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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絕處逢生 八旬王東香屢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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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陽82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東香,修大法後絕處逢生,一身疾病不藥而癒;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屢遭迫害、騷擾,被非法勞教三年。

下面是王東香老人訴述她的遭遇:

我叫王東香,女,一九三九年生,貴陽人,一九九六年三月修大法時已是年過半百(57歲)的人了。

一、苦難人生因修煉大法而改變

回首修煉前的大半生,一言以蔽之:就是苦!我深切的感受到:人生就是苦!當人就是苦!前半生我一直是浸泡在苦水中,沒過過一天好日子。

我出生於四川偏遠山區一戶極端窮苦的農民之家,是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民,從小到大、一年到頭,終日在田間土地上辛苦勞作。在我孤陋的人生記憶裏,人生就是:貧苦、窮困、飢寒、勞累、病痛等,如影隨形、終身相伴,永遠也擺脫不了。

小時候,我只是斷斷續續的讀過幾年初小,每天一面上學讀書,一面還得抓緊時間上山割草來飼養家中的牛羊,讀書與割草,後者是主要的,只有割夠數量才能去讀書。

結婚後丈夫當兵在外,退伍後一直在外地工作,除每月寄回不足十元錢之外,其它也一概不管不問。婚後接二連三,共生了三個孩子(一女兩男),全由我一人撫養,地裏的農活、全家的牲畜(牛、羊、豬)全部家務,裏裏外外一切皆由我一人獨立承擔。

日子過得多艱難啊!每天從清晨忙碌到深夜,疲於奔命、不堪重負、應接不暇、顧此失彼。記得一次在田裏插秧,把老二(兒子)放田埂上,孩子跌進一旁的大水溝裏險些送了小命。

當時一些奔赴山區搞巡迴醫療的女醫護人員,目睹了當時農村的現狀,非常感歎的說:窮困農家的婦女太苦了!比牲口還不如,牲口夜間還能充份休息,而貧苦農婦終日勞累,直到深夜還在剁豬草、熬豬食,睡眠時間少得可憐,身體早已拖垮了,顯得特別衰老。

我每次生育後第二天就得下地幹活,無論是嚴冬酷暑,還是雨雪風霜都得面對。就是民間說的「坐月子」一定要保證充份的休息和營養,並有許多禁忌,否則,勞累失血,或受到風、寒、濕、邪等而患上月子病,則無藥醫治,終身不癒。這真是經驗之談,早已被無數實踐所證實。我從未享有過坐月子,終身勞累,身體虧損太大,以致年輕輕的就得了一身的病,從頭到腳都不自在。正值二十七八的青壯年,就患有多種疾病:頭疼、頭暈、產後風寒,腰痛得直不起,風濕性關節炎、腰椎間盤突出、胃病、婦科病等等。由於無錢醫治,在痛的無法承受時,就採用四川民間的「燒燈花」(燈草浸於桐油中、點燃灼燙患處)也只是暫時緩解。多種疾病纏身,拖了我二十八年。

丈夫婚後從來不顧家,後來發展到不回家、不要這個家了,原來丈夫早有外遇。我一個農村弱女子,沒有能力抗爭,只得認命,聽天由命!

一九九六年三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學法煉功,按大法要求實修,一個月後,不知不覺之間一身疾病不藥而癒!對我來講真是喜從天降、絕處逢生,從此結束了五十七年的痛苦人生,結束了二十八年之久的病魔纏繞,全身心的感到有生以來從未有過的輕鬆愉快,深深感激師尊的再造之恩!

通過學法,我明白了真正人生的目的,「人的生命不是為了當人」[1]、「人要返本歸真,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1]、「還有一個辦法可以使人改變他的一生,這是唯一的一個辦法,就是這個人從此以後走上一條修煉的路。」[1]

二、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發生後的日子裏

1、北京上訪

迫害突然發生時我一下子懵了!這個政府怎麼啦?肯定是搞錯了!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我與兩位同修乘上了去北京的火車;期間我們不斷得到鼓勵:我天目看見師父穿著給學員講法時的西裝衣服,盤坐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空;我們三人分頭在三個窗口買的火車票,居然會在同一節車廂,甚至是同一條凳子的三個位置上,座號都是連著的;車上也沒被查票,打坐也沒被干擾等。我去北京信訪辦就是想把自己修煉身心受益的切身體會,向政府去說:法輪大法是好的!李洪志師父是好的!請求政府停止利用電視、廣播等攻擊誣陷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收回禁止修煉法輪功的「命令」,恢復正常煉功環境等。

結果到北京就聽說「上訪」被拒絕,我們就去了天安門廣場。到天安門廣場剛坐下開始打坐,周圍的人群立即圍攏上來,隨後一群警察衝破人群二話不說,就把我們三人架到「天安門派出所」。警察們在早已擠滿了法輪功學員的屋子裏,一個個的詢問登記。我們登記後,很快被貴州駐北京辦事處人員帶走,關進辦事處的地下室。

三、四天後我被(我所在的派出所警察歐興、居委會主任陳先連,和老伴單位保衛王志洪、科長 劉昌勇)這四人帶回貴陽,送雲岩百花山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後放回家。老伴被單位通知:四人去北京來回的花費6000元,將從老伴的工資中逐月扣除。

2、在小關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三月到四月,我被王志洪綁架到小關洗腦班。從貴陽市某派出所抽調的女警察胡舉芝,天天給我灌輸誣陷大法的那一套歪理邪說,逼我簽「不再煉功」的字,我不聽、更拒絕簽字,在洗腦班結束時仍然堅持不簽字。胡舉芝氣急敗壞的說:你不聽,也不簽字,看我怎麼找機會收拾你!胡舉芝在之後不到兩個月期間,對我還真下毒手,在一個夜晚,我被綁架離家後,坐牢獄一關就是三年。

3、在遵義縣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九日晚十點,在一陣陣急促的敲門後(就我與7~8歲的小外孫女在家),又是王志洪帶一群警察衝進家門。遵義烏江單位保衛人員李文華衝(已遭到惡報:患上喉癌不能說話,老婆瘋瘋癲癲不正常,兒子去別人家敲門,玻璃門窗從頭頂上掉下來,當場被打死。)到我身後:將已過60歲的我雙手扭向反背,用腳猛踢腳腕後我被踢跪倒在地,再銬上手銬,開始抄家。

在抄走了師父法像和一些大法真相資料後,把我帶上警車,身後的小外孫女哭喊著:「我要外婆,我要外婆!」(幾年後得知,當晚是隔壁鄰居收留小外孫女,再與女兒取的聯繫後,小外孫女才有了著落),下半夜兩點左右我被綁架到遵義縣看守所。

女獄警強逼我脫下外面的兩件衣服和鞋,搜走我身上的鑰匙和不多的錢,我被推進監室。

我在看守所一個多月裏,睡在便坑旁邊。二十平方米左右的監室,擠滿了幾十個各類犯人,牢頭指定我睡的位置在便坑旁邊,只穿一件單衣光著腳的我,當晚就直接睡便坑旁的水泥地上;女兒送來被子後,也鋪在便坑旁邊,幾十人一個便坑,夜晚睡在那裏,有時小便會往身上、臉上濺。

第二天牢頭叫背「監規」我不服從,牢頭指揮犯人毒打我、拽頭髮等,頭髮被她們大把大把的拽下來。

警察一次次提審就是強調「政府叫不準煉,就不能煉,要煉就是違法的」,就是強調簽字「不煉功了」就放回家,否則就送勞教所、監獄,我就是一次次的說「我不簽!」

一個多月後,我被帶到說是「戒毒所」的地方:靠山的房子,很破舊、沒有任何東西,連燈都沒有的一長間大屋子裏。在那裏又是半月之久。

4、在中八勞教所被迫害

在「戒毒所」半月後的一天,又叫收拾東西,等上警車後,又叫把被子留下。我問:又要送哪兒?「大黃山」,警察回答說(後來才知道「大黃山」是原來經常槍斃人的地方)。實際是,當天被非法送到「貴州省中八勞教所」。

在中八女所的幾年裏,別人看我已經是精神病人了。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雲岩區法院(鐘兆林)來勞教所,要我在離婚書上簽字。老伴是邪黨黨員,也害怕,加上在外面早有外遇。我修煉後一直想:和老伴是結髮夫妻,三個孩子雖也長大成家,希望爸媽能白頭到老,我也在顧及孩子們的願望,也就強忍著。在中八勞教所,警察就利用「不想離婚」來要挾我「轉化」。先是單位、派出所、居委會人員找老頭做工作後,由老頭提出「離婚」要求,法院積極辦理,就有了雲岩區法院(鐘兆林)來勞教所,要我在離婚書上簽字一事,並說,「只要你放棄修煉,我就不判『離婚』。」最後,我在離婚書上「簽了字」,我就這樣解除了多年來與老伴在感情糾葛上一直存在著的一塊心病,輕鬆多了。

三、多年不斷的騷擾

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我回家後:開始是說從勞教所出來要「回訪」是規定;接著是每年的節假日、敏感日等上門或電話就是在「打招呼」;二零一三以後的一次次上門「抽血」。

二零一五年「訴江」後,我被三天兩頭的上門騷擾。過程中,我想來家的派出所、居委會人員他們也是不情願的,我應該給他們講真相:我問:我做錯了那些事情?你們是管好人還是壞人?等等。

貴陽市從二零二零年三月開始,邪黨大搞所謂「清零」運動;我家門口也從三月九號開始,到九月的半年裏,每天都有人守著一直到九月才離開。

開始是荷塘派出所(電話:8484411)羅忠燦、片警 莫文俊,荷塘居委會人員來家裏敲門,我就不讓進家,我說:有甚麼話在外面同樣可以講清楚!片警莫文俊非要進家看看,我不讓看。我說看甚麼?你們要看甚麼我知道,你們是來找資料的,我沒有!

後來,就是從「保安公司」僱人來家門口守候著,有三男一女(潘姓、穆姓、翁姓三男,蘇姓一女)每天每人80元,不分雙休日、節假日,從上午九點到晚上九點;只要我在家就行,離開家就必須跟著;過程中我給他們講大法真相,他們表示是不情願的,但瘟疫期間找不到活幹,還望能理解。後來,每當酷日和大雨時,我請他們進家,給他們喝水,讓進家上廁所,搬凳子放門口給他們坐等;這些保安到九月離開後,居委會的後來跟我說,這些保安對我的評價非常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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