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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易縣高小雄被非法判兩年、罰款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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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保定市易縣裴山鎮法輪功學員高小雄,被綁架構陷,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河北涿州市法院刑庭在易縣法庭通過視頻非法庭審。近日,易縣看守所打電話給高小雄的父母:高小雄被非法判兩年。

十二月初,易縣城區派出所副所長靖明忠和涿州法院主管此案的法官先後打電話給高小雄的父母:要求給高小雄交一萬元的罰金,入國庫。這一消息,使高小雄六十九歲的父親,五十四歲的母親,如雷轟頂,難以承受。

高小雄近兩年接連不斷地遭中共迫害。二零一九年九月八日晚大約十一點,貴州省遵義市公安局和當地派出所一行人,把住在遵義市妻子家的易縣法輪功學員高小雄和未修煉的妻子強行綁架,之後把其妻子放回,高小雄被關押在遵義市第二看守所。數日後放回。同時非法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手機一部。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易縣城區派出所副所長靖明忠和警察劉國棟兩人,跨省前往貴州省遵義市,在高小雄的打工單位,突然對他實施綁架。易縣公安局、涿州檢察院、法院,僅憑從其他法輪功學員誘騙的對高小雄的不實之詞,就枉判高小雄兩年有期徒刑,並罰金一萬元。

高小雄的父母哭訴道:老天爺呀,光天化日之下就製造這樣的冤案。我兒子沒有違法,更沒有犯罪,為甚麼要判他刑:為甚麼還罰一萬元錢。小雄的大孩子剛七歲,小孩子才三歲。她們娘仨現在遵義市的娘家,沒有任何生活來源。我們老倆口也沒有甚麼固定收入,我們自己的生活都顧不過來,怎麼照顧她們娘仨,她們娘仨怎麼生活吧!好心人為我兒子說句公道話吧!壞人利用法律迫害好人卻沒人管,好人被壞人迫害也沒人管。這是甚麼世道啊,無法無天哪!

從高小雄的冤案來看,河北易縣公安局和涿州檢察院、法院屬於共同犯罪:他們首先違反取證法律程序,只憑借他們自己炮製出來的證詞再恐嚇威脅高小雄「認罪」,構成了不實的事實;檢察院罔顧事實,對高小雄進行非法起訴,有意使無辜者受害;而法院又根據這種非法的起訴事實進行枉判。不僅從程序上違法,從對高小雄適用的實體法《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更是違法。

真正的邪教是中共,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公、檢、法、司相關機關,利用中共這個邪教組織破壞著中國法律的正確實施。


易縣公安局迫害法輪功的專案組
易縣公安局局長白佔民
新任城區派出所所長:丁華然
副所長翟軍、任永現
副所長:靖明忠(手機號:13331279717,車牌號:冀F─4448V)
指導員陳豔霞(女)
情報組組長孫聰智
記錄員馬曉滿
警察劉國棟(手機號13331296110)梁大偉、張弛、張靜(女)等人
涿州市檢察院案管中心。公訴人:朱某;辦公室電話:0312,3865696
涿州市法院院本案審判長:王豔華。辦公室電話:0312,3852325
人民陪審員:張北、曹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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