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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77歲幾近失明的老太張筠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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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77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筠老太太,一隻眼睛已失明,另一隻視力也很差,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幾個警察劫持、做核酸檢驗和體檢,並於次日被於洪區法院非法庭審,當天送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據好心人說,張筠老人被非法判三年,但家屬並沒有收到判決書。

張筠老人自己獨居,女兒董梅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被綁架,被沈河區法院冤判二年。

張筠老人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多病的她變得無病一身輕。女兒董梅也走入了修煉,折磨她二十年的皮膚病好了,變得處處為別人著想,兢兢業業地工作。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董梅曾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看守所、「黑監獄」、勞教所或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了殘忍的體罰、虐待。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張筠老人與女兒董梅被綁架,非法關押到瀋陽市看守所。據悉,為綁架董梅和張筠,警察在她們家附近已蹲坑很長時間。張筠老人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回家;女兒董梅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後被沈河區檢察院構陷到沈河區法院,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被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庭審,被枉判二年。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張筠老人在大東區一小區內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劫持到新東派出所,遭非法訊問,非法抄家。警察不出示任何證件,沒有搜查清單,搶劫走師父法像、大法書、打印機、手機等私人物品。張筠老人第二天下午回家,被監視居住。參與迫害的是大東區國保大隊警察,問他們姓名不說。

八月十九日晚上八點四十分,有人敲張筠家的門,因為她自己獨居,沒給開門。第二天早上,她在車站等車,新東派出所警察一隻手抓住她,另一隻手打電話,叫來警車,把她綁架到派出所。因她包裏有些真相資料,警察開始拍照,然後把她拉到她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三本,還有師父法像。第二天,警察叫她去取師父法像和大法書,把她騙去,結果把她拉到醫院強行體檢,下午叫她回家,監視居住。

十二月二十三日早七點,有人敲張筠家的門,十點鐘張筠開門,被幾個警察帶走,說是做核酸檢測,檢測後又被帶回派出所,不讓回家,說是明天到法院開庭。張筠說那不行,我親人都不知道我哪去了,要求回家。警察經過一番請示後,天黑了才讓她回家。

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九點,張筠到於洪區法院開庭,沒有親人,沒有律師到庭,被非法庭審,隨後不知去向。近悉,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於當天被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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