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的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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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我修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了,近期才明白向內找、修自己的真正內涵。今天把經歷的兩件小事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切磋,共同提高。

(一)

二零二一年四月初的一天,我們學法小組在一起學法時,我那本《轉法輪》上需要改字的地方有一個字還沒改過來。學完法後我就說了一句:回家後我得趕快改過來就行了。

B同修聽到後就嘮叨開了,說甚麼這不是小事,要重視起來,要找找是誰做的這本書。我說:「別再說了,我改過來就行了。」她還說個沒完。這時我大聲呵斥她兩句她才不吱聲了。幾個同修也都不吱聲了。

我呵斥了同修後自己並沒有多想甚麼,因為已經習慣了,總是這麼心直口快,態度不好,也從沒想過對別人有甚麼傷害。從小組出來後,我問同路的A同修:「大哥,你看我還有哪些不足?」他說:「你愛著急,愛激動,得修修。對待同修要慈悲,有善念。若同修有不符合法的地方,可以指出來。但態度要好,不要大聲指責。只要是慈悲,有善念,即使她不接受,你也是符合法的。」「你說的有道理,是該好好修自己了。」

第二天見到B同修,雖然表面上很正常,但我發現她臉色不好,話也少。我意識到自己傷害了她。是不是師父用這件事點悟我爭鬥心還沒去?讓同修這麼沒面子?如果別人這樣對待我,我是甚麼感受呢?不管這件事如何,拉下臉訓同修就是不對!越想越覺的自己修的太差勁兒,事做錯了,那就道歉吧,要不怎麼算是真修呢?

準備去時人心又出來了:我比她大十多歲,若她不理我咋辦呢?多沒面子呀!可又從法上想:放下一切架子,放下一切自尊,就按法的要求去做,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就行了。至於她怎麼對我,那是她的問題,我不必多想。就像講真相救人一樣,我們給對方講,對方能不能接受那是對方的選擇。想明白了之後,我就頂著小雨去同修家給同修道歉。我說:「對不起!」B同修熱情的接待了我,一再說:「都是同修,沒甚麼,沒甚麼!」同修這麼高境界,我感到自愧不如,也感到很欣慰。

從同修家回來一路上一身輕鬆,騎自行車好像有人推著我一樣,心中生起無以言表的美妙。我意識到這事做對了,符合法。

(二)

學法小組的C同修,修的也不錯,大家都很尊敬他。可他就是有點強勢,聽不得不同意見。我和他發生過兩次爭執。其實也沒甚麼大事,就是學完法後大家交流、交流心得體會,或對某些事物的看法時他的表現給我這種感覺。

通過和B同修發生矛盾這件事,我告誡自己:不要再向外看,一定要向內找,修自己,絕不能再和C同修發生爭執。他有不足,那是他應該自己修的,不是我要為他修的。我要找到自己的不足,去掉它。我告誡自己:守住心性,再見面時一定守住心性。

下次小組學法時果然問題又來了。學完法後C同修高談闊論,滔滔不絕。談的都是一些負面的東西,都是同修們的一些不足,不是在法理上交流,而是和常人一樣在背地裏貶低別人,根本不符合法。若是以前我又要說話了,這次我告誡自己:守住心性,即使他說的是我,哪怕罵我,我也要守住心性,別動心。師父說:「視而不見,聽而不聞」[1]。我在床上拿起一本《明慧期刊》看了起來。他們談論甚麼我真的沒入耳。

回到家中,往床上一躺,在似睡非睡中,看到我的空間場有一塊黑色的厚厚的堅冰,足有一尺寬、一尺半長,慢慢的自動脫落下來了,溶化了。我頓感全身輕鬆,非常美妙。我在心裏說:謝謝師父!

是我守住了心性,符合了法,師父就加持了我,把我的那頑固的業力消掉了。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

下次小組學法時C同修好像變了一個人似的,面帶祥和,說的話句句在法上,一看就是個修煉有素的人,以前那種強勢的態度無影無蹤了。我明白了:一切的表演都是假相,是為我提高而來的。我修上來了,也就落幕了。謝謝師父!

我悟到:煉功不難、學法不難、發正念不難、講真相也不難,修自己、去執著才是最難的。那種剜心透骨的割捨,那種生生世世形成的人的觀念,要徹底拋棄真的是很難。可是當你真的下決心放下的時候,那種所得、那種提高的美妙,那是用多少錢也買不到的。這只有實修才會有的收穫!

一點粗淺認識和體悟,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三章 修煉心性〉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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