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農村,家裏姊妹七人,六女一男,我排行最小,我有五個姐姐,一個哥哥。我是大學老師,我哥是農村的小學老師,五個姐姐都是農民。修煉法輪大法前,我的利益心很重,和親戚朋友都是一來一往,能省則省,多付出了心裏就念念不忘,想著求回報。
我修煉法輪大法後,牢記師父的教導:「我們要求你完全是一個超常人,完全是放棄個人利益,完全是為著別人的。那個大覺者他為啥呀?他完全是為著別人的。所以說,我對學員要求也很高,學員提高的也很快。」[1]
下面講幾個我修煉法輪大法後,品行、觀念得到了很快、很大的提高、昇華後的故事。
1、我給我哥當「弟弟」
我父母一直和我哥生活在一起。我父親晚年在我家很認真的學習過大法的經書《轉法輪》,煉過大法的動功,正當他將要真正走入大法中修煉的時候,中共邪黨對大法的迫害開始了,我被迫害的遠走他鄉,父親回到老家後,由於沒有了修煉環境,也就沒能夠正式走入修煉。儘管如此,父親托大法的福,九十五歲那年無疾而終。
我父親身體一直很好,只是在晚年做過一次門診小手術,共計交費6000元人民幣,出院後可以報銷一部份,我知道後也沒有問報銷多少,直接給了我哥6000元人民幣。兩年後父親又做了第二次手術,所花的費用,我又如數給了我哥。父親過世的喪葬費我給我哥分擔了一半。父親過世三週年忌日的花費,按照我們當地的習俗和喪葬費是持平的,我同樣給我哥分擔了一半。我哥是我父親唯一的兒子,我嫂子總是說我哥太孤單,遇到事情沒有兄弟為他分擔。在我父親的養老送終事上,我給我父親扮演了「兒子」的角色,給我哥扮演了「弟弟」的角色,但不和我哥平分父親的家產。我哥嫂非常感動,也非常高興和自豪有一個好妹妹。
法輪大法教導我們要修煉成對誰都好的人,何況我自己的親人呢?其實我哥嫂能夠有一個大法弟子妹妹本身就是他們的福份。家族裏能夠有一個修煉法輪大法的後代,祖輩們也一定是積大德了!
2、收受女兒婚宴禮金我有差別
我有一個獨生女兒,她結婚當天,我哥需要從一千里遠的老家趕過來參加婚禮。他打電話說,他要隨身攜帶禮金5000元人民幣(現金)。我也想到了我哥隨禮金會多一些(2000-3000元),但是沒有想到會是5000元。對一個農村家庭來說,這已經是很大的禮金了。我想到哥嫂掙錢不易,不想讓他破費,就善意的說路上不安全,千萬不要在身上帶現金。我哥很少出遠門,他覺的有道理就沒有隨身帶錢。
婚禮當天他讓我借給他現金5000元人民幣隨份子,我說你這麼遠來了我們就很高興,不用再隨份子。我不借給他錢他也就沒有辦法隨份子。婚禮結束我哥回到自己家後,非要再寄給我5000元人民幣,我不給他我的賬號,他也就沒辦法寄錢。最終我沒讓他出一分錢。
我娘家、婆家都是農村的,共計十多家親戚。我深深的知道農村人生活的艱辛,所以我女兒的婚禮,我不收農村親戚們的禮金。這裏需要說明一下,農村親戚的大小事情我都一一寄去禮金,而且禮金都比較高。不僅如此,我考慮到年輕人的經濟負擔重,花費又大,我沒有讓我丈夫通知他們單位的年輕人,僅僅通知了幾個關係非常親近的。
這裏也需要說明一下,我女兒婚禮那年,我丈夫五十一歲,將近三十年來,他單位一批又一批年輕人的婚禮我丈夫都是一個個隨了禮金的。相反的,我丈夫的同事都是在子女的婚禮上,把自己多年來隨過禮金的年輕人,盡可能的通知到,讓他們參加婚禮。
我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迫害背井離鄉,來到一個外省省會城市工作,恰好有一個近親表姐在這裏,她沒有收入,是隨軍家屬,我們倆相差十幾歲。自從我們聯繫上後,過節的時候,我都會帶上禮品去看望她,我視表姐如親生姐姐。她有兩個孩子,她家的大小事情我都一一隨了很高的禮金。我女兒的婚禮表姐隨禮金3000元。婚禮過後,我以讓她補養身體的理由退回她2000元。表姐感動不已。
3、我為大姐解危難
我大姐有兩個兒子、三個孫子,多數都在農村開車裝磚、送磚。有一次我大姐都把我抱怨哭了,她抱怨我只會給她一些零花錢,不會給她的兒子、孫子們在城市找一份工作。我是一名大學的普通老師,實在沒有這個能力。
我父親臨終(九十五歲)前三年是在我大姐家度過的。大姐主動承擔了照顧年邁父親的重任。我從心裏非常感謝她。前年我大姐生病了,需要做手術。她二兒子抱怨大姐偏向大兒子,幾乎不進他媽的家門。大兒子經濟上困難。大姐姐非常傷心和難過。我知道後,一次給她寄去了50000元人民幣,她手術後還需要後續治療,我又每次寄給她2000元,共計12000-14000元等。她整個治療花費報銷後共計70000元人民幣。我給她寄錢共計62000-64000元。大姐姐感動不已,打電話一個勁的對我說,無法感謝我!
我大姐夫對我說,也只有你們學大法的人能夠做到這樣子。我對他們說,李洪志師父讓我們學大法的人要對人好,這都是師父讓我這樣做的,你們要感謝師父啊!我大姐姐和大姐夫後來在我的勸導下一遍遍的聽師父的講法錄音。
4、我頂替我哥
我母親托大法的福,今年九十七歲,身體健康,生活自理。我哥、嫂相繼過世了。所以我母親就沒有兒子只有女兒了。我決定由我來頂替我哥。我每月寄給母親3000元人民幣補貼生活,我姐姐們誰伺候錢就給誰。姐姐們出力照顧好母親,我出錢給母親的所有花費。就這樣母親的養老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以上是我作為一名大法修煉者,向家人、親戚展現了在法輪大法中修煉出的善良與慈悲。中共迫害法輪大法,罪惡滔天,天理不容。真心希望世人、眾生切莫相信中共的謊言,記住大法好!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擁有美好的未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大法義解》〈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