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庭審變成指控中共犯罪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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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當前,邪黨利用非法判刑迫害大法弟子、毀眾生。據明慧網報導,僅去年一年,就有大約1.5萬大法弟子被綁架,有不少大法弟子被誣判,並加經濟迫害。在營救被非法開庭同修的過程中有所體會,說出來和大家切磋。

聘請律師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已經是大家的共識,許多律師也確實能夠在法庭上給同修做無罪辯護,起到震懾不法人員的作用。但是有一個現象,就是無論律師辯護的如何到位,最後判決書上一句「不予採納」就把律師的無罪辯護給否定了,而對同修的迫害還是按著他們內定的計劃冤判同修,使得辯護未達到應有的作用。之後,就是同修的上訴,之後就是所謂的「維持原判」,於是營救同修陷入停滯了。

在二零二零年年末營救同修過程中,在跟律師接觸中,我們談到這個現象,在交談中,我們建議律師換個角度給同修辯護;在確保做無罪辯護的前提下,重點放在詳細揭穿警察和檢察官的違法之處,也就是說轉變「法輪功合法,煉功無罪」的辯護思路,把辯護變成揭露警察綁架、逼供、檢察官瀆職等諸多違法行為。我們還要求庭審中,律師揭露他們的違法行為必須記錄在案。這樣就把對大法弟子的非法庭審,變成了對辦案警察、檢察官違法犯法行為的指控,是他們錯案的記錄。這是他們害怕的。這樣,面對警察、檢察官的違法鐵證,法官是會顧忌的,為了保護這些警察和檢察官,就不會肆無忌憚的枉判大法弟子了。最後,律師再善意的提醒法官、檢察官們,不要給自己留下被人整的把柄。

這樣的辯護對法官、公訴人的震懾很大,因點到了他們的死穴──辦案終身制是一把懸在他們頭上的一把利劍,卸磨殺驢的中共隨時可以利用這些讓他們當替罪羊,這一點他們自己也清楚。所以,為了保護他們自己,在對同修的量刑上,就會降到最低期限,促成同修接到判決書不長時間,就可以回家的事實(因同修已被非法關押較長時間了)。當然,要是做的更好些,可以達到讓他們做出無罪判決,那是真正讓他們擺放自己得救的位置了。

當然,同修能早日回家,並不都是律師辯護的作用,這和同修自己正念強,和整體配合到位是密不可分的,關鍵是有師父的慈悲加持。這裏只是從律師辯護這個角度談營救同修的想法。拋磚引玉,共同切磋而已。

還有一個二審的例子,也恰巧能說明這樣做是制止邪惡行惡的有效方法。

一位同修被非法開庭,冤判並罰款。在上訴狀中,詳細的敘述了綁架他後,警察對他刑訊逼供的過程和造成的嚴重後果,並以此推翻了公訴人強加的所謂的犯罪證據。結果,中級法院沒有像以往那樣以一文「維持原判」的判決書草率終結案子,而是破天荒的見到該同修,了解詳情。同修在師尊的慈悲點悟下,站在救人的基點上,接待中級法院人員。這樣做促成了這些難以接觸到大法弟子直接聽真相的人,能夠親自聆聽大法弟子講述真相,他們會感受到大法弟子的善良,感受到大法的洪大慈悲。這也是弟子正念正行的體現。結果可想而知了。

這些年,公檢法人員在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案件中,接受到的基本是一個思路:法輪功合法,煉功無罪。現在把警察、檢察官違法,作為突破口,證明他們是違法的,他們是有罪的。這是在直接制止他們犯罪,在保護他們。

隨著法正人間的到來,大法弟子主角作用應該越來越明顯,能救更多的人,才更符合大法的要求。揭露公檢法知法犯法不是目地,讓他們不再對大法犯罪,留下得救的機會是目地,即使那些已經不能再救要的邪惡之徒,也不能讓他干擾更多人得救。大法弟子強大的正念,就能起到揭露邪惡,正念救人的主導作用。

不妥之處,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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