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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懷化市多位法輪功學員同一天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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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懷化市法輪功學員唐清英、鐘聯聰、薛寶玉、陳全英、尹秋陽、肖桂英、吳芳名、黃遠橋等,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遭警察非法入室抄家、綁架。他們或在家中,或在路上,被非法帶走。

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多鐘,二十多個便衣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肖桂英開的吉祥飯店,其中有些便衣徑直沖到閣樓,把肖桂英的真相資料、U盤、大法書《轉法輪》都抄了。肖桂英對這夥人說:「你們沒有搜查證是違法的。」一個叫舒平的便衣從他的包裏拿出一沓甚麼東西,肖桂英沒看清楚,上面也沒蓋章,肖桂英說:「你拿這疊東西想怎麼寫就怎麼寫是違法的,你承擔不起這個責任。」肖桂英給他們講了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解除的真相,他們仍未歸還肖桂英的書籍和物品。

八月二十九日八時許,黃遠橋家的電閘被關閉,當時她不在家,她的兒子為了看明究竟,開門去檢查。一打開門,立即就被人推回了家中。來人大約有六人,沒有人穿警服,沒有執法記錄儀,僅有一男一女拿著手機在錄像,說是「警察執法」。其中兩人亮過類似警察的證件,其餘人員未出示。說是警察執法,具體執的甚麼法?為甚麼來家裏?來家裏要幹甚麼?這伙警察都沒有說明。這幫警察在家裏翻看了一陣後,似乎沒找到甚麼。當日九時許,黃遠橋回到小區,被躲在門衛室內的便衣強行帶走。

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多鐘,懷化市鶴城區團結派出所、三角坪城中派出所、城東派出所、城北派出所、鐵路派出所、還有廣場派出所等派出所統一行動,說是上面下的命令,出動了很多人(據他們自己稱不是警察,而是派出所從社會上招聘的)對懷化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綁架抄家。其中十多個人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劉玉娥和楊桂紅的住處,出示一個他們自稱是搜查證的東西,也沒有讓楊桂紅確認清楚,又拿出一張單子,指著上面的楊桂紅的名字問誰是楊桂紅,楊桂紅答道是她,然後三個人把她圍住。當時劉玉娥的家裏正有四個法輪功學員在學法,有兩個警察圍住另外三個法輪功學員。四個法輪功學員均被綁架,有兩個被綁架到懷化市鶴城區團結派出所,有兩個被綁架到三角坪城中派出所。那些惡警就像強盜土匪一樣入室搶劫,抄走了劉玉娥、楊桂紅和邱同修的所有大法書籍、四張師尊的法像、三個MP3、好幾個U盤、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視頻播放器、一盒檀香、幾千元的零錢等私人財物,劉玉娥的判決書和她在懷化眾欣一養老醫院的被迫害的假病歷和發票都被抄走了。下午四位法輪功學員平安回家。

同時鐵路派出所非法到唐清英家抄家,把她的所有大法書籍都抄走了,綁架了唐清英和楊曉輝到鐵路派出所,唐清英正在過病業關,給她一張取保候審單子就放她回家了。楊曉輝已經平安回家。

同時懷化市其它地方有些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派出所綁架抄家,如:尹秋陽、吳芳名、陳姓和黃姓等法輪功學員,因吳芳名要開庭就放她回家了,尹秋陽和陳姓學員已平安回家,其它詳情待續。

《憲法》36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37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9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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