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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煉功健康了的身體又被惡警迫害出許多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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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16日】我今年46歲,是一名大陸大法弟子。我在修煉大法前有多種疾病,長年吃藥,每年打二、三次吊瓶,中西藥吃了不少,錢花了不少,就是不見好轉,就在我極度痛苦的時候有幸得了大法,我明白了人有病是因為人生生世世做不好的事產生的業力所致,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人生的真正目的是返本歸真。我嚴格按照書中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一個好人,處處為他人著想,不佔別人的利益,時刻牢記師尊講的「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我認定這是真正的大法大道,決心一修到底。

99年7.20以後,我看見無數的大法弟子都冒著生命危險前赴後繼地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我也應該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因為我上訪,先後三次被非法拘留,多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並被罰款4300元。在拘留所裏,惡警用電棍電,用冷水潑,用腳踢,也改變不了我修大法的心。

有一次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碰到一位湖南的女大法弟子,由於她不說姓名,被警察打得她下頜青黑,整個臀部全部都成了血紅色,使得她不能坐不能蹲,最後惡警才放她,她又去正法,又被惡警抓了去。

一次我去上訪被警察從半路上抓回,帶到了市公安局政保科,我的手被反銬著,政保科惡警用掃地的笤帚沒頭沒臉地往我身上打,一直把笤帚打碎了,又用腳猛踢我的膝蓋和腳,直到打累了才罷休。

2002年1月被迫流離在外的我在一功友處被惡警抓住,因為我血壓高,看守所不收,由於我絕食抗議迫害,派出所將我拉回去後,直接把我送到醫院強行灌食進行迫害,我不配合,他們就把我的雙手分別銬在兩邊的床頭上,一惡警用木板死命地打我,打得我渾身青黑,他把門關上,不讓護士進屋,怕她們看到,就這樣折磨了我18天,最後才放我回家。

2002年9月晚上11點多鐘,我正和女兒在家睡覺,派出所5個惡警翻牆而入,闖進我家,砸碎屋門玻璃,沒有任何理由和手續就把我非法綁架到派出所,隨後所長又帶領著幾名警察連夜到我家進行非法搜家,我女兒說:「你們這樣搜家是違法的。」 所長無恥地說:「挖地三尺也不違法。」把我家搜了一遍,所有的家具全部把鎖撬開也沒搜到甚麼東西,只有保險櫃他們打不開,他們就把保險櫃用車拉走了。他們把我抓到看守所,因為我絕食抗議迫害,它們就灌食,我被它們折磨得一直昏迷,邪惡獄醫用腳踢著我的嘴說:「看看還喘氣嗎?」直到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它們才放我。

我回家21天後,因為被猶大跟蹤舉報,我又被抓了進去,我絕食抗議它們對我的非法關押和迫害,它們就利用犯人給我灌食,它們每天給我插管三次灌食,每次都是2、3個犯人按住我,把我銬在鐵椅子上,灌了幾天後,它們把我的雙手向後銬起來,銬在鐵椅子上,由幾個犯人嚼饅頭向我嘴裏喂,因為我緊閉著嘴,看守所的一副大隊長就用手銬猛搗我的牙齦,搗得我嘴出血,牙齦呈黑紫色它們才罷休,就這樣餵了三次。春節將近,我對看守所的一個大隊長說:「過年了,孩子都放假了,在家裏沒人照顧,你們非法關押我是錯誤的,我們修煉真善忍是無罪的。」我要求它們放我回家,卻被邪惡大隊長用對待殺人犯的手段,給我戴上了手銬腳鐐,把我鎖在鐵椅子上5晝夜,又戴著手銬腳鐐被關進監室27天才解下來。我牢記師尊說的「人不配考驗這個法,神也不配,誰動誰是罪,」(《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我始終沒有配合它們的一切,如簽名、按手印、以及它們所謂的一切程序。師父說:「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甚麼法律」(《用正念看問題》)。它們在我沒有說任何一句話的情況下,對我非法判刑十二年,由於被它們非法關押5個月,我本已煉功健康了的身體又被它們迫害出許多病來,吃不下飯,吃了就想吐,血壓也升高了,監獄不收,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我又回到了正法的洪流中。

在這裏,我正告所有還在繼續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們,善惡必報是天理,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不要再繼續做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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