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理 修去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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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過去我的怕心很重,因為自己遭邪惡迫害長達五年之多,開始過著流離失所的苦難日子,有家難歸,後來遭邪惡綁架,被非法勞教十八個月。全家人為我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婆婆因為我漂泊在外,老淚縱橫,著急上火,舊病復發,病情惡化,最後撒手人寰。

婆婆去世後,丈夫幾次半開玩笑的和我說:「咱媽就是想你想死的。」他又告訴我說:「咱媽臨死的前幾天,天天喊著你的名字,咱娘倆還能不能見一面?你在哪呢?你回來吧,咱娘倆見一面吧!咱娘倆不能見不著吧?」那場面令人心酸,催人淚下,在場的所有親人都哭了。婆婆天天喊我,天天一心想見到我,親人們跟著天天哭。丈夫和我講了幾次這件事,每次我都難過的潸然淚下。

我和婆婆是善緣,婆婆在世時,為難時,我們互相幫助,我們婆媳相處二十多年,我們之間有一定的感情。萬萬沒有料到,婆媳一場,我沒有給婆婆送上終,非常遺憾。當年,我怕的很,不敢回家,家人又聯繫不上我,可憐的婆婆帶著終身未了的心願離開了人世,離開了我。這一段我是伴著淚水寫出來的。婆婆也是間接性被江魔頭迫害死的一員。

由於我遭受迫害,家人也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尤其婆婆的去世,我的心被罩上了陰影。害怕自己再被抓,再被迫害。邪惡一有風吹草動,我就像驚弓之鳥,心有餘悸;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每當面臨邪惡騷擾時,我的第一感覺就是六神無主,特別是大法書和法器,我不知藏在哪裏最安全,一是怕被綁架,二是怕法器受損失。兩年前,我讀師父的經文《致二零零五年歐洲法會》,這篇經文中的一段法暮然點醒了我。

師父明示我們弟子:「大家繼續努力吧!人類的歷史不是為了當人為最終目地的,人類的歷史也不是給邪惡逞兇的樂園。人類的歷史是為正法而建造的,大法弟子才配在這裏展現輝煌。」[1]

師父在法中也一再告誡我們弟子,大法弟子是冒著天膽下來的,是和師父立下洪願來到人世間的,是來得法後助師救人的。在人間這個大舞台上,我們是大戲中的主角;在正邪較量中,我們是起主導作用的。

是的!修煉故事《西遊記》師徒四人的九九八十一難中,看似很險,那個魔都沒能逃脫如來佛的手掌心。這雖然是一部神話故事,也說明了一個問題,自古以來邪不壓正,都是一正壓百邪的!而且,我們修煉的是宇宙大法,整個宇宙都在師尊的掌握之中,有師在,有法在,還怕甚麼呢?!

瞬間一種怕的物質從我體內被法清理掉,我便把這一段法抄了下來,接著背了下來,一旦怕心反覆出現的時候,我就背這一段法,背了大約幾十次,我的怕心徹底沒了。

近兩年,一有同修被綁架或被邪惡騷擾,我不害怕了,大法書和法器,該放哪裏就放哪裏。真正體悟到了我的環境不是邪惡逞兇的樂園,是師父為我開創的,邪惡不配來搗亂,就是來,也不允許動大法的東西,這是我用來修煉和救人的,不允許對大法和眾生犯罪。

今年三月份,一天上午,一名距我五、六十里地的同修來家找我,讓我幫助她寫大法日徵文,當稿件完成三分之二,還剩三分之一時,身邊的同修急急忙忙來傳達消息,說本鎮的一個村子的同修正被派出所警察騷擾,挨門逐戶的走呢,趕快收拾好跟大法相關的東西。當時,外地同修就想走,我說不要緊,我們去一位後得法的同修家,把稿子寫完吧。在我勸說下,我們來到同修家,終於完成了稿子。

時隔兩天,派出所警察來我家騷擾,我沒在家,來了兩次,都沒有進屋,便走了。時隔幾天,派出所警察又來我家騷擾,我正在用電腦為同修打大法日徵稿的稿件,我匆匆關掉電源,揣著手稿躲開了。警察沒有進屋,兩小時後,派出所警察又來我家騷擾,我又躲開。警察沒有進院,告訴家人,他們不抓,別害怕,只是見個面,問幾句話。因為手裏有同修們參加法會的稿件,堆了不少,時間有限,我再躲下去,會耽誤同修們按時投稿。我問自己:怎麼辦?立刻回答:「我是大法弟子,我有啥怕的?!我就面對,這是我向警察講真相的機會。」

第二天上午,警察又來了,我請他們進屋裏,讓他們坐下談話。兩位警察表現的很平和,不像江魔頭執政時的警察,簡直和土匪一樣。一警察壓低聲音問我,還煉法輪功嗎?我說煉呢。我就開始給他們講述我是因為病重,要沒命時,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給了我新生。我要煉到底。我說,我被(非法)勞教時,我也給獄警講這些,一個獄警很同情我,也知道了法輪功對祛病健身有奇效,後來,和我成了朋友,她不但善待我,也善待其他在押的法輪功學員,還善待整個大隊的法輪功學員。聽罷,警察說:「法輪功好,就在家煉吧。我們只是來家看著。」我特別直率,反問道:「讓煉了?」他說:「沒有沒有。這是我說的。」我很高興,他終於敢說句法輪功好的話。我的真相沒有白講。

沒有了怕心,一切自然順,我嘗到了堂堂正正修煉的甜頭。

去年以來,每當發現和我熟悉的同修有怕心,我就把我的體會談給她們,有幾個同修都把師尊這一段法背了下來,效果都很好。我建議大陸同修,一旦產生怕心的時候,都來背背這一段法,也許有好的效果。因為大法的威力是無窮的!

以上是我的一點淺薄認識和點滴體會,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二零零五年歐洲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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