身體非常虛弱,滿臉豆大的汗珠往下淌,還被反戴手銬。

李桂芳猛然站起來說:「你們把法律條文拿來,我看看我犯了甚麼法?我犯了甚麼罪?即使我犯法有法律制裁我,不要你們這樣對待我。你們沒有親朋好友姐妹兄弟嗎?你這樣對待我你們忍心嗎?」他們說:「那你不交人!」李說:「我不知道,我交誰呀?」整個一下午就這樣迫害她,到最後陳永德氣呼呼地說:「李桂芳,不用你不說,下半輩子我讓你在裏邊過!看你給家人多丟臉!讓你的親朋好友咋看你」李說:「我家人都知道我煉功身體好了,處處做好人,親朋好友都知道我是甚麼人!」

最後,陳永德拽起李的頭髮往牆上撞,陳萬友說:「李桂芳你真不夠意思,我們星期天都沒有休息,白陪你一天。」就這樣把李又送回禁閉室繼續迫害。3月7日又押回佳木斯看守所。

到同年5月,沒有任何手續,李桂芳被非法關入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這期間,提審時,省公安廳邱志博經常跟著。

到了勞教所,管教又是一頓搜查,內衣內褲全都脫下搜查,然後分到洗腦隊。12-13的平方的房子,放著四張床,一個屋子裏有三個邪悟的人,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勞教所企圖用邪悟人員來搞亂大法弟子的思想,每天還要不斷的更換床位,讓十多個邪悟人員一起圍攻洗腦,還放些污衊大法和師父的電視和錄像,還上課洗腦,灌輸邪惡謊言,並逼迫寫彙報。

在勞教所吃的是發霉的饅頭,每天起床還要把被子捏得有稜有角,捏不好就挨罵,有的挨打。60元買的破被套,收150元。

李桂芳由於長時間被迫害,不能學法煉功,風濕性心臟病、高血壓、腦供血不足等病狀全出,折磨得她整天睡不著覺,再加上邪悟者整天圍著她說一些邪理,當時她覺得頭暈腦脹,不清晰時讓邪惡鑽了空子。惡徒們逼迫她寫悔過書,李桂芳拿起筆來寫完這三個字就覺得不對,這時也就由不得她了,邪悟者圍上來好幾個,按著她的手寫,寫完搶著就跑。等李完全清醒後大哭一場,往回要此書,惡徒們說甚麼也不給。

李桂芳想,決不能讓邪惡陰謀得逞!接著她就寫了聲明上網,同時給勞教所有關管教寫信,告訴她們她寫的東西作廢!悔過是錯的。從此後,勞教所的一切要求,她都不配合。由於長期迫害,她身體極度虛弱,晚上上廁所時一下摔倒在裏面,很長時間沒氣,眼珠都定住了。經長時間搶救,李桂芳才醒過來,到市裏大醫院一檢查,醫生說她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勞教所才答應保外。

2002年4月9日,佳木斯市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每個警察有名額必須抓到三名大法弟子居留或勞教,永安派出所在4月9日一大早就去李桂芳家騷擾。李桂芳已經知道他們抓了幾個大法弟子,就沒給他們開門。警察就一直按他的門鈴,不開就打電話,騷擾不停。後來李桂芳正念走脫了。不法警察們就在李家蹲坑,李桂芳的丈夫下班回家一開門,他們一擁而入,到屋裏一頓大翻。因為沒抓到人,警察經常去李家騷擾,嚇得孩子總哭,給家人造成很大的痛苦。

2002年8月,李桂芳去親屬家串門,因為親屬身體不好,也想學法輪功,李帶了點資料前去看親屬,在途中被警察劫持,逼迫她罵法輪功師父。李桂芳說:「中國五千年文明之邦,你身為人民警察叫我罵人,你讓我罵誰我也不能罵。」

警察們一看李桂芳不罵,就將她綁架到向陽分局,到向陽分局警察讓報名,她沒報,三名警察拼死命的把她塞到鐵凳子裏。李桂芳當時不配合,警察往死裏迫害她,企圖讓她簽名、按手印和照相,李桂芳全不配合。警察就撕扯她強迫她做,當把她關入看守所時,李桂芳身上42處紫黑色淤血。當時看到的刑事犯說:「我只是在電視上看到被打成這樣的,沒想到今天我親眼看到了,他們怎麼這麼狠呢?真是沒有人性!」

因為李桂芳在向陽分局已經被迫害折磨,兩天一夜沒吃東西,警察送她到看守所時騙她說送她回家。這期間,市局的陳萬友、陳永德夥同向陽分局警察去李家再次搜查,多次騷擾家人。

來到看守所,李桂芳絕食抗議,那裏的警察根本不管她的死活,看守所的孫連生因她絕食把她「大」字形定在鋪板上,兩手不能動,生活不能自理。因為李桂芳不穿看守所的衣服,被管教袁海龍一頓毒打,打得口角流血,臉都腫了。李告訴他們:「我不是犯人,死也不穿!」最後,誰也不逼她穿犯人的衣服了。李桂芳被迫害得都不能走路了,每次警察來提審,都得人攙著。提審時,惡徒們想大做文章,李桂芳一看一架攝像機對著她,就看透了他們的陰謀,決不配合他們造假坑害百姓。惡警們一看實在沒辦法,一個警察一把拽住李的頭髮把她的臉對準攝像機,李當時指著他說:「這個鏡頭如果照上,法正人間時就是你們迫害大法弟子的見證!」後來也沒照上,灰溜溜的走了。

不法警察在看守所把李桂芳迫害了20多天,又強行把她送去勞教三年。

勞教所環境極度緊張,整天強制洗腦。因長期遭受迫害,李桂芳的身體極差,根本就吃不下飯,有一次她6天沒吃飯,勞教所不法人員就插鼻灌食,那種滋味非常難受。

到了10月份,勞教所把這些堅定的大法弟子關在一起迫害,整天坐小凳子,當時李桂芳骨瘦如柴,屁股硌得扒掉幾層皮,還整天抽搐,那他們也不放過,每天一直坐到晚上11.50分,誰一閉眼就加十分鐘。李桂芳跟他們講道理,被陳靜連踢帶打。

由於長時間遭受迫害,最後李桂芳的身體承受不了,心臟病、胰腺炎、腦供血不全,肺心病等都出來了,最後起不來床了,120多斤的人剩下70多斤了,最後醫院診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在奄奄一息的搶救中才得以保外就醫。

5年的迫害中,李桂芳經歷的迫害太多太多。這些迫害她的所謂「執法人員」實是邪惡之徒,執法犯法,嚴重違法亂紀,他們對李桂芳的迫害,觸犯了刑法238條的非法拘禁罪,刑法的239條綁架罪,刑法的243條非法侵入住宅罪。這些邪惡之徒迫害善良,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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