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不義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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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一九九七年四月初三,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我學法煉功,一連幾天忙的不亦樂乎。

過了幾天,丈夫提醒我說:「你忙的藥都忘了吃。」我才想起來我哪都不難受了。我激動的對他說:「我沒有病了,全好了。」那個高興勁啊,用人間最美的語言都表達不了,從此我再沒吃過一粒藥。

隨著不斷學法煉功,我明白了這是真正的修煉,要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要求自己,要正一切不正的,要讓更多的人在大法中受益。

我丈夫是一學校校長,在退休的前兩年,有一天,他回來跟我說:學校有一筆資金,是很長時間轉下來的。會計、出納說,他們可以做一筆假賬,只要我簽字,錢就可以提出來,三人分掉。還說保證沒問題

我說:「這和吃東西一樣,吃進去容易,吐出來就難了。我們一日三餐又不缺,你要這些不義之財幹甚麼?大法師父講了不失不得,錢是要用德交換的,討不到半點便宜。」他聽從了我的勸告沒有做那事。在他退休前半年,單位查賬,他順利通過。

兒子在外打工,前幾年做跟單工作,就是自己單位沒有人,只接訂單,再外包給別的工廠生產,兒子負責檢查質量。很多單位為偷工減料,就給我兒子塞紅包,都是五千、一萬的現金。

兒子打電話問我:「怎麼處理好?」我就對他說:「謝謝你相信媽媽,你肯定想得到正確答案,那就聽媽一句,把錢退回去吧。跟他們善意的去解釋,我只是個打工的,老闆已經給我工錢了,我就要把好質量關,不得不該得的。」

由於單位要搬遷,兒子不想去,就辭職了。因為他在業內的良好信譽,很快又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

無論怎樣,我也不能要這不義之財

二零一六年八月,大隊分地錢。我有一塊地,一畝六分多,因為修公路被佔用了,每年給三千三百多元錢,給了五年。從二零一六年起,地都被大隊收回,每人分三百八十元錢,我也分了三百八十元。

到大隊領存單時,我一看,存單上面還是寫著三千三百元。

只要拿到存單,到銀行就能領錢,可是我是學大法的人,不能這樣做。我也沒和兒子、兒媳婦說,拿著存單就去找了會計。會計說:「這就是你的錢。」我把情況說清楚後,他們都笑了。

我告訴他們:「無論怎樣,我也不能要這不義之財。尤其我學大法,更不會這樣做的。」

你們知道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就行啦!

文:東北大法弟子

我搬到新居,這裏共有五個樓口。冬天雪後路滑,無人除雪,行走很不方便。法輪大法教人修心向善,我是大法弟子,在哪裏都要做個好人,所以每次下雪後,我都主動掃雪。鄰居們看到後,稱讚大法弟子是好人!這樣,就給他們講真相、勸三退鋪了路。除此之外,我還堅持三年清掃樓道衛生,使大家生活在一個乾乾淨淨的環境裏,他們對我都很親切。

二零一五年,我們樓換煤氣管道,煤氣公司把挖的溝填滿了,彩磚鋪好了。但是,雨後,路面下沉了,高低不平,到處是積水,出行不便。再找煤氣公司,他們不管了。我聽到後,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修路。眾人看在眼裏,都感謝我,甚至有人要找報社記者,表揚我。

我告訴大家:「你們知道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就行啦!」在修路的時候,有不少人做了三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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