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上訴法庭的裁決正面地評價了法輪功的性質和修煉形式。上訴法庭裁定 --禁止華僑時報發表詆毀法輪功學員的文字的禁令足以支持繼續藐視法庭案的審理繼續進行。
這一消息在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和何兵誹謗和煽動仇恨案進入終審之際 (2003年11月10日至25日)傳出。
據法律界認識表示,主權法律報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歷來沒有發表過太多魁北克省的判決。此案裁決被載入,表示出其在加法律界的意義重大和不尋常。
主權法律報告的審核委員會每週審閱來自加拿大各省市的幾千件新裁決的案例,並從中挑選出重大的,具典型意義的案例收入文摘。約1%的案子裁決得以收入文摘,以便加國的法律界人士,包括法官,律師,法律系教授和學生們了解和採用每個省發生的重大案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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