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向愛梅,82歲,家住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她曾經是洪江市安江鎮副鎮長。向愛梅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她因為堅持信仰,曾多次遭邪黨騷擾、綁架,曾於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緩三年。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向愛梅與法輪功學員楊春蘭、蔣厔真去洪江市集貿市場,告訴百姓法輪功好的真相。後來,楊春蘭不見了,向愛梅與蔣厔真返回去找她,發現她被黔城派出所警察綁架了。警察發現了向愛梅與蔣厔真,把她們三人一起綁架到黔城派出所,警察搶走了她們所有的真相資料。
晚上,警察把向愛梅、楊春蘭和蔣厔真劫持到洪江市公安局,非法拘押了一天一晚。然後,警察對向愛梅和楊春蘭非法作出「監視居住」、蔣厔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第二天晚上,警察通知家人把向愛梅和楊春蘭接回了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向愛梅她們三人去洪江市雙溪鎮集貿市場,告訴百姓法輪功好的真相。蔣厔真被懷化社區的人非法跟蹤,那人和她們三人坐同一輛車到達雙溪鎮集貿市場,她們卻不知道。楊春蘭在發真相資料時,被跟蹤的人惡意舉報。黔城鎮派出所五個警察來了,又把她們三人綁架到了黔城派出所。在派出所,向愛梅她們三人被非法關押了四個多小時,就回家了。
因為第一次被綁架後,洪江市黔城鎮派出所一直在羅織構陷向愛梅和楊春蘭至洪江市檢察院的材料,他們查看了市場的監控,把向愛梅和楊春蘭作為刑事案移交給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聽說有四個警察到向愛梅家敲門,通知她去洪江市檢察院。他們沒找到向愛梅,在她家門上貼了通知,並打電話給向愛梅的子女,說第二天不去,就採取強制措施。
第二天,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向愛梅的兒媳、一個律師陪向愛梅去了洪江市檢察院。檢察院的人拿了幾張紙,要向愛梅簽字。向愛梅說:「我沒有犯法,信仰自由。我不配合你們,是對你們好。」他們說:「不簽,就送看守所,等待法院開庭。今後會影響你子女工作和你的孫輩升學就業。」此後,向愛梅被非法「監視居住」。
二零二三年九月後,洪江市黔城鎮派出所警察、洪江市檢察院和法院的不法人員多次到懷化市騷擾向愛梅和楊春蘭。不法人員說要「走(構陷)程序」,並逼迫她們及其家屬在迫害材料上簽字,企圖構陷向愛梅和楊春蘭。
黔城鎮派出所副所長陳敏為了構陷向愛梅,又帶警察三次來向愛梅家敲門騷擾。
第一次,陳敏和檢察院副檢察長蒲小麗等四人到,說是「走程序,要做筆錄」。最後要向愛梅簽字,向愛梅說:「我不能簽,我也不希望你們給歷史留下參與迫害的痕跡,對你們不好。」
第二次,陳敏帶三個警察共四人強行把向愛梅送到洪江市法院。到了法院,他們也是要向愛梅簽字,向愛梅不配合,沒有簽。向愛梅給法院裏的人講真相。
第三次是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陳敏又帶三個警察來敲門,一進屋,就說:「你清點衣服等東西,跟我們去法院。」向愛梅說:「我為甚麼跟你走?我又沒有犯法,我不去。」他們說:「今天不去也得去。」於是,警察把向愛梅和楊春蘭強行送到洪江市法院。
到了洪江市法院,法院的人向向愛梅和楊春蘭宣讀了所謂的「逮捕令」,要向愛梅簽字,向愛梅和楊春蘭都沒有簽。
接著,陳敏和另一個警察帶著向愛梅和楊春蘭到醫院檢查身體後,就要把向愛梅和楊春蘭送到中方縣看守所。向愛梅的兒子、女婿趕來了,他們說:「我媽都82歲了,腰椎又不好,行動不方便,不能留在看守所。」從下午四點多鐘一直僵持到晚上九點,警察才決定第二天去懷化醫院檢查。
第二天,陳敏和另一警察帶向愛梅去懷化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中方縣看守所的領導和醫生看了檢查結果後,才作出拒收的決定。
後來,向愛梅又到洪江法院,將逮捕證改為「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