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好!
同修好!
我在修煉過程中,通過十多年每天閱讀明慧網刊登的修煉交流文章、法會交流文章及聽相關的錄音,得到很多幫助,受到很大啟發,讓自己能夠及時找出不足,看到差距,更加精進實修。同時在我最困難、最無助的時候,明慧網上總會及時提供我需要的信息,解決了很多難題。下面借明慧網第十五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之機,將自己幾年來用法律反迫害的經歷向師父彙報,與同修們交流。
一九九八年五月,我在同事推薦下,走入法輪大法修煉。我一直重視學法,先抄法,後背法。學法打下紮實的修煉基礎,遇到問題用法來衡量。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攻擊大法,誣蔑師父,迫害大法弟子,我難過極了。我堅信真、善、忍絕對是正確的,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絕沒有錯。我與當地同修進京護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後來我向當地信訪辦遞交法輪功學員致全國人大和當地人大的公開信,單位受「六一零」脅迫,將我開除。我準備去外地找工作,又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許外出。後來在當地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又在大街上被「六一零」人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他們搶走我的手機,我無法向單位請假,工作又丟了。
應該利用法律反迫害
被剝奪了工作,沒有了收入,我上有老下有小,自己還要生活,我一直找單位要求恢復工作,一直沒有解決。我想可能是反映的力度不夠,口頭不行就用書面形式反映,若再不解決,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一方面可以通過用法律反迫害,可以讓更多的人知道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不會沉默 (我認為不管心裏怎麼想,行動上沉默就是默認),會用法律手段反迫害,任何人不是幹了壞事就完事了,法輪功學員會依法維權、追究迫害者的責任,可以起到制止迫害的作用。
同時通過走法律程序,有正當的理由接觸到公檢法司政府部門的很多工作人員,因為這部份人員受邪黨謊言毒害較深,平時想找他們講真相還沒機會,正好借此機會接觸他們,講真相,救他們。這部份人需要我們去救度。我很清楚,這條路雖然艱辛,但這是我一直想要走的路,我認為是必須去做的事情。在整個走法律程序過程中,注重過程看淡結果,讓自己努力保持平和的心態,修出善心、慈悲心。下定決心後,經與同修們切磋,同修們很支持,並正念加持我。
從「七二零」迫害開始,我就注意搜集和保存有用的材料和證據,認為將來一定能用的上。但由於我文化水平有限,又不懂法律,身邊也沒有這方面的同修可以提供幫助,當地的同修也少,都在忙著救人的事,所以每一步都得靠自己一步一個腳印的走出來。
從學習法律開始
我從學習法律開始,從明慧網下載《反迫害手冊》、《信仰合法 信仰無罪》反覆看,從常人網站下載有關法律條文,就這樣還是有很多問題弄不明白,通用的問題先在網上搜索答案,若沒有,就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諮詢,我走訪了當地很多的律師事務所。若實在太難的問題,才打電話請教北京律師。
在完成各階段材料的過程中,難度很大。我在煉功、學法、做飯、出門買菜辦事、走路過程中,都會得到靈感或師父的點化,告訴我如何修改,添加或刪減的內容。有時在走路過程中,由於思想太專注,幾次差點撞到路邊的樹。
我希望書面材料要體現出大法弟子的風範,語氣要平和,語言要善,措辭要恰當,每一份材料就是一份真相信,反映自己修煉前後身心的變化,用事例說明無論在工作、社會、家庭中都是變好了,身體多種病症不治而癒。從法律角度闡述修煉法輪功合法性,法輪功學員是無辜被迫害。在整個用法律反迫害過程中。每一階段的材料都是經過師父點化,反覆斟酌、認真修改後完成。
向單位申請要求恢復工作
第一次去單位,門衛就像沒看到我一樣,我就進去了,我挨個辦公室找主管領導,正好遇到領導們在開會,我想他們正好集中在一起,我就一起遞材料,省得挨個去遞。我敲門進入,說明來意,每人遞了一份材料就離開了。
萬事開頭難,走出了第一步,接下來我就廣泛向單位更多的領導、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領導、身邊的同事職工朋友、當地的人大、政協、信訪部門、婦聯、工會、國資委以及市委書記、市長等遞交或郵寄材料,希望他們幫助單位落實我的工作問題。遞出材料後,隨時去這些地方催促和詢問結果。
開始單位領導想讓門衛阻攔我不許我入單位,我就每天上下班時在單位大門口等,這樣更多的職工了解到我的情況。單位領導見阻攔不了,就只好安排一部門的負責人專門接待我,再替我轉達給主管領導。從此我可以隨時進出單位、當地政府各部門反映情況了。有必須向主管領導反映的情況,我就直接打電話。
在這期間,我開始聯繫北京律師,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終於北京Z律師同意作我的律師,答應開庭時可以過來為我辯護。幾個月後,單位答覆不恢復我的工作,讓我走法律程序。我想,我也正好換一個平台講真相。
向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走法律程序後,考慮到政府部門的人受謊言欺騙,不明真相,中毒較深,了解真相得有個過程,我採用循序漸進的書寫策略。
由於不懂法律,我向仲裁部門詢問仲裁申請的書寫和一些情況後,簡單的敘述了事實和法律條款,很快遞交了仲裁申請書。由於真相沒講到位,仲裁部門未經開庭,單方面採信了單位提供的材料,出具不受理通知書,告之若不服,可以在十五天內到法院起訴。
在這期間我做了兩個夢。夢一:有人拿著一張紙,上面寫著安排我要做的工作──用身旁放著的幾個小網去做,還說了一個「song」音的字,告訴我這項工作不只我一人做,紙上面還寫著其他人的名字。夢二:要我向一個小圓圈裏投入黃色的像乒乓球一樣的小球,要求投兩輪。夢醒後,我知道是師父點化我,但我不明白。
向一審法院起訴
在等待仲裁結果時,我就著手寫一審起訴狀,由於受夢中點化的影響,我知道至少要做兩輪,所以我都是提前準備下一階段的材料。我不懂起訴狀的書寫和要求,就到法院諮詢。書寫一審起訴狀,我比仲裁申請多闡述了情況,但仍理智對待,要爭取立案,只要立案,開庭時可以陳述情況。
收到仲裁不受理通知書後,我很快向一審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遞交材料後,隨時去法院詢問進展。
就在我向法院起訴後,單位向我提出私下和解,讓我撤訴。於是我經過向一審法院諮詢此事,法官建議我最好不要先撤訴,若雙方真能達成和解,再撤訴也不晚,否則過了十五天的起訴期後,法院不會受理此案。我坦誠的向單位說明法院的建議,單位直到一審開庭再也沒提過和解的事。
得到立案通知後,我堅持在當地聘請律師,最後我選擇了司法局下屬的律師事務所、曾擔任過主任律師、在當地律師界有一定威望的L律師,她說法院敢立案,她就敢接我的案子。L律師接案子後,就到當地「六一零」、司法局、我的單位等部門索要迫害法輪功的法律依據,被告之是機密文件。
在這期間,我堅持向單位各級領導、同事、職工、朋友們遞送起訴材料,讓他們了解更多的情況,同時廣泛徵求意見,尋求幫助,以便我改進。同時也注意搜集相關部門的信息,以便同修配合用。在以後的每一個訴訟階段我都如此做。
過程中總有人問:在這種背景下,站在法輪功一方打官司,不怕影響孩子的前途啊?孩子不能出國、不能入黨等等。我說:我們本來就不想入邪黨,有人入了的也要勸退呢。法輪功教我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有甚麼不對?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剝奪了工作的權利,我不吵不鬧、平和的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應該嗎?難道只許官方放火就不許百姓點燈?我堅信打官司對孩子不會有影響的,若要有的話,只能是好影響。
事實是,我孩子後來以最高獎學金保送到夢想的大學,本來需要昂貴的學費,也沒讓我借一分錢,我也沒操心就輕鬆自然的解決了學費問題。一切師父都安排好了。孩子支持我修煉,也理解我打官司,她受益了。我知道是師父鼓勵我,用這種方式提前還我清白。這是我全家意外的喜事。
在等一審開庭時,舊勢力妄圖干擾破壞,先讓我臉上長泡,奇癢難忍,又痛又紅腫,臉上的肉爛了一個坑,臉都變形了,開始流黃水,後來結黑疤,有點影響形像,但是,我不管這些,講真相救人的事不能被耽誤了,每天照常出門做自己該做的事。舊勢力一計不成又施一計,在快要開庭時,舊勢力製造突發病業假相,妄圖奪走我肉身,我甚至都沒有力氣發正念。我強忍著給同修打電話:快來。同時堅持著把門打開,然後就倒在沙發上,同修進門一看到我的狀況就立即發正念,十分鐘後,我緩過來了,立即坐起來跟同修說:我沒事了,可以自己發正念了。同修離開後,舊勢力就對著我的耳朵說威脅的話。我堅決不要失去肉身,我有師父管,我一定要走完法律訴訟,我要走完修煉全過程,跟師父回家。解體了舊勢力的迫害。
一審如期的開庭,我方的策略是:先敘述法律和事實,等待對方拿出更多迫害依據時,我方公開反駁,北京律師主要考慮我們的安全問題。結果正如我們預料的一樣,單位律師開庭時拿出了迫害我的很多證據,Z和L倆位律師在法庭上公開用現行法律為我辯護,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我也當庭作了陳述,表示我按法輪功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向政府部門反映情況是公民的合法權益,單位開除我是違法的。
庭審期間,由於法輪功學員作為原告起訴單位,並且北京律師到當地法庭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是首例,當地政府轟動了,派出了政府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參與旁聽,說是來學習的。同修們參與旁聽,為我發正念。北京律師的辯護意見,得到包括審判長在內的所有參加庭審的人員的尊重和佩服,庭審效果遠遠超出了預期。庭審一結束,審判長直接走到我跟前說:建議讓我主動找單位和解,我採納了建議。
但是一審法院法官受到來自省、市等上級有關部門的壓力、當地「六一零」的暗箱操作,不准判我贏。幾個月後,一審判決下來,駁回了我的訴求。告之我若不服,可以在十五天內向中級法院上訴。我想,我也可以換個地方講真相了。後來聽朋友說:他家有個在省公安廳工作的親戚,也知道我的案子,省公安廳也不准中級法院判我贏。
經過幾個月與一審法院的有關人員接觸後,我感到他們還是有希望得救的,他們還有善心,有一定的良知。只是他們迫於形勢和壓力,現在還不敢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但心裏已經明白了正邪是非與善惡。我在準備上訴證據時,找到他們要求複印單位偽造的證據及有關證據,法院工作人員幾乎配合了我的所有要求。他們判詞也沒有攻擊法輪功的詞句,只是採信偽證認為我時效超期而判決的。
另外,一審開庭時,當我向審判長和法官陳述時,突然明白了夢中點化:幾個小網就是人間的法律,「song」是訟字,就是用人類的法律訴訟,站側面投球就是當原告,因為原告的位置在側面,被告的位置站在法官的正面。夢中點化就是用人類的現行法律訴訟反迫害,救度公檢法司等政府部門的人員。一切師父鋪墊好了。通過一審的公開審理、公開判決,我加強了正念,幾乎忘記迫害二字,只有救度與被救度。體會到路走正了,走對了,真的是越走路越寬。
向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我在等待一審判決的同時,就著手準備上訴材料。到中院諮詢書寫格式和上訴的要求。知道了上訴書跟一審起訴書的書寫有一個最大的不同點,就是一審是針對單位提出起訴,上訴書則是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提起上訴,我本來就是直來直去不會拐彎的人,以前所寫的材料都是直接針對單位來敘述的,現在要針對一審法院判決,我一度感到茫然,不知如何著手。
拿到一審判決書後,我反覆的看,反覆的思考,後來在朋友指點下才拐過彎來,針對一審法院的判詞,又經師父點化,反覆修改,從法律和事實角度全面的闡述,完成了的上訴書,人們稱「萬言書」,很快就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書及有關證據。
由於我提供有用的證據(包括單位偽造的證據),中院如期立案。收到立案通知後,我隨時去找法官詢問進展情況,向法官提供更詳細的情況,並多次向中院紀委、督察部門、庭長、審判長反映案子情況,希望公平公開公正審理本案,同時申請要求鑑定偽證。得知中院每月還有一個院領導接待日,專門接待訪民,直接面對面了解情況,我每個接待日都去,反映情況,從中得到一定的法律幫助和提醒。也可接觸到當地更多訪民,看到他們幾十年如一日的堅持申訴自己的冤情,大多沒甚麼文化,自己不會寫材料,表達能力也不強,有的八十多歲了。這使我更加強了訴訟的信心和決心,同時我也向他們講真相、勸三退。
在等待二審開庭期間,單位又告訴我要跟我和解,要我撤訴,並且具體告訴了我和解的方案,我表示對和解沒有意見,但具體沒有實現之前,我先不能撤訴。甚麼時間真正實現和解,我甚麼時間撤訴。
一個星期後,我因有事找單位反映,他們也沒再提此事,我也就當沒這回事。因為我知道,我訴訟的目地是利用法律訴訟的機會接觸公檢法司政府部門人員講真相救人。我沒有看重我本人能得到甚麼結果,只重視有正當的理由可以接觸到這些人講真相。
師父也點化我:在一條三岔口的道路處,一條道眼前就看到掛滿了成熟枇杷的枇杷樹,伸手可摘到;另一條路通向現在還看不到的桂圓樹。我明白師父是點化弟子,我的路還沒有走完,不能現在摘果實,師父安排我走了摘桂圓的這條道。
這期間,當地「六一零」人員妄圖綁架我,派人到我家樓下蹲坑,我發現後,跟北京律師打電話,他說一般這種情況是準備抓我了,建議我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我想我要一跑,流離失所,案子怎麼辦啊?跑了開庭就不能參加了,用法律反迫害也無法繼續走下去了。更何況流離失所的日子我不知道怎麼修,我只知道堂堂正正的面對,修過來,所以我基本沒有猶豫就選擇了坦然面對。
「六一零」派人在樓下守了一個星期,我就在家靜心加強學法、發正念,請師父加持,解體背後迫害我的一切邪惡因素。一個星期後,我家樓下蹲坑的人消失了。
由於我每月都能在中院接觸到訪民,從他們那兒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知道了中央巡視組到本省來巡視的消息,我就與他們一起到省城向巡視組遞交材料反映情況。後來我覺得,只去一次不夠,於是我經過充份準備,又獨自一人到省城向中央巡視組遞材料反映,當時心裏只有反映情況,腦中沒有迫害。
由於二審公開審理只是走走過場,法院拒絕鑑定偽證,堅持採信偽證作為判案的依據,主審法官換來換去,我也搞不清究竟誰是主審法官,他們公然混淆事實、無視法律,再一次駁回我的訴求。他們甚至都沒有膽量直接把判決書給我,判決幾個月後才在我一再催促下,讓我到一審法院去取。
向省高級法院遞交再審申請書
訴訟走到此,我具體也不知怎麼辦好,但仍認真準備好材料進行再審申訴。在外地同修的幫助下,我找到了一位同修律師,她了解情況後說,一審沒有判我贏,二審勝訴的機會很小,二審再沒判贏,再審勝訴的機會更渺茫。她還提了一些寶貴的建議,交再審申請時要採用當面遞交和快遞兩種方式。
經過切磋,當地協調人鼓勵我繼續走下去。按高院要求,我在再審申請書上添加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提出再審申請。我當面將再審申請書和相關證據遞交給高院立案窗口,因為沒有得到任何收據,回到當地後,我再從郵局向高院快遞了同樣的材料,並註明是再審申請書和證據,並保留好快遞收據。
由於異地不便常去當面詢問了解,我從網上查到高院的聯繫電話,打電話詢問進展,有的號碼打過去是空號,有的是其它單位,也有高院別的部門的,電話打多了,總會遇到好心人,從而得到幫助。這樣打到立案庭詢問,開始他們說在電腦上查不到我再審案子的任何信息,於是我就在高院提供的官網上發消息詢問,再附上再審申請書,同時向省高院院長郵寄材料反映情況,同時多次向省委書記、省長及省有關部門、省巡視組、督導組寄材料反映,同時我還多次向全國人大等部門郵寄材料反映。
再詢問高院時,回複查到我再審案子的登記情況了。接下來,隨時向高院詢問案子進展,聯繫好再審律師,同時我開始準備自己的再審時的陳述,反覆看一、二審判詞和各種證據以及有關法律。我本來準備去高院開庭,結果是高院審監庭的庭長、主審法官和書記員一行來我地審理此案。我知道這是師父慈悲的安排,也對他們為我的案子不辭辛苦而表示真心感謝。
這一次我沒有像一、二審那樣照著念再審申請書,而是針對判詞,依據事實和現行法律,拿出相應的證據,逐條去駁斥判詞,當場得到高院法官的誇獎,說這樣聽完我的陳述明白多了,比看材料清楚。
我陳述完後,就像聊天一樣,他們還詢問了幾個不清楚的問題,比如單位開除我的時候我是否正常上班,因為一、二審法院都混淆此問題,把我去北京期間作曠工處理才受到開除。正常上班就是沒有違反勞動紀律,也沒曠工,更沒有違法,開除就是錯誤的。他們還問了一些其它的法輪功方面的問題,像「四二五」萬人上訪、天安門自焚、強身健體等等方面的問題,我都一一的詳細回答,最後律師也遞交了辯護意見,最後高院法官還提醒我單位偽造的證據一定要保存好,很重要。
沒有多長時間,我收到了高院的裁定:指令當地中級法院再審本案;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這樣案子又回到了當地中院,改為審監庭再審。
中院開庭再審本案
這次不用重新寫材料。儘管高院裁定再審,中院也妄圖阻撓,立案庭和二審法官互相推諉,立案不順利。最後我電話找到院長才得以立案。同時我再一次向當地政府部門呼籲,同時向中院各級領導呼籲,要求依法公平公正公開審理此案。
立案庭立案後,我第一次去找主審法官,她先告訴我不會判我贏的,我詢問案情進展她也稱忙、沒時間接待我,我主動向她補交證據,主動進一步跟她反映案情,好讓她在審案過程中多了解一些情況。
主審法官每次態度惡劣,幾次以工作忙為由拒絕接待我後,有一次我嚴厲的質問她:「你忙別的案子我能理解,但我的案子是不是你的工作?別的案子的當事人並不在跟前,我在你跟前向你提供詳細的案情,我就在你面前,你再三的稱工作忙拒不聽我的反映,我的案子難道就不是你的工作了?」後來該法官態度才稍有轉變。我知道她一定是受邪黨毒害很深的原因吧。我心裏很可憐她。我把主審法官的情況向中院紀委反映了,回答說會監督此案審理的。
再審如期開庭,審判人員同樣拒絕我的鑑定偽證的申請,卻又採信偽證判案。我在開庭時,按照跟高院審理時一樣的陳述,我還選擇挑重要的先講,證實法方面得放在前邊,先講法輪功的合法性,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審判長多次打斷我,企圖阻止我講,只想讓律師講。我知道我是這個案子的主角,不能依賴律師,律師只是配合我的。
剛講完重要的,證據方面還沒來得及講,審判長就強行不讓我講了,讓律師講。律師接著補充講了證據方面的情況。審判長當庭詢問雙方是否願意接受調解,我和律師都答應願意。但對方當庭拒絕。第二天我去中院遞交補充材料時,主審法官告訴我,我單位律師經跟主管領導彙報後,決定跟我和解,剛剛打電話來跟她說的。我沒動心,該補充材料就照常補充。後來單位又跟我說,還是等待法院判決吧,我也沒動心。
中院又再一次採信偽證,踐踏法律,混淆事實,再一次駁回我的訴求。
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我沒有停止,繼續向各級法院遞交抗訴申請,省檢察院要我找當地檢察院,我就到當地檢察院,他們不收我的材料。
我只好又一次向當地各政府部門反映。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再到檢察院時,就收下了我的抗訴申請書,沒多久,告訴我主辦檢察官,我就聯繫他,想當面跟他反映案情。經多次努力,他答應接待我,並且主動說他是流著淚看完了我的材料,我因遭受開除,人生軌跡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一個白領階層變成一個無業、生活無著落的人。他很同情我的遭遇,同時也告訴我抗訴這條路更艱難,他甚至批評一、二審、再審法官沒有促成調解此案,但他願意幫助我跟單位領導溝通,促成雙方自行和解。讓我先找單位和解,若我有困難,他可以出面見單位領導去溝通。
單位終於繞開「六一零」接受和解
之前只要法官和檢察官建議我找單位溝通和解,我都照辦,一次又一次的找單位主管領導和解。這次是檢察院讓我來的,希望我們雙方能和解。每次的訴訟材料我都及時遞給了單位主管領導,他們了解案情。我說我也到退休年齡了,也應該辦退休了,他說他記得,接著他說還是解決我的生活問題吧,他詢問我說,那把開除撤了?我笑而不答。我沒有放在心上,無所求。
剛回家不久,單位部門接待我的責任人打電話過來,讓我馬上去他那兒,說有好事。我立即過去,看到主管領導也在那兒,他說,單位願意配合我辦退休,還說:不僅你們要按真善忍做好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按真善忍做好人。
我想,我的目地不是為了讓他們了解真相得救嗎?通過幾年的跟單位打官司,多次向單位各級人員遞交各階段的材料,他們已經明辨了是非,從心裏認同了真善忍,願意按真善忍做好人,這不正是我打官司所期待的嗎?儘管對我個人方面的補償不盡如人意,儘管我還可以繼續申訴,我並不是沒有路可走。但是考慮到單位這次繞開了「六一零」,不受他們的干預,在這種背景下能這樣的解決問題,對他們來說需要膽量,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我們是修煉的人,不是常人,不要幹事心,要處處為他人著想。看淡結果要落實在行動上。
再說單位領導早已換屆,上屆參與開除我的領導已換下去,這屆領導沒有直接參與迫害,他們也是這場災難的受害者,上一屆領導也是被「六一零」脅迫開除我的,並非出於主動,所以這次開庭時單位就出具了被「六一零」脅迫的證據。我相信他們幾次想和解都是真心的,並非阻撓案子,主要來自「六一零」的干預,我也找過「六一零」主任,他們一直堅持逼我放棄信仰後才解決我的訴求,要求單位也這樣做,這才使單位幾次提出和解後又不得已放棄。
我經過慎重思考,經向幾位律師諮詢,律師都一致認為有這樣的結果已經很不容易了。再跟家人、同修商量,大家都沒有意見,說能把退休辦下來就好。於是我答應了單位,他們配合我很快就辦理了退休,工齡也接上了。
結語
我用了幾年時間走完法律程序,接觸到很多公檢法司政府部門的有關人員,親身了解到法官、檢察官、司法部門、政府部門的人員,大多數人還是有良知的,還是善良的,越是高層人員越容易明白道理。只是他們被邪黨謊言欺騙,中毒較深,了解大法真相機會很少,如果更多的同修利用法律反迫害機會,多跟他們講真相,他們很多人是完全有希望得救的。
二零一五年五月,迎來了訴江大潮,我積極參與其中,成為訴江大潮的一員,這時才明白夢中點化的第二輪是指訴江。
在整個訴訟實修過程中真正體會到:師父就在弟子身邊,師父甚麼都知道,一切師父早已經都安排好了,早已鋪墊好了,只等弟子正念正行在實修中昇華上來,救更多的人。同時在實修過程中真正悟到一點師父「將計就計」和「相生相剋」的法理的內涵。
我做了個夢:夢中看到一盤象棋的殘局,我方儘管人馬有所損失,但車馬炮兵都在,兵已經過河了,直逼對方「帥」,對方棋子人馬損失慘重,已無招架之力,我方很快就要「將」死對方的「帥」了。我悟到這盤棋如何走,由師父操控、安排,另外空間這盤棋已經下完,只剩人類這層空間還差點就下完這盤棋,我們要珍惜師父用巨大承受延長的最後證實法的機會,努力走好最後的幾步,趕緊抓緊時間實修,我們整體要共同努力,昇華上來,救更多的人。
最後,我借此機會,再一次感謝師父對弟子的精心安排、加持。弟子對師父的感激無以言表,弟子及全家在此叩謝恩師!感謝在魔難中幫助、支持、鼓勵包容我的同修們!
由於層次、水平有限,不當之處敬請慈悲指正。
合十
(明慧網第十五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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