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25、7.20之時,陳永德在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任副局長,主要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陳永德親自策劃、組織並參與實施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堵截、抄家、綁架、非法關押、刑訊逼供、非法勞教等不法行動。他利用職權脅迫其部下及各派出所幹警共同犯罪,迫害法輪功不遺餘力,手段卑劣。
2001年2月,陳永德被調任市公安局國安支隊負責,市公安局政經文保支隊自此更名。他自上任起更加積極為邪惡賣命,串通省公安廳不法之徒王小溪(省廳副廳長)、邱志博(省廳一處現行科科長),夥同市公安局宋金和、李運陽、李樹卿等瘋狂犯罪。陳永德親自上陣,制定措施,組織警力,加大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力度。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上千人次,數百人被非法勞教,數十人被非法判刑,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各種形式的迫害,有的被抄家罰款,有的失去工作,有的失去學業,有的被逼流離失所。法輪功學員家屬及單位領導同事也因此遭受株連迫害,蒙受痛苦和財產損失。目前,佳木斯市已有陳英、張富、湯紅、趙福蘭、王淑君、畢加新、李鳳華、門曉華等8位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而失去寶貴的生命,陳永德等邪惡之徒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陳永德不僅策劃、組織和參與實施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勒索學員家屬錢財六、七十萬元之多(據不完全統計),還組織參與了搜繳、銷毀法輪功書籍、音像製品和相關資料的罪惡行動,起到了相當大的破壞作用,部份犯罪事實如下:
案例1:2002年1月8日,資料點被惡人舉報,陳永德、陳萬友等邪惡之徒親自查抄。非法抄走法輪功學員用於講真象的設備、紙張、耗材價值10多萬元,現金3000多元,大法弟子吳旭姝、董林桂被綁架。吳旭姝遭迫害被非法關押第五天生命垂危,送進醫院搶救,其家人被勒索錢財後釋放。董林桂被非法關押數月期間,陳永德、陳萬友等邪惡之徒多次對其非法提審,刑訊逼供,酷刑迫害後對董林桂判重刑升級迫害,董林桂現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案例2:2002年1月9日,邪惡之徒闖進大法弟子李鳳華家抄家、綁架了李鳳華、李香蘭、段某某(男)等數名大法弟子。陳永德等把抄得的真象資料和被破壞的資料點的資料放在一起,大肆進行電視炒作、造假。李香蘭、段某某被判刑,李鳳華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迫害生命垂危,抬回家後含冤去世。李香蘭現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段某某現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遭受迫害。
案例3:2002年4月在610的操控下,佳木斯市市公安局以陳永德、陳萬友為首的邪惡之徒,指使各分局派出所惡警對法輪功學員抄家、恐嚇、勒卡、非法抓捕、酷刑迫害、非法勞教判刑大法弟子。4月8日晚,三江食品公司大法弟子劉俊華再次被抄家綁架,大法書籍資料、2000多元現金、價值3000多元的手機等貴重物品被惡警搶走。劉俊華被非法關押佳木斯市看守所,陳永德、陳萬友等惡徒多次對其提外審實施酷刑迫害(佳木斯市看守所附近的佳木斯大學警官學校的犬營,是邪惡之徒提外審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個黑窩點,劉俊華、黃斌、吳啟蓮、許成華等多名大法弟子在這裏遭受過迫害)。劉俊華被迫害至生命垂危,又被送進佳木斯市勞教所繼續迫害。待身體稍有好轉,邪惡之徒又捏造偽證對其判刑,升級迫害。劉俊華現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監獄遭受迫害。
案例4:2002年5月上旬,惡人舉報,佳木斯惡警在佳東五百商店附近一住處綁架了董學豔、張慧茹、張祥(男,帶著自己的小孩)、李芹等六名大法弟子,惡警在此蹲坑又綁架了大法弟子姜國勝、張曉更,繼而在另一住處綁架了大法弟子孫岩。5月中旬,惡警綁架了大法弟子黃衛中、金秀鳳。陳永德、陳萬友等惡徒連續多日非法審訊逼供,董學豔、張曉更、姜國勝、黃偉忠、金秀鳳、孫岩等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
案例5:2002年12月19日,佳木斯市公安局國安支隊以陳永德為首的邪惡之徒,手機定位跟蹤,綁架了大法弟子崔勝雲和張寶英,隨即到一住處抄家綁架了大法弟子王玉紅、李紅、文英、左某某(男)和吳啟蓮。陳指使前進公安分局邪惡之徒王化民等,對被非法綁架的大法弟子進行刑訊逼供。王玉紅和左某某被非法勞教,張寶英被非法判刑,其他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家人被勒索錢財後放回。
案例6:2003年4月,在黑龍江省公安廳一處現行科惡徒邱志博和商某(在佳木斯蹲點迫害法輪功)的指揮下,陳永德夥同李樹卿、陳萬有和雞西公安局惡徒以土匪強盜的手段闖入法輪功學員陳麗娟的住處,非法抄家,主人不在,來做客的法輪功學員許成華被綁架,隔天在別處又綁架了陳麗娟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電腦及打印設備等被惡警抄走。許成華被綁架到佳東公安分局,邱、商二徒督陣,陳永德、李樹卿、陳萬友等親自上陣,施用多種酷刑折磨許成華。在非法審訊許成華時,陳永德表現最為窮凶極惡,貌似平心靜氣地盤問一些事情,卻乘其不備重拳猛擊她的胸部和腹部,腳穿皮鞋猛跺她的手和腳,致使許成華的腳趾後來全部變黑幾近脫落。在許成華被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陳永德、李樹卿、陳萬友等每天分四個班輪換,晝夜不停地對其進行刑訊逼供,許成華雙臂被惡徒扭到背後一個肩上一個肩下,雙手腕被手銬銬在一起,陳永德站在椅子上手拎手銬將許成華吊起、落下反復進行著,手銬勒進肉裏,劇痛難忍。邪惡之徒立「功」心切,根本就聽不進法輪功學員的善意忠告,多次對許成華提外審進行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陳麗娟被非法勞教,許成華被非法判刑(許已提出上訴,現仍被關押看守所)。
案例7:2004年3月,陳永德親自帶幾名惡警開車蹲坑、監控大法弟子吳旭姝家的住宅樓,連續數日。3月21日晚,陳永德糾集了幾十名惡警,調用六、七輛警車和四輛消防車,包圍了大法弟子吳旭姝的家,妄圖在黑夜的掩蓋下綁架吳旭姝。惡警利用消防車砸碎涼台窗玻璃鑽進屋裏,打開房門大拴,惡警們蜂擁闖進屋內,當時屋裏只有吳旭姝的婆婆一人,年近80歲的體弱老人受驚嚇,身心遭受嚴重傷害。惡徒們不顧老人的安危,抬著搶奪的物品揚長而去。大法弟子吳旭姝多次遭受嚴重迫害,被逼無奈流離失所已兩年多。兩年多來,陳等邪惡之徒不斷騷擾吳旭姝的家人,尋找她的下落。
陳永德追隨江××,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干擾、破壞和阻礙法輪功學員講清真象挽救被江氏謊言毒害的無辜世人,不僅害己還會殃及家人,更是危害他人,危害社會。迫害修煉人,天理不容,罪在不赦。陳永德等知法犯法,執法犯法,違反國家憲法,觸犯刑律,構成犯罪。依照我國刑法陳永德等已犯下數十種罪行,再次正告邪惡之徒立即停止作惡,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嚴懲!
陳永德涉嫌案件眾多,發此通報僅舉幾例以昭示天下,歡迎正義人士和善良人們收集、舉報陳永德等的犯罪事實證據。時機一旦成熟,必將訴諸法律,追究陳永德等一切罪犯的刑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