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的對與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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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我從小就是個做事認真的人。讀書時,因為認真,學習成績好,一路被老師們誇獎著長大;大學畢業後進了一家大公司,工作態度也得到了領導的賞識。就是在出國前那十幾年迫害的環境中,因為我的業務能力強,對待工作認真負責,儘管有著政工幹部們的各種刁難,負責技術管理的上司還是想方設法給我提供機會,使我在單位能獨當一面,有了一個穩定的工作和講真相的環境。

所以,在我的心中,「認真」從來就是對的,尤其是對於個人修煉和證實法的項目中的工作。由此,我不僅這樣要求自己,也理所當然的用自己的標準來衡量著別人,並未覺不妥。

直到前陣子發生了一件事情,具體經過不在這裏詳述,但那對我而言,是極少遇到過的心性關。還好有著二十多年的修煉基礎在,表面上是風平浪靜的過去了,但我自己知道,那兩天其實心裏翻江倒海。向內找,我看到了自己的愛面子心和虛榮心,但這並沒有找到根上,因為我心裏還沒有放下,沒有那種找到根本問題後如釋重負的感覺。我意識到,這件事情的出現,一定是衝著我的一個還未被發現的執著來的。

我把矛盾的本身和其中的是非放在一邊,開始去追溯事情的源頭,於是我看到了「認真」兩個字,是啊,這件事情是因我做事很「認真」而引發的。要是在以前,我會將其忽略,會覺的這並不是過錯,但這次我躲不過去了,問題可能真是出在這兩個字上。我開始往回看,近一年來,所有與「認真」相關的我的言行舉止以及反映出的修煉狀態。

我所在的項目中的工作,技術含量不高但卻極其繁瑣,小到一個數字一個字母都要去認真對待,對員工的細心成度要求很高。可天長日久,任何人工作中難免有出錯的時候,而同事出的錯又時常會在我的工作中反饋出來,這時,我多半會直接指出錯誤,理由是避免類似的錯誤在以後重複出現,要對客戶負責、對眾生負責。如果同修不接受,我偶爾還會急躁,一急起來說話也不客氣了,甚至於強加於人。我的理由就是,工作本應該認真去做啊,何況是救人的事情,應該是儘量避免出錯啊。於是,我拿著自己這把「認真」的尺子認真的量著別人。好在同修們對我都很包容,大家也齊心協力去規範工作流程,出錯的幾率已經越來越低了。可正因為這樣,我心性上的不足也被「認真」二字掩蓋了下來,直到我碰到這個來自於我所在團隊之外的心性考驗。

現在回頭看看那個過程,我意識到,「認真」二字,我只做對了一半,那就是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這是對的。但當我把自己的「認真」標準強加於別人時,卻是錯了。

團隊中的同修來自於不同的背景,也有著各自不同的性格。有的家裏孩子小需要照顧,有的缺乏辦公室工作經驗,有的英文不好,有的年齡偏大,有的身兼多職,等等,大家克服了各自的困難加入到項目中來,尤其是進來做全職的,已經非常難能可貴了,而我怎麼都沒有考慮過這些因素的影響,卻一味的要求別人達到我的標準!這其中是不是摻雜了對自我的執著,以及多年來在常人工作中形成的人的觀念呢?甚至於還有不善的因素在裏面。

那麼,當看到同修工作中有不足之處時,我又該如何對待呢?

師父說:「其實作為大法弟子,這時如果念正,想到的是修煉、是責任、是應該做好的,你就應該把你覺的不完善的地方默默的把它做好,這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如果大法弟子都能夠這樣做,任何事情都一定會做的非常好。」[1]

「不要注重這些,你能默默的去完成好你所看到的不足,你能默默的做好你應該做的,你把那件事中不完善的部份自己默默的把它做好,眾神佩服的了不得,說這個人太了不得!這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1]

而我,雖然也在努力補充著工作中不完善的部份,但卻是一種高調的補充,心中總想改變別人,並沒有做到師父所講的「默默的」。現在想想,別人工作中一些小的失誤,影響不大的,我看到了,自己默默將其改正過來就可以了;比較容易出錯的地方,自己多費點心思關注一下將其完善就是了。這些事情,還真是沒有必要都認真講出來。

當然,一些重要的疏漏,應該說出來讓大家共同改進的,我以後還是會說。但說出問題時的心態和語氣,和以前應該是大相徑庭了。我想我不會再有抱怨和指責,也不會再為了達到我所設定的目標而強加於人,而是真正出自於為項目負責、為同修負責的慈悲的心態,平和的將問題提出來,交流自己的想法。真能做到,那才是真正在認真對待自己的修煉。

行文至此,眼前已是柳暗花明。想借明慧一角,向身邊曾被我的「認真」傷害過的同修真心說聲抱歉。在修煉路上,與同修共同精進。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再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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