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出真正的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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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我是一名「八零」後,十二歲走入大法修煉。無論經歷了甚麼,我對大法的堅信始終從未動搖!感恩師父的一路看護!

一、學習技術

由於我年輕,對電腦和打印機有一定的了解,自然的承擔起了全縣資料點的耗材供應及電腦打印機的簡單維修。有甚麼技術難題,我都從技術論壇上學習,雖然懂電腦,但給電腦裝加密系統,還是費了一番苦功,因為從技術論壇上下載了一大堆的資料,打印出來好幾十頁,不知從哪下手,看著厚厚的一本技術資料感覺頭都大了。但是沒有辦法,我如果不學,其他人連電腦的基本術語都看不懂,更無從裝了。

我就一點一點的讓自己靜下心來看,一篇一篇的挑出對自己直接有用的句子和方法。自己也拿個本做筆記,用自己懂的方式標出第一步先怎麼做,第二步再怎麼裝。遇到半路上進行不下去了,自己的實際操作和教程上不相符了,就問技術論壇的同修,等待他們的回覆,經常一學就是半夜。

在師父的加持和技術論壇同修的幫助下,終於成功了。那種心情,只有感恩!

二、資金的管理

由於我負責耗材購買,同修們就把資助的錢都給我。我每次都在一個賬本上記,我總怕自己當時沒有記上,過後忘了記,因為賬本不總在身邊,所以有一個階段,我和同修們說,從現在開始不收錢了。即使做台曆的時候,我們兩、三個經濟富裕點的,一湊就夠了。所以別人再給,我就不收了。有別人轉過來的,我就告訴他們退回去。

可是,有的同修有意見,我就保證資金在三萬以內,過了這個數,就說現在不缺錢,等過段時間再說吧。我把錢都存在銀行卡上,把卡交給另一名同修保管。我開通了網銀,經常和網銀對交易記錄,因為我的每一筆花銷和收入都註明時間和用途。但這樣,我還是怕自己萬一有甚麼失誤,就不定期的拿出點自己的錢來,放在裏面。

三、被非法關押,在法理上昇華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公安局國保大隊五、六個警察非法把我從工作單位帶到了公安局,把我關在一個審訊的屋子裏。自己平時對法律方面了解的少,總認為這些離自己很遙遠,用不上,所以涉及到這方面的內容,就跳過去或粗略看一眼。其實這就是有漏。

下午四點左右,他們非法去抄我的家。到六點半,他們對我進行第二次非法詢問。他說,你看看從你們家和你的車上抄出這麼多東西,這是清單,你看看吧。有四千多元的真相幣和一些辦公設備,還有相關真相資料。國保隊長問:你說說吧,你這些東西是怎麼回事?老實交待吧。我說,我犯了甚麼法?他說,那不是傳喚單上寫著呢嗎?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等。我說法輪功不違法。你們在手機上搜一下中國的十四大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他們就在手機上搜,他說,誰說只有十四種,這裏面明明說了法輪功是X教(註﹕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我說,中國政府和公安部認定的邪教就有十四個,裏面沒有法輪功。他說,你就好好考慮考慮吧,幾張傳單就能判個幾年,你這一大堆的東西,你自己怎麼能承受得了?

我說,你得懂得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道理。他說,抬高一釐米,就打到腦門了。我就接著給他們講「藏字石」的真相,講現在災難這麼多,許多預言家也都預言將來人類會有更大的災難發生,法輪功學員省吃儉用作真相資料,就是為了將來在大災難中能讓你們留下來。不是為了我們,而是為了你們,為了更多好人能留下來。我說,你們從我包裏翻出的二維碼,那是翻牆軟件,你們有時間的時候,都看看,就明白了。

他說,我比你看的書和資料還多呢。你就快點交待你的東西吧。你不說,也照樣判你。他們就又開始詢問。我說,我拒絕回答你們的一切問題。他們還接著問。我說一切都拒絕回答。他們讓我簽字。我說不簽(當時認為零口供、不簽字是最好的做法)。

晚上,他們帶我去醫院採血,我不去,他們就用手銬強制銬上我的手。我極力爭脫,他們就銬了我一隻手。在去醫院的路上,我還是給他們講真相,他們都靜靜的聽,不插一句嘴。到了醫院,我不讓醫生採血,他們就幾個人按著我的胳膊,強制給我採。我想我得證實大法啊,要不醫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呢?我就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邊哭邊喊,一聲比一聲大。他們也不阻止我。

回到公安局,把我安排在一個小屋裏,由兩名女警察看管著。他們輪流值班。我就給看管我的人講真相,我說,你們從內心裏可千萬不要反對法輪功啊,法輪功是真、善、忍,叫人做好人的,別相信電視上說的。每次換班我都給他們講真相,我想平時沒有這個機會,可是第二天國保的人問看守我的人:她向你們宣傳法輪功了嗎?她們說講了。問:她煉功了嗎?她們說煉了。國保的人告訴她們,你們和接班的人都傳達下去,別聽她講,也不讓她煉功。

再換班後,我也講,但他們態度大多不好,不願聽,也有不反對我講的,我就和她多講些,不愛聽的,我也沒多講,就靜下心來多發正念,向內找自己的不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六日,我一個當警察的表哥聽說我一直不吃飯,就來看我,說你該吃飯就得吃啊,這個事不是幾天就能解決的,你長期不吃飯,他們就會灌食,很難受的,身體要緊。現在,我還能來看你,過幾天,我也就見不到你了。意思是暗示我,將被長期關押。我說沒事,我能承受得了。

他走後,我就在心裏想:我能不能放下人世中的一切?從近七十歲的老父親到七週多的女兒,把所有的人都過了一遍,所有的事情都過了一遍。我在心中向師父說:「師父,我全都能放下,我沒有一絲的牽掛,無論坐多少年的牢,哪怕是付出生命,我決不背叛師父!背叛大法!背叛同修!我要堅定的修煉大法!一切交給師父做主!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

過了一會兒,他們又非法詢問我,我說,你們怎麼總問啊?他說,你表哥這不是來了嗎?再給你一次機會。我說,我還是拒絕一切回答。他說,你要把握好這次機會,你交待好了,就可以出去了。我說,你說了算嗎?他說,你要是不說這東西是誰的,都攬在你的身上,你肯定出不去。我心想,你說了不算。我說,我還是拒絕回答,拒絕簽字。他們又把我關在了一個小屋裏。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號,看管我的人問國保的警察,我們要看到甚麼時候?國保的警察小聲的說,明天就把她送到市裏看守所去了。

下午一點左右,我心中對師父說:「師父,監獄不是我呆的地方,請師父為弟子做主!」

這樣想完後,過了大約半個小時,我表哥就和一個警察進來了,說在這上面簽個字,我們走吧。我以為要去哪個地方關押,我一看那個表是回家(當時還不懂「居家監視」這個法規),當時那個感激的心情,只有經歷過那個場景的人才能深有體會啊!覺得師父太偉大了,真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啊!心中無數遍的念著:「謝謝師父,謝謝師父!」

回到家後,我以為我沒事了,也為自己能闖過這一關而高興,可表哥說,這是「居家監視」,你的案子沒有完,只是暫時把你放回來了,案子還得向下進行到檢察院、法院。

我知道後,就趕緊從明慧網上看相關法律文章,才知道原來明慧網一直有個法律公義論壇,站內信箱用了這麼多年,明慧網的內容天天看,竟然不知道還有個這麼好的版塊。裏面有律師給解答,還有很詳細的法律相關知識,我打印出來,挑選現在用得上的相關法律,詳細閱讀。

看完後,才知道原來零口供、不簽字不是最好的辦法,應該堂堂正正的用法律反迫害,才是最好的證實大法、震懾邪惡!明白後,覺得自己知道的太晚了。警察的三次詢問,都沒用到法律。

前幾天,警察再一次非法傳喚,我自己去了。我覺得這是給我的又一次機會。還是到那個詢問的屋子裏,警察還是讓我坐到那個鐵椅子裏(前三次都坐了,他們強制坐)。這次我說:我不坐,這是犯罪嫌疑人坐的,我沒有犯罪。他說這是程序,必須要坐。我說我絕對不能坐。我就站著和你說話。他說,你又讓我強制啊,我就盯著他的眼睛。我說,你別這麼兇好不?他說,不是我非要這麼兇,是你不配合。我就立著不動,看著他。

他扭頭就走回審訊台上問:這是第四次詢問,經過了這麼長時間,有要交待的嗎?我說:有。首先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剛說到這,他說,不允許說這個,這個和案件無關,說你案子的事。我說:中國政府和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大邪教沒有法輪功,所以法輪功不違法。他又不讓我說。他說我問你甚麼,你說甚麼吧。

他問:你車上的法輪功相關資料準備給誰的?我說,中國政府和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大邪教沒有法輪功,所以你問的問題與本案無關。他還問一些其它問題,比如:你們家還有誰煉?你還和誰經常聯繫等,我都回答與本案無關。最後他問,你還有甚麼要說的嗎?我說有。請問,我破壞了哪部法律的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我對社會的危害是甚麼?這些他們不給我打印出來,問我簽字嗎?我說簽。我就寫:對我有利的,他們不給我記錄。他給我撕了,我說,你不按我說的寫,我就這樣簽字。他們就給我添上了一點,打印出來。我就把我說的證實大法的話用筆寫在了我的回答中,我說你按我寫的給我打印出來吧。他們說不給打,我說不打,我簽的就和我說的不相符。他們兩人商量了一下,說就給她添上吧,按她寫的打印吧。這樣,我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覺得我交了一個滿意的答卷。可是回來後,和同修一說,同修說你沒有表現出慈悲心,當時我還不太認同,覺得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啊,我對他們沒有怨恨啊。經過看明慧網的相關交流文章。覺得我真是差之千里。我從開始被抓時的心態就錯了。這整個過程,我是在證實我自己,證實我沒有怕心,證實這一關我過的不錯。完全是站在為私上。而沒有真正發自內心的認識到他們對我從開始的非法抓捕到非法審訊、非法關押都是在給他們增加罪業啊。他們會因為這樣的對待我將來會受到懲罰。他們是多麼的可憐啊,我不應該讓他們對大法犯罪。我沒有為他們考慮,對他們的慈悲沒有表現出來。也許開始他們抓我的那一刻,我要想到他們的可憐,想到不要讓他們對大法犯罪,可能不是這個結果。在幾次詢問當中,我如果只是一心的勸善,沒有想自己怎麼說才算是過好關,真正的為他們而哭,結果可能也不是現在的「居家監視」,心性再一次得到昇華。

我給公安局的局長、政委、法治科長、監管我的派出所所長寫了《解除居家監視申請書》、《歸還扣押物品申請書》還有給他們自己寫的一封信。通過郵局寄了過去,還給檢察院、法院也寄了相關的法律知識。我丈夫親自把那兩份申請書還有我寫的信遞交給了國保隊長。他們說向上級請示。我知道還有我的路要走,我就本著一個為他的基點去做自己應該做的。

四、真正的為他

我出來後,知道了是因一位同修的出賣,才被抓進去的,其實我年初的時候就知道了,該同修給我寫信說,她出賣了我,我沒有動心,覺得每個人的承受能力不一樣,應該理解她,包容她。她讓我把家裏的所有東西都搬走,我沒有聽她的,認為只要自己正念足就沒有問題。

七月份,她從外省回來辦房屋轉賣手續,在我們當地就住幾天。因她取保候審一年沒到期,還得去外省住。她回來後,我聯繫上了她,我幫她收拾她的儲藏間裏剩餘的資料和用不著的東西。把一些大法資料放在了我的車上,警察搜我車的時候,也一同搜了去。

因我對她有崇拜的心,認為她法理明白,所以一直盼著她回來。回來後,多次見她,其實也是同修情。在我被抓的前一天晚上,國保的人把她叫去了,讓她再一次出賣我。她考慮了幾個小時,最終還是因為怕心配合了邪惡,於第二天凌晨四點,她被放了回來。

她的出賣是她修煉的問題,覺得她可惜!但我對她沒有一絲絲的怨恨,我就用洪大的慈悲包容她。我向同修交流我的想法後,同修說,你應該指出她的錯誤。我說她肯定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她法理明白著呢。同修說她這方面不明白,她如果認識到問題的嚴重,就不敢第二次出賣你,如果她現在對這個問題還不清醒,不知道有沒有下一次的出賣同修?因為得給她改過的機會。

我說,我本來對她沒有怨恨,我怕我表達的方式不對,讓她以為我是在怨恨她。同修說,你這是當老好人,你這是為私,真正的為一個生命負責,不應該有自己的任何私心雜念。你就抱著為她好的一念,其它甚麼也不想。我說好!我從晚上八點多,寫到了半夜十二點,斟酌用詞,善意的表達而又不失威嚴。發出去後,我覺得全身輕鬆,領悟到了一個真正為他的內涵。

五、實修

現在我覺得實修很重要,以前對實修的概念不是很清晰,只是嘴上說。而行為上改變不大。現在我覺得其實也很簡單。實修就是自己的每一思一念,每一個行為是不是為他的。比如,不願煉功,就是為私的,是為了自己舒服,而沒有想到煉功是為了自己世界裏的無量眾生。不願發正念,也是為私的,不清除背後的邪惡,就會有大量的眾生無法得救。生活中的每件事就用一個標準去衡量──是為私還是為他?這樣就會變得簡單,就看自己如何去做了。

比如昨天晚上,我婆婆蒸包子,我們都和婆婆一起吃飯,飯做熟了,我就拿上來了三個包子,我和女兒上樓吃。婆婆在平房住。我丈夫在樓下吃飽了,再上來。可是,丈夫上樓後,過了一個多小時說,你拿上來的包子呢?我吃。我當時就不高興了,反問:你怎麼不在樓下吃飽了?我剩下的包子是為了明天早上吃的。丈夫沒說話,就回自己的屋裏去了。後來,我轉念一想,這不對啊,我為他著想了嗎?完全想的都是自己,這是多麼的自私。我就坐不住了,來到丈夫的房間:問,你還吃包子嗎?他說,你又不讓吃。我說讓吃,我去給你拿。我把包子遞給他的同時,對他說:是我修的不好,太自私了,沒有為你著想。雖然我改變了我的態度,但我一點也不覺得高興,因為我的第一念不是為他,而是為私。我想要把自己修成一個一動念就是先想別人的人。但差距很大。我要努力的實修自己,早日變成一個為他的生命。

修煉二十多年,越來越覺得自己修煉的慚愧,不再去承諾甚麼,只想在以後的日子裏,踏踏實實的去實修自己,早日達到無私無我的境界。

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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