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得知,張麗豔(現年約56歲)、楊淑琴(現年約77歲)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三年。
郭長鎖、李淑珍、張麗豔、楊淑琴、朱金龍二零二三年四月八日分別在住處被當地警察綁架;孫文田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在住處被警察綁架。警察將孫文田、郭長鎖非法關押在牙克石市看守所,將四位女性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海拉爾女子看守所。
郭長鎖、孫文田二人相繼被牙克石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遭牙克石法院非法判刑,郭長鎖七年,孫文田七年六個月。經家屬、當事人、律師的無罪辯護,上訴到呼倫貝爾中級法院。因程序違法,中級法院發回重審。在法庭上親友辯護人一個多小時的無罪辯護,當事人也作了充份無罪辯護,法官一句話沒說,沒有任何阻止,最後宣布休庭。辯護人遞交了法律意見書。
二次庭審,家屬都遞交了法律意見書,充份證實了法輪大法合法性及大法洪傳世界的盛況,同時列舉了非法判刑違背了憲法、刑法等法律依據,並列舉了當今國家對宗教信仰的有關規定及執法違憲會被倒查和被追責的文件。然而一審法庭無視法律,堅持枉判。
家屬及律師上訴到中級法院,審判長苗煥春拒絕二審開庭申請,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下發裁定書,並沒有及時通知辯護人。當辯護人到中院去詢問,被告知辯護人被取消辯護資格,索要當事人證據,不但中院不給,連拍照都不允許。家屬又請當地律師去見當事人查明原因,結果法庭早就下令不許律師見當事人,並告訴家屬想要申訴去監獄申訴,此案與他們沒關係了。
整個的所謂「案件」,從一審到二審,法庭始終拿不出任何犯罪證據,沒有任何犯罪事實,沒有任何危害社會之處,就這麼稀裏糊塗的把無辜公民強行非法判刑。
法輪功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於民族、國家、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正因如此,法輪大法至今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台灣地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獲得的各種褒獎已有數千項。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