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法小組中向內找 修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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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我們的學法小組共有五人,都是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得法的,說來也巧,我們五位同修來自四個不同行業,而且基本上都是部門領導,在單位都是說上話的,因此,走在一起,容易發生人心的碰撞。

單說我自己,由於受邪黨文化的影響,一段時間以來,一雙眼睛專門看同修的不足,而不是在同修的不足中,找自己的人心執著,修去它,而是誤認為師父的法中有:看到別人的不足,善意的指出來,這是對同修的幫助,忽視了第三者看到了都要找自己的法理。

例如:同修甲自己承擔了做真相台曆的重任,這樣就涉及到購買耗材的事,他自己裏外忙個不停。可有一天,我聽其他同修說,有人主動交錢給他做台曆,學法前我問他,有同修給你錢了?甲說他不想要,同修撂下就走。事後,當撂錢的同修再去甲家時,甲非常嚴肅的叫他把錢拿走,否則再別來了。甲嚴肅的話語令來的同修感到傷自尊,找到有關同修要查究竟是誰把信息傳出去的,一場風波興起,攪的同修不安寧。

還有,當我聽說甲同修家有很多人來回去取、送台曆,為之擔憂,只覺的資料點應該保密,尤其是認為修口差的同修更不能讓他知道,雖然出於好心,但邪黨式的管天管地的霸道行為一觸即發,我問甲,有不少同修到你家了?甲說了兩個,我步步緊逼,好像要打破砂鍋,甲不言語。

乙同修自尊心也很強,一次,學完法後要離開時,他說,有一天,他們家那棟樓來個人很可疑,他看不是這個樓的人,就跟蹤來人,來人出了這樓又到前樓去了,他又跟蹤,後來這個人不知在哪裏溜了。聽到這,我插嘴說,你跟蹤他幹啥?或許他是發真相資料的呢,再說你也不是特務……下句話想說,你跟蹤他,他能不溜嗎?這話沒等說,同修已經走了。

我還沒在意,以後兩次學法時乙同修沒來,我去看看他怎麼沒來學法,他直言不諱的說是我傷害了他,我還不悟,問,哪件事,他說出了原由,他說,我的話噎的他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我笑了。那一刻,我笑自己傷害了同修還不自知。我向同修賠禮道歉:全是我錯了,對不起,我傷害了你,我們倆交流的很多,他又指出我對甲同修的傷害(前兩件事),我也真誠的認了錯。

事後,我反覆在想,為甚麼這些事都與我有關係,只認錯沒有用,因為,我要修煉,交流是修煉提高的平台,我怎麼屢次給同修製造矛盾,使同修接受不了?問題出在哪裏?啊,我悟到同修間的交流不要侷限在事上交流,而要在心性上交流,在做這件事時,說這件事時自己的心態是否在法上,聽同修交流時想自己在這件事上怎麼動的心,是否符合法?有沒有用法衡量,只是自我覺的乙這麼做有些過份,人家沒有甚麼不法行為就跟蹤,根本沒有站在他的基點上想問題;自己對甲的言行好像是為他好,語氣不善、善心沒有,好像是要揭穿似的。關於錢我應該個別說,問他缺多少錢,現有的大法資源有多少可以先用;關於同修取送台曆問題,也可以個別提醒,這樣不會引起矛盾,更不能引起周邊同修的波動。

想起這些,我突然的感覺到師尊的慈悲,幾次矛盾的產生不就是師尊讓我看到自己的不足,顯示心在作怪,大法沒有官當;遇事不向內找;說話強勢,總好掄起棒子教訓他人的心。

師尊說:「修煉是修自己。有的人就是老是向外看,你這不符合法了,他那不符合法了。看到人家不對的時候,善意的跟他講講:這個事是不是應該這樣啊,我們是修煉人哪,我想他能夠接受。」[1]「修煉自己是第一位的。別人都修好了,你幫著別人都修好了,你自己還沒修好,有甚麼用啊?」[1]

對照師尊的法,我真的很慚愧,我在這些問題上是沒有修自己,沒聽師尊的話。深刻的教訓我一定記住:「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2]在今後的修煉中,我一定時時記住自己是個修煉人,讓真我發揮作用,清除一切後天形成的觀念。「覺悟了的本性自會知道如何去做,愛護你們人的這一面是叫你們在法中能悟上去。」[3]

我要在最後的修煉過程中,珍惜修煉環境實修自己,做好三件事,做一名真修弟子。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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