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學員:「我本就應該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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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30日】97年5月我從朋友那裏得到一本《轉法輪》,當天用一夜讀完。當時我很激動,終於找到了我多年所尋找的。我發誓:煉!從此開始了我的修煉道路。

在2001年前,我純屬個人修煉。我每天讀書,煉功,平日也注意做好人,重德,行善等等。我平日也不與修煉人聯繫,也不知道煉功點在哪,甚至不知道在中國有一億人煉法輪功。在99年7.20江氏集團打壓開始時,我感到很奇怪。我知道法輪功好,為甚麼不讓煉?我沒有停止,仍然看書煉功。但我並沒有悟到要走出來證實法,也沒有看到師父的任何新經文。後來發生天安門自焚事件,方才悟到,不對啦,這背後一定有原因,可能是假的。所以在不同場合當有一些朋友問到有關天安門事件時,我就告訴他們說;「我認為是假的,煉法輪功的人不會這樣做。我也煉法輪功,只想做好人,而且很理智清醒。」

2000年底我來丹麥辦公司。2001年6月中旬,我終於與丹麥法輪功學員聯繫上了,我很激動,就像失落的孩子,找到了家。當我第一次與其他大法弟子一起煉功時,我立即感到了大法能量場的力量。

我碰到的第一大關就是走出來講真相。當時有人告訴我大使館前有和平請願,問我願否參加,我聽了沒有表態。我當時有一種感覺,進退兩難,一方面認為應該去參加。另一方面想到中國對法輪功的態度,如果我去使館被他們知道怎麼辦?回國會怎樣?生意怎麼辦?想到此,我不知所措,愛人也極力反對。這次活動沒去成。當晚,我徹夜未眠,心裏頭就是難受,不知道甚麼滋味。之後我見到這位大法弟子時說;「我沒去使館,心裏總是難受,但又不知怎麼辦。」她建議我回去看一看師父新經文。

我從「我的一點聲明」看起,不知看了幾遍,突然明白我是修大法的,面對江氏對大法的迫害,我本就應該站出來。我豁然開朗,心頭的壓抑全部消失。其它的一切對我都不重要了。幾天後,我們又要到使館前進行和平請願。我心裏感謝師父重新給我一次機會。這件事我明白了,但我愛人沒有明白。她當時又哭又鬧,要死要活的一直鬧到深夜。我坐在外面開始只是著急生氣,後來忽然想到:我是修煉人不應爭吵,應該講明為甚麼去。於是我的心情平靜了,她哭聲也小了。我平靜地對她講:是修煉法輪功使我變了一個人。現在中國迫害法輪功,我作為一個修煉者,是其中的一員,能不聞不問嗎?……

站在使館前我心靜如水,那種感覺告訴我:我早就應該來。值得高興的是我愛人也加入了修煉大法的行列。從那時起,我才開始進入正法修煉。從意大利到希臘,從格林蘭島到台灣,由日內瓦到柏林我就這樣一步一步在講清真相中走了過來。

師父多次強調學法的重要性,對此我深有體會。同樣是修一部法,可我在中國幾年甚麼都沒悟出來。在國外,我了解了許多同修為了護法、證實法不畏生死,他們被抓被打,甚至被迫害致死。他們可歌可泣的壯舉時時展現在我的眼前。我找到了差距,開始了真正的學法。我每天至少讀一講法並且看師父的講法錄像,按順序通讀師父在各地的講法。師父說過,只要你學法你就在變。果真如此,我在不知不覺中明白了許多。師父說「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只要是講真相,只要是正法的事,悟到就做到。這是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不管煉功學法,洪法及講真相我們都應保持一個正念,用心去做。我運用智慧分批拉開距離給國內郵寄真相光盤。寄了多少我也不知道,也許幾千,我心裏只有一念,堅持不懈,一定會有有緣人得救。

師父的《北美巡迴講法》發表後,我悟到要到使館去發正念。我每天堅持到使館發正念一小時。有一次感到像坐在天安門前直接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還有一次感覺好像在一個很大的空間場中,只知在其中,悟到我們是一個整體。我們做的就是其他弟子做的,我中有他,他中有我。我是正法中的一個粒子,溶於法中。

我在丹麥是以辦公司名義簽的工作簽證,自今年3月就到期了,我從1月底申請簽證,一直沒有消息,怎麼辦?不管,我該幹甚麼就幹甚麼。我們的路是師父安排的,我就做應該做的。有一次使館官員與我交談,我想這正是給他們講真相的機會,我正面解答他們的問題,最後他問我,你在這沒有定居,不批你簽證怎麼辦?我當時很坦然地說,沒關係,批簽我就在這,不批簽我就回中國,對我來說都一樣。他吃驚地看著我沒有一句話。

我愛人在丹麥5月生了一個女孩,9月份我愛人到中國使館為女兒申請護照。由於他們不認識我愛人,說沒有問題。可當他們看到我們的文件和我的護照時,一下停住了不給辦了。後來出來一位使館官員,說不能辦,沒做任何解釋。我幾個月的女兒成了被剝奪享有國籍權的孩子的又一例。

8月7日,中國安全局在8月5日將我在大陸相關的公司查封了,將營業執照、帳務文件等,全部拿走。職員每天到單位接受他們的審查,不許與我聯繫。原因就是我在丹麥煉法輪功。8月11日我又得知我在中國兩個合資企業也同時被查封了,審問公司的職員,公司不許匯出任何款項。如有款項進入,要匯入他們的帳號。原因是我煉法輪功並在丹麥參加了法輪功的請願活動。我中國合作公司方面轉告我說,他們有中國駐丹麥使館提供的錄像和圖片,由外交部出示證明指定安全局直接辦理我的事,並要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我引渡回國,我直接見證了他們是如何在執行江氏流氓集團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

我是修煉大法的,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的路只有師父能安排,舊勢力不配考驗我們。我的生命是大法給的,我的使命就是要助師正法救度世人,面對邪惡的迫害我只有一念,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按師父安排的路走到底。我因法而生,隨法而去,用師父的詩《如來》來結束我的發言:「帶著如意真理來 灑灑脫脫走四海 法理撒遍世間道 滿載眾生法船開」。

謝謝大家。

(2002年歐洲法會發言稿,哥本哈根,200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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