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索取到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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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最近不止一個同修說:最近我才知道怎樣修。實際我也有同感。以前,常常感覺:「我這是修嗎?」「我這麼多的人心,我在修嗎?!」那現在為甚麼是「修煉」的感覺呢?對此,我稍有感悟,層次有限,不在法上的,請同修指正。

在師尊的講法中我們知道:大法修煉是由微觀到表面,一層層由內往外修的;修好一層,就隔開一層。所以修煉的人感覺是:突然明白了一層法理,身體、精神都為之一震,但不久似乎類似的事情又出現,開始時又有些迷茫。

實際人感覺中的最容易出現、最反覆出現、最執著的就是最表面、最外層的這些在人中形成的觀念、經驗、喜好、追求等。因為這是在生命層次的表層,所以它最低下,但是卻是大法修煉中最後才要修好、歸正的。

師尊發表了《為甚麼會有人類》的經文,揭開了三界中各層的天蓋,道破了關於人的最根本的謎底,已經全面拉開了法正人間的序幕!大法弟子也到了最後脫離人,完全邁向神的修煉進程,一切都到了表面,所以就有了最直接、最強烈的感覺:知道了「怎樣修」了。

天象使然,就像今年「五﹒一三世界大法日徵稿」的要求一樣,要由「索取」轉向「為法為他人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師尊說:「世人能夠符合他就是真正的好人,同時會帶來善報、福壽;作為修煉人,同化他你就是個得道者──神。」[1]

希望同修們都能由符合大法,把握好這神聖的、稍縱即逝的機緣,同化大法,由「好人」昇華到真正「修煉人」,圓滿隨師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論語〉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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