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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群毆留學生事件曝光加拿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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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23日】明慧記者蒙特利爾報導:上星期五(21日)下午在魁北克省高等法院,2001年12月28日晚被中國駐加拿大使館官員馬小龍等群毆的留學生王學亮,就蒙特利爾《華僑時報》誹謗法輪功及煽動仇恨案出庭作證,以親身經歷揭露中國駐加使館在加拿大製造謠言、配合國內鎮壓法輪功的事實,指證《華僑時報》扭曲自己被毆的事實真相、並以謊言為據號召華人社會「聲討」法輪功的行徑。

王學亮告訴法庭:2001年12月28日晚,他應邀來到中國大使館出席電影晚會,其間看到電影廳旁邊是誹謗法輪功、煽動僑胞仇恨法輪功的圖片展,遂拍照。使館數名官員把他拖入樓下一房間,強迫他交出相機;遭拒絕後,被毆打約十分鐘。後來使館查明他確是被邀請而來,只好讓其離開。出來之後,他把被毆打的經過告訴長期在使館對面呼籲停止迫害的其他法輪功學員,並告知當時在場的皇家警察。之後,20多家中西文媒體報導了此事。

《華僑時報》2002年1月5日和2月2日的特刊中,對該事件進行了完全相反的報導,不僅編造中央社的報導以欺騙讀者,而且據此號召僑界聲討法輪功,上演國內「揭批法輪功」的醜劇。王學亮告訴法庭:「《華僑時報》『引用』的中央社的報導,與其原文完全相反。」並當庭出示了中央社出具的報導原文。

《華僑時報》的報導中還稱王學亮是被皇家警察帶走的,並誣蔑說他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多次衝擊、潛入大使館。為此,王學亮向法庭證實:「我是自己去的,我向接待的人招手後進入使館。」王學亮向法庭呈遞的當地英文報紙的報導說,記者向警方查詢的結果是,當天皇家警察沒有帶走任何人的紀錄。

王學亮還向法庭指證,《華僑時報》還編造了一個故事,稱蒙特利爾的僑領目擊了整個事件,說王學亮是「演苦肉計」誣陷大使館,否認使館打人真相。被告律師問:「既然你認為《華僑時報》的報導不真實,你為甚麼不聯繫《華僑時報》要求更正?」王學亮說:「這之前,《華僑時報》一再把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善意接觸誣蔑為騷擾、圍攻,我覺得沒有聯繫的渠道。《華僑時報》一再誣蔑說法輪功有組織,如果《華僑時報》真的願意了解我被毆打的情況,它應該通過它說的組織與我聯繫,但是它沒有。」

王學亮告訴法庭:後來加拿大情報局讓他指認兇手,他認出了36歲的外交官馬小龍。據了解,馬小龍在事件發生後於2002年6月被送回中國。

談到《華僑時報》對他的傷害,王學亮指出:把我誣蔑成衝擊使館的暴徒,這是對我直接的人身攻擊;這種顛倒是非的報導,在國內又被江澤民當局用來誹謗法輪功、煽動人們仇恨法輪功的例子,從而加重對法輪功的迫害,這是對我更大的傷害。

中國領使館利用媒體在海外配合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其罪行在法庭上被指證,這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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