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送禮和被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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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刊登《同修被綁架之後 反思修煉人之間送禮的事》一篇文章。藉此也談一談我對同修之間送禮一事的看法。

有的同修認為送東西給同修是做好事。送東西給「需要幫助」的同修是積德。我認為這不一定是做好事,如果不是好事,不但沒有積德還會失德。

舉個例子:我身邊有一個老年同修(以下叫某大姐)經常好給別人送一些東西。我發現她的問題後就給她寫了一封信,摘錄如下:

某大姐,年前您到我這來學法,給我買一個刷廁所的刷子和一瓶沖廁劑。我當時不要,您非得讓我收下。你不知道我的感受,我很難受,因為我從來都不想無故的要人家東西,特別是修煉大法之後。

可能您是出於好心,看誰有困難總想幫助一下。這是善心的表現。可是在同修之間搞這個就不一定得當了。一是強迫別人,二是不讓別人守德。

您給過我大姐很多幫助,一起學法煉功這是好事,同時您又給了她許多東西(衣物)。您認為她「需要幫助」,其實您卻做了一件害人害己的錯事:您助長了大姐的自私心理。

大姐被迫害,經濟上沒有了來源,住在兒子家。她被迫害的原因之一,就是她的私心嚴重,愛佔便宜。邪惡抓住她的那些把柄往死裏迫害她。兒子把她送到養老院,她又要同屋人的東西,惡習不改。到現在她也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所在,您還給她送東西,這不是害她嗎?

我自己在「幫助」別人這個問題上也有教訓。當初我大姐夫被邪惡迫害要判刑入獄,我勸他出走,他同意了。四年的流離生活,他遭了很多罪,雖然在經濟上我不斷的幫助他,可他還是說:「還不如當初入獄服刑了。」我聽後很不是滋味。我女兒就說我:「是你改變了他要走的路,所以你要負責到底的。」這提醒了我:我們修煉人的一生是師父安排的,每個人修煉的路也都不同。你給改變了,你就做了錯事。師父講「要順其自然」(《轉法輪》),我理解就是這個道理。

其實從常人角度講,您這種做法也是不在理的。您送給別人東西,無形之中抬高了自己,貶低了別人。您想用這種行為,換來別人對您的好感;這是一種黨文化的行為,也是一種惡習。有時您給人家東西,可能人家並不喜歡也不想要,可是您強迫人家收下。有的人不想佔別人的便宜,無形之中您強迫人家接受了債務和負擔。這又是幹了壞事。您說是不是?

有人要說:那幫助人的事就不能做了?不是的。那要看幫助誰?還要看怎麼個幫法。常人講「助人為樂」這個「為樂」就是學問。過去有句話叫做「有話送給知人,有飯送給飢人」,幫人要幫到實處,想要給人家東西也要先徵求一下人家的意見,看一看人家想不想要,人家不想要就不要強求。在沒有徵求人家同意的情況下就自作主張的送人東西,這是不禮貌的行為,談不上助人為樂!

以上是我寫給某大姐的一部份。其實送人東西或禮品都是有目地的,用大法的法理來衡量不難看出是對還是錯。

某大姐收到我的信後還是沒有重視,沒有悟道,不長時間後還出現了腦血栓的症狀,現在還沒有完全恢復過來。修煉會給時間,但不會無條件的永遠有時間。

同修被綁架之後 反思修煉人之間送禮的事》中提到的A同修被綁架應該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利益之心沒有放下?許多同修都給你送東西,是不是生出了歡喜心了?自己有了漏,邪惡才抓住你的執著不放,迫害你。

作為當地送禮的同修也應該好好的認認真真的查找一下自己,是甚麼心促成了我們走錯了路而害己害人?

我們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平時的每一言一行,一思一念,一舉一動都要在法上。

以上是個人在目前修煉狀態中的認識,與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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