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後感:學好法能讓我們無條件相信師父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最近明慧上的文章《對正法結束時間的思考及預言》,我看完此文的當晚基本上是一夜未眠。當我靜下心來,理清自己的思緒,用自己多年來的學法基礎加以分析,發現了這件事給我帶來的很多感想,就寫出來和同修們交流。

首先,一個對法理掌握的比較深厚一點的大法弟子,都可以看出這篇文章在許多地方都存在問題,具體的我都不想去分析了,這也不是我寫此文的目地。不管為甚麼這篇文章能在明慧網上發表,從師父的講法中我明白,如果你看到了兩個大法弟子在眾人面前吵架了,而且吵的臉紅脖子粗,影響很不好,你心裏明白這是兩個人都有問題了,這個時候你都要想想自己,看看自己,為甚麼讓你看到這一幕?

世間的事沒有一件是偶然的,這篇文章針對的是我們甚麼樣的執著心啊?我們太執著美國的大選結果和大瘟疫會結束邪黨統治的預言了,而對大瘟疫的執著也包含了對正法修煉結束時間的執著。

就我自己來說,我對美國大選結果是能接受的,因為我知道這次大選就是一個顯意信號,說明人類的道德崩壞至徹底觸底了,而北美的同修可能要執著一些,只有設身處地的從人的切身利益出發才能體會到他的執著是怎麼回事。

而這篇文章對我的衝擊,是因為它預言了結束時間還有七年半。這一下對我的打擊,好像讓我失去了繼續往前走的力氣。我在二零零三年因受邪惡迫害而流離失所離家在外,十八年來為了生存,在外面過的很艱難困苦,中間邪惡兩次瘋狂的跨省來綁架我。我不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證,這在現在的大陸社會真的是寸步難行,很難有工作,即使有也做不長久。疫情開始後,連小區門都出不去,因為門衛要微信掃碼,現在有一年多了沒有收入,眼看積蓄就要用盡。這次看到此文,就像游過了太平洋準備上岸了,發現前面還有大西洋在等著。

當然我知道自己對法的正信是誰也改變不了的,但是擺在面前的這座山也太大了,心裏那個承受力的弓弦,有繃不住快斷了的感覺。這時我學了二十六年的法所打下的基礎讓我穩住了。我開始在心裏展開了和自己在法理上的對話:

你總是在找這篇文章的不對,好用來否定它預言的是不對的,那麼如果真的這場瘟疫就這麼過去了並沒有結束邪黨統治,後面還有好多年要走,更甚者到了二零二八年都不能結束,你還能不能堅定不移的走下去?師父如果開口說的我就信,師父說的哪怕是還有十年、二十年,我就是爬也要爬過終點線,就是爬不動了嚥氣了我頭都要倒向終點線那邊。只有師父知道結束的時間,可是師父卻不會這樣說,為甚麼?你這二十六年的學法還不明白師父正法是甚麼方式嗎?

其一,師父做甚麼說甚麼,都在看對大法弟子的修煉提高有沒有好處,對救度眾生有沒有好處,如果沒有益處的,絕對不會去說。如果說出了結束時間,每個人都是帶著對時間的執著在修,或者說是看到了真相去修,就沒法提高了。

其二,正法在哪一天結束,師父自有安排。你擔心的是師父一定要我們完成50%的救人指標才結束而拖長時間使你吃苦太大而掉下去嗎?不會的,師父是有要我們多救人的願望,但不會用我們沒能力完成的硬性指標來要求我們,就像當年師父說:「那麼如果每個學員都能做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告訴大家,同時發正念,那五分鐘邪惡就在三界之內永遠不再存在了。」[1]但是師父看到了不同大法弟子的層次差異而不會強求一樣。你是擔心師父看到你掉下去了都不會管你不會珍惜你嗎?不會的,師父明示:「其實我比你們自己更珍惜你們哪!」[2]

從另一方面講,當你的承受力達到所謂的「極限」時,其實也只是人心的壓力達到了極限。通過「忍受」來承受壓力,會覺的很苦很累。但是大法是如此的玄妙,當你換個角度,從師父正法救人的角度、從你為甚麼冒著天膽來到最危險的三界的角度、或者其他的神聖的角度來看待這些苦難的話,也許就能坦然一些:為了宇宙的真理,我們連生命都可以放棄的,這些苦又有甚麼可怕呢!

所以,你擔心甚麼呢?是不是因為前段時間看了明慧網上同修功能所見文章後,就對大瘟疫大淘汰要來了極其的執著了?一旦看到不能順著你的執著、你的喜好的其它說法就受不了了?是這樣的啊!那你就放下這個包袱,徹底去掉對結束時間的執著,完全徹底的相信師父跟著師父走不就得了?你的困難師父難道會不知道嗎?師父的法身不是一直跟在你身後嗎?你這十八年難道不是師父在保你,你才能撐過來的嗎?那後面不管還有多長時間,師父不是一樣會保著你走完全程嗎?當然吃苦還是要繼續吃苦,修煉的一生就是吃苦的一生啊,那也是建立威德的過程,而修煉人的威德是救人的重大保障。我們選擇了今生修煉,那就是我們的神聖使命。所以就放下執著,從新輕裝出發吧!

「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3]。所以,經過了這樣一次事件,都從中看看自己、找找自己,形成一個大家共同提高、共同精進的氛圍。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美國佛羅里達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供讀者參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