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撰寫小冊子《禁制組織及法院可以保障市民嗎?與你息息相關》(圖),提出以下質疑:
根據政府建議,任何組織若以叛國、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為目的;作出或企圖作出有關行為;或者從屬於被中央政府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取締的內地組織,保安局局長即可予以禁制。這是諮詢文件中最危險的建議,恍如一道橋樑將內地法律伸延香港,建議一旦落實,將危害「一國兩制」。
諮詢文件建議超出《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範圍,禁制不單基於非法行動,而是基於「聯繫」。當一個組織受到禁制,其他與之聯繫的組織或成員,即使未有從事非法活動亦受株連,這違背《基本法》保障結社自由。雖然政府強調香港法院可依法保障市民,但立法後,無論法例內容如何不公平、嚴苛,法院都必須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