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當我看到公檢法的某些人員,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完全站在邪黨迫害的角度施加迫害時,我心裏對他們非常怨,覺的他們就是壞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和判刑,都是因為這些公檢法的人員在作惡。這是事實,但我卻被表象帶動了。
學法的時候我也知道師父一直在告訴我們弟子們慈悲救人,修煉中沒有敵人。也覺的自己是明白的,可是一到實際中,面對公檢法人員的惡虐態度及迫害,心裏就怨恨他們,被他們的態度帶動得很厲害。以至於根本就生不出慈悲心,不願意去面對他們,不會主動去找他們講真相。就算是在營救同修有需要時很被動的硬著頭皮去了,內心也不能平和、慈悲的對待他們,所以效果也不理想,於是就更不願意去面對他們了,所以近些年就很少參與營救同修的事情。
不僅是面對公檢法人員,其實在單位裏,我也是很被動。我是教師,但是多年來學校一直剝奪了我上課的權利。我曾經多次去找書記、院長及六一零等人員,與他們講真相,要求上課。但是他們都是和我打官腔,根本不和我談,或者談也是敷衍,每次我感到效果都不好,都很無奈,所以這幾年就不去找他們了。在單位裏,自己被邊緣化,還年年受著工作考核的壓力,內心很壓抑。
我們知道我們不要被事情的表象帶動,但是我真是陷在事情當中了,被表面的假相帶動的很厲害,從而對公檢法人員厭煩、怨恨,心裏也充滿了負面情緒。包括對自己單位的領導,也是很反感,怨他們沒有正義和良知,不喜歡他們;在單位不開心,自己心裏也苦。
直到我看到這篇文章,作者列舉了他實際中看到和接觸到的法官辦案的現象,我這才明白,原來中國大陸的法官們竟然缺少法律意義上的裁決權,面對權力,他們被中共挾持著當鎮壓良善的工具,而因參與迫害所犯下的罪業卻要自己承擔,原來公檢法人員是這麼的可憐啊!
讀這篇文章時,我聯想到了去年年底受到分局警察電話騷擾的事。他們一直在追問我居住的地址。我沒有告訴他們,但是在電話裏我的態度和語氣也不平和,心裏充滿了厭煩和怨恨,以至於是我給掛斷了電話。警察在電話裏說要到單位來找我,那幾天我心裏很煩悶和緊張,擔心警察來單位,不知道該如何應對警察和單位領導,該怎樣和他們對抗,又是一種硬著頭皮面對他們的感覺。
文章的最後作者寫道:將修煉人的善帶給我們接觸的每一個人,包括派出所的片警、社區人員。我笑了,其實何止是片警、社區人員,還有單位領導、同事和所有的人。所有的人和事,就是慈悲對待他們,無論他們怎樣的表現,我們就做師父讓我們做的事情,慈悲講清真相和救人。
當我愉快的和同修說起我看到這篇文章的感想時,我又想起了早些年經歷過的兩件事。一件是在營救家人同修時,不斷和公檢法人員打交道,共一年半的時間。那時候,構陷的案件也是經歷了檢察院批捕、兩次退到公安局補充、再起訴到法院。表面看,一步步也在往不好的方向發展。期間我也經歷過無望和傷心,但是也是一直不斷學法,加強正念,做師父要弟子做的。無奈時,同修就鼓勵我說:你就去吧,不知道說啥,就不用說話,你只要去,另外空間就有天兵天將一起和你去除惡。
那時也真沒有想到像這篇文章中講的公檢法人員的處境,但是在法理的支撐下、在同修的鼓勵下,也一直堅持和公檢法人員打交道,反覆和他們平和交談,反覆遞交信件材料,最後法院竟然真的退卷了,根本就沒有立案──我所在的城市是迫害法輪功非常嚴重的一個城市,特別十多年前,那時邪惡還是很猖獗的。法院退卷,這之前從來沒有過。這是一個奇蹟,是用常人的思維難以想像到的結果,這超常結果的出現,是源於按照法的要求去做,堅持善意與所有辦案人員講真相,法官及相關的人員存有良知等因素。
另一件是有一次幾個同修同時被非法抓捕,構陷案件被送到法院。其中一位女同修的母親,老年同修阿姨,和我一起去找過法官。去找了幾次,但是法官根本就不理我們,很忙的樣子。每次去或者見不到他,或者見到了就是寥寥數語就給我們打發了。根本沒有講真相的機會,就感覺到法官冷冰冰的,我們也很無奈。最後我倆就只好給法官寫了一封信,寫了女兒的懂事和無辜,希望法官善待,信是老阿姨一字一字抄寫在信紙上的。其實當時我們做的時候,也感覺不到希望,我和同修阿姨是互相鼓勵,做而不求,就做弟子該做的,去講真相,去救人。結果他們幾個同修一起被非法開庭後,同修的女兒被無罪釋放了。
不過,很遺憾的是,和她一起的同修都被冤判了。表面上看是那些同修家人沒有去找的,老年同修阿姨也曾去聯繫過那些家人,但是他們都不願意找(家人都是常人)。同一個案子,卻出現了不同的結果。
結合這篇《如何應對公檢法部門的種種推諉》的文章,我又想起了十多年前的這兩件事情。自己這幾年怎麼忘記了該有的正念呢?做事追求結果,被帶動的厲害。這篇文章再一次提醒我,無論面對公檢法人員怎樣的態度,大法弟子就做我們應該做的,師父告訴我們講真相,救人,我們就去做,不被表面的好與壞所帶動,不陷於事情當中。我發現我對警察、單位領導的反感減少了很多,對他們有善心了。
感謝寫此文章的同修,感謝師父借同修的文章增強我的正念。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個人當前的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1/4/6/191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