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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星報:加拿大猛烈抨擊香港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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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26日】該文譯轉自2003年6月24日多倫多星報。撰稿人是多倫多星報亞洲分社的馬丁-可恩(MARTIN REGG COHN)。

格雷厄姆稱安全條例立法提案令人憂慮,會使香港容易受到北京的鎮壓。

香港訊─ 加拿大加入了國際社會的批評聲浪,抨擊香港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提案,並警告說該立法將侵蝕香港不同於中國大陸的特殊性。

加拿大駐香港的最高外交官員,總領事托尼.伯格向香港政府傳遞信息,表示渥太華擔心該法案會使合法的異見團體被不公正地列為「顛覆組織」。

這一有爭議的國家安全法立法,即眾所周知的第23條,未能使港人在未來免於北京的任何鎮壓。

在訪問中國期間,加拿大外交部長比爾.格雷厄姆昨日進一步施加壓力,在一次採訪中他說香港必須採取糾正措施,以維護其獨立的法律制度。

格雷厄姆表示他仍對該立法感到憂慮,並敦促香港行使其完整自治權,而不是俯首聽命於北京。

他說:「我們對第23條嚴重保留,因為該立法模糊了甚麼是有損於香港的顛覆組織和甚麼是在中國的顛覆組織之間的區別。」

「我們敦促他們作出改變,以便更能反映這一事實,即香港必須有能力為其自身目的而定義甚麼是顛覆組織,而不是一味地繼承那些中國下達給他們的定義。」

上週北京一名發言人警告外國人不應干涉香港對立法的審議,因為這些是「中國內政事務。」對此格拉漢姆表示他毫不在乎。

這位外交部長說昨天在同中國官員的會議中,他重複了加拿大人對中國虐待被禁法輪大法(法輪功)修煉團體的抗議。北京已經將該團體定為「××」。

該香港立法的批評人士擔心法輪功將來會更易遭到鎮壓,因為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已被定為非法。

格雷厄姆引用著名的反對黨政治家,香港民主黨創始人李柱銘的話,敦促在很大程度上非民選的港府接受民主,以此作為反對潛在的濫用權力的最好保障。

在本月初接受星報的採訪中,李柱銘請求加拿大說服香港政府重新考慮這套立法提案。

在昨天的聲明中,總領館宣布「加拿大同其它國家一樣,表達對該法案條款的關注,」這一立法會禁止任何同被北京認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團體有聯繫的組織。

該立法中處理所謂「顛覆組織」的措詞會模糊香港獨立的普通法體系和中共的通常是獨裁的法律體系之間的區別。

加拿大的聲明提到了六年前英國將該前殖民地主權交還中國以來,決定香港同北京的自治關係的「一國兩制」框架,並警告說新法律「模糊了這種區別,並由此模糊了香港法律和大陸法律之間的分別。加拿大的觀點就是……保持這種區別是至關重要的。」

在加拿大干預之前,上週白宮發出強烈的批評聲浪,指出該立法「目前的草案,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損害當地的自由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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