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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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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8日】

一,張長明,男,七台河新建礦工人,因堅定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抓捕,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然而勞教期滿,勞教所仍不放人繼續對他進行迫害。2003年春節後,惡警把他關在寒冷的小號裏,讓他坐老虎凳,由於長時間坐在冰冷的老虎凳上,又不讓上廁所,以至於他大便失禁。惡警還把食物扔在地上,讓他揀食,來折磨、侮辱他。

犯人梁金貴受惡警楊劍濤(迫害學員的惡警頭目)唆使,將雙手被銬的張長明拖進小號,由於用力過猛,梁的鞋面被扯開,可見其用力之大,其心之惡。楊劍濤還唆使犯人杜紅軍原化學製藥廠職工,對張長明實施更殘暴的迫害。用鐵釘子扎張的腳掌,刺了50多個洞。犯人張長海也在惡警的指使下,用鋪板擊打張長明的頭部。由於惡警和犯人的種種迫害導致張長明內臟損傷、吐血,終被迫害致死。

勞教所給家屬55000元封口,阻止其家人上告。惡警及主要責任人,還在逍遙法外,無任何人承擔法律責任。

二,大法弟子邵殿印,男,撫遠縣鴨南鄉政法委書記。被捕後也遭迫害。惡警出於私心,把紅小豆運進勞教所,奴役大法弟子為它們賺錢。每日的工作量很大,根本無法完成。邵殿印因完不成定額,被關進小號。六大隊惡警李玉芳指示犯人梁金貴、杜紅軍、李祥、張紅軍等對其進行迫害,逼其轉化,把邵殿印打成胸骨骨折,不但不給治療,還讓他坐鐵椅子。

三,大法弟子李井豐,男,樺川縣種畜場職工。被非法判勞教三年。他在勞教所背一句經文,即遭到背銬折磨,又坐帶稜小凳11天之久,且不讓睡覺。惡警王凱將裝有開水的瓶子放在李井豐的手背上,把他的手燙出了大水泡。由於不放風,監室內潮濕,被子都長毛了,以至李井豐的身上長滿了疥瘡,奇癢無比。惡警李玉芳不讓他騷癢,用這種辦法折磨李井豐。它們把李井豐銬在床上。惡警郭剛、張義軍唆使犯人於海洋往李井豐身上噴敵敵畏。農藥的刺激性太大,李井豐受不了,就去洗。它們不讓,把他銬在老虎凳上,用麻布把嘴堵上,用拳頭猛打他。惡警葛宏博用煙頭燙李井豐的手掌,其心甚惡。

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太多,無法一一列舉,只取其中二三事實,從中可以看出江氏集團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以示公眾,讓更多人知道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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