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多年前,丈夫在他同學的再三請求下,為一位素不相識的人「擔保貸款」,那人是農村的,是哪個村的,幹甚麼的也不知道。另一個擔保人也是農村的,素不相識。當時丈夫看在同學的面子上,就為那人簽了擔保單,向某銀行擔保貸款十萬元,時間一年。後來,超了貸款時限,那人仍未償還貸款,銀行就把貸款人和擔保人一塊告上了法庭,同時把我丈夫的銀行工資卡封存。丈夫當即找他同學,第二天封存的銀行卡就解封了。第二年又出現了封卡,再次找他同學,也是很快就解封了,他同學也告訴丈夫,那意思是丈夫這份擔保他已經還了,就這樣我們也放心了,這幾年再也沒出現封卡的情況,丈夫再也沒過問這件事。
就在半年多前,也就是二零一七年七月份,丈夫的工資卡又突然被封,再次找他同學,結果是這個月推下個月,下個月再推下個月,推、推、推、一直推了快八個月,再有三、四天就推到二零一八年了。而且工資卡裏不但封了七個月的工資,還有二零一七年漲工資補發的工資,還有電子存款到期的錢,全部都封在裏面,十多萬元一分都拿不出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一看,這樣下去也沒有個頭。於是丈夫就諮詢了一下律師,律師告訴丈夫:這樣的事情很難辦,說那個同學在法律上與這筆錢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那倆個人(指貸款人和那個擔保人)他們沒有固定的工資來源,其它的財產可以轉移,他們就是不還,誰也沒有辦法,你告狀都告不成。而且你和那倆人有連帶關係,有償還能力的要負連帶責任,也就是說這筆賬全落在丈夫頭上。
律師還告訴丈夫,凡是銀行封卡後,貸款利息懲罰性的翻倍的往上漲。他建議我們先把這筆款還上,再解決以後的問題。再一打聽他同學,貸款的錢已經漲到快三十萬元。聽了律師講的,再一聽這近三十萬元,我的大腦都懵了,心也慌了,那天中午丈夫也吃不下飯,心也慌了。這個數字對於一個拿退休工資的家庭來說可不是個小數字,而且前幾年子女買房、買車付出不少,現在子女還在自己還貸款呢。當時我心裏就是有一種說不出來的難受滋味,就覺的丈夫本來為人做件好事,自己卻掉進坑裏去了。最關鍵是我們現在還了這筆「無頭」錢,以後上哪去要呢?如果他同學不承認這筆貸款與他有關,那這筆錢肯定是要打水漂了。越想心越慌,銀行那面的高利貸在翻倍的漲。
面對這樣一個問題,我怎麼辦?師父講的法一句句印在我腦海裏「錢乃身外之物。」[1]「西方有許多大富翁、大富豪到百年之後,他發現甚麼都沒有,物質財富生帶不來,死帶不去,很空虛。」[2]還有師父講的「失與得」「業力的轉化」的法理也清清楚楚印在我的腦海裏。我想我是個修煉人,不管遇到甚麼情況,肯定都與我修煉有關。我有師父,一切交給師父安排,應該我失的那就失去吧,欠人家的債早晚要償還,不該失的也失不去。如果是被別人搶去的,那他要給我多少德作為補償,我還執著甚麼呢?
想著師父的法,我的心很快穩定下來了。同時勸說丈夫不要上火,咱們現在拿得出這筆錢,我倆工資在當地算高工資,我們生活質量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我說我修大法快二十年,一粒藥沒吃,你信法輪大法好,身體也很健康,我們都快七十歲的人了,上不起這火,氣病了誰也沒有管的,現在健康是我們最大的財富。丈夫也想通了,最後決定這筆錢我們先還上。就在當天我們一邊去支錢,一邊丈夫和他另外一個同學聯繫,這個同學與那個同學協商,看那個同學能不能寫個借款條。還好,那個同學沒有否認這筆錢與他有關(據說那筆貸款他用了一部份),答應第二天一上班,我們一塊到銀行,我們還那筆貸款的同時他寫借款條。
就這樣在銀行領導和一位專業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我們還清了那筆「無頭」貸款,也拿回了那位同學的借款單,同時有銀行的手續單,銀行的單據也能證明那人借我們的錢,也有還清貸款的證據,借款單上還有他另一位同學做證人。還貸款時,那行長說了這樣一句話:這筆錢你再不還,再拖一、兩年就會漲到上百萬。我聽了都嚇出一身冷汗,到那時那真要砸鍋賣房了,真的好險。
一場為人「擔保貸款」的風波就這樣平息了!我們現在雖然損失一部份錢(支錢時不到期的利息能損失幾千元),還有這近三十萬元暫時失去了,但這筆錢總算有了著落,不管那人甚麼時間還,或者能不能還,我們都不想了,隨其自然,最起碼不會再漲價了。我們的心都放下了,現在早已恢復了平靜的生活。謝謝師父!
今天我要不修法輪大法,這事可能會把我逼瘋,不瘋也會神經衰弱,一個常人一下子無辜損失那麼多錢,怎能放的下?可我現在就像啥事沒發生一樣,甚麼都放下了,一切恢復正常。再次謝謝師父!謝謝大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富而有德〉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