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吳芳名、陳全英、王明弘、簡姓學員、薜寶玉、肖桂英、尹秋陽、唐清英、楊曉輝、楊桂紅、邱前英、劉玉娥及羅姓學員、易姓學員、李姓學員等。法輪學員唐清英被取保候審迫害,楊曉輝被監視居住迫害。
下面是了解到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情況補充:
1、肖桂英、尹秋陽被綁架迫害情況
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多鐘,大概二十多名素不相識的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肖桂英自己開設的飯店內(店招:吉祥飯店),搶走了肖桂英的大法書籍、U盤、資料等私人物品。過程中,這夥人中有一個他們稱呼「舒平」的人從自己的包裏拿出一疊紙樣東西,給肖桂英看了一下,上面沒有蓋公章,但沒看清楚內容,就拿開了。
法輪功學員尹秋陽到中心市買菜,路過肖桂英開的吉祥飯店,到店內喝了一點水,出來準備回家時,亦遭綁架。從她身後過來十多名年輕男女把她叫到了吉祥飯店外,對尹秋陽非法拍照、攝像,又打電話,把尹秋陽綁架劫持到懷化鐵路公安處,後來又劫持到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廣場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過程中,還把尹秋陽強行劫持到紅十字會非法檢查身體。在尹秋陽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非法用萬能鑰匙打開尹秋陽家門,入室搶劫,搶走了很多尹秋陽的私人物品(包括信仰物品)。
2、唐清英、楊曉輝被綁架迫害情況
同日上午,九時左右,懷化鐵路公安處、懷化市、鶴城區、天星坪社區等十餘名警察、社區人員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唐清英家中,其中一人拿著一張沒有蓋公章的搜查證要唐清英簽字,遭唐清英拒絕。不法人員不管不顧,入室搶劫,在家中亂翻、亂撕,搶走唐清英家中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複印機、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同時唐清英被懷鐵公安處國保大隊書面通知取保候審,由懷鐵公安高鐵南站派出所警察彭開洪負責非法對唐清英實施監督。
法輪學員楊曉輝對發生在唐清英家中的不法行為毫不知情,八時三十分左右去看望唐清英,然而當楊曉輝敲開唐清英的家門之後,看到十餘名警察正在唐清英家裏實施抄家、搶劫,隨即楊曉輝被唐清英家中衝出的幾名警察從門外強行拉入唐清英家中,並將其按倒在沙發上,一個叫彭軍的人在楊曉輝面前晃了一下甚麼證件,指使幾個人對楊曉輝非法搜身,搶走了楊曉輝隨身攜帶的物品,其中包括現金二千元,U盤一個。
唐清英、楊曉輝被搶走的物品沒有任何扣壓清單,更沒有叫唐清英、楊曉輝本人或親屬在扣押清單上簽字。
隨後,這些人不知給誰先打了一通電話,告訴接電話的人,說楊曉輝到唐清英家裏去了。楊曉輝被綁架劫持到懷化市鶴城區城南派出所。在城南派出所,楊曉輝被張建華和另外一名警察非法審訊。在審訊中,不法警察要楊曉輝承認去了一個叫「吉祥小店」的地方,並在「吉祥小店」做了甚麼等,又問楊曉輝是否認識一個姓楊的和一個姓向的。
深夜一點多鐘,張姓警察告訴楊曉輝,說她犯了罪,隨後另一個警察要求楊曉輝簽字,楊曉輝拒簽,但他們對楊曉輝說要判她三~七年徒刑,楊曉輝年過七十,在高壓、恐怖氣氛中,又急於回家,就違心地簽了字。但楊曉輝到現在都不知道,簽了字的那些東西都寫了甚麼、記載了甚麼內容。當時他們告訴楊曉輝,說要對楊曉輝監視居住半年。
3、楊桂紅、邱前英、劉玉娥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
同日上午,十時左右,楊桂紅、邱前英、及羅姓同修、易姓同修,在劉玉娥租住房內學習大法書籍《轉法輪》,被十多個男女(三名女性)警察闖入,像強盜土匪一樣入室搶劫,而後又到住在對面的楊桂紅家搶劫,搶走了劉玉娥和楊桂紅的所有大法書籍、四張大法師父法像、三個MP3、好幾個U盤、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視頻播放器、一盒檀香、所有的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連一把小剪刀等小東西都被搶走了,楊桂紅還被搶走現金兩千餘元。
楊桂紅、邱前英、易姓同修和羅姓同修,均被綁架到懷化市鶴城區團結派出所。劉玉娥因另有他事,沒有參與學法,未被綁架。在團結派出所,四名同修遭非法審訊,並被強行要求在所謂筆錄上簽字。楊桂紅、易姓同修和羅姓同修於下午六點多鐘回家,邱前英不配合非法審訊,拒絕簽字,又被劫持到鶴城區城中派出所。在城中派出所因邱前英嘔吐厲害,警察見狀,忙說,不要把這裏污染了,你快走吧!大約下午七點鐘左右,邱前英返回家中。
4、薛寶玉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經過
八月二十九日早上八點左右,懷化鐵路警察十幾人,闖入懷化市鶴城區新街法輪功學員李發秀家,其中三人扛著攝像機,一人提著開門鎖的工具。當時李發秀家中還有法輪功學員陳全英、王明弘和簡姓法輪功學員。警察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
法輪功學員薛寶玉在李發秀家租了一套房子,當時薛寶玉不在場,警察非法開門鎖闖入搜查。當薛寶玉趕回時,警察搶走她的手提包,搶走包裏兩千多元真相幣。然後警察把薛寶玉、陳全英、王明弘、簡姓法輪功學員強行押上警車,綁架到廣場派出所。王明弘、簡姓學員當天放回,薛寶玉、陳全英被非法拘禁了一個晚上。
薛寶玉第二天回家後,發現租的房子的大門已換鎖,臥室、廚房門開著,門鎖全部弄壞,警察搶走了很多私人物品:師父法像、大法書、U盤、師父講法光盤一套、《明慧週刊》、播放機、打印機等。
5、鐘聯聰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
同日上午,法輪功學員蔣宗惠(蔣宗會)回到他租住的房子,剛來到門口開門,一夥湖天派出所便衣警察撲上去綁架了他。他們把房間裏的打印紙、電腦、打印機等財物搶走。蔣宗惠原是市郵政局的一名科級幹部,由於堅持修煉大法,被單位非法開除,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鐘聯聰也於當日上午被綁架,目前已被非法批捕並非法關押在懷化市看守所,其它詳情未知。
李姓同修同日上午被非法抄家,因當時不在家,房門被惡警強行撬開。室內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大法師父法像等被搶走。目前,李姓同修下落不明。
《憲法》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附團結派出所長、副所長等責任人相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