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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區法院董傑枉判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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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北京市房山區法院董傑(Dong,Jie),從二零一四年以來一直負責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枉判心懷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有十多人:楊秋英、王秀鳳、胡慶貴、郭立清、李蘭強、許秀芬、李雙麗(雙利)、李才華、王樹祥、牛虹、王瑄。

二零一五年七月,房山區法院對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法輪功學員胡慶貴、楊秋英、李雙利進行非法庭審。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房山法院非法秘密宣判,誣判法輪功學員楊秋英七年、胡慶貴三年、李雙利三年。宣判的法官是董傑。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許秀芬突然被帶到法庭(未在三天前告知,房山法院主審法官董傑違法),許秀芬被非法關押一年多,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兩年,並處罰金四千元。許秀芬被誣判的直接責任人:房山區檢察院公訴人艾洋,房山區法院審判長董傑,陪審員張玉萍、婁淑菊,書記員張琳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王樹祥被非法庭審,在未被提前告知的情況下,突然帶到法庭,主審法官董傑違法。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王樹祥被非法誣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對法輪功學員李才華進行了非法庭審,主審法官是董傑。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李蘭強被非法開庭(第一次非法庭審)。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上午,房山法院臨時開庭(第二次非法庭審)。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李蘭強被第三次被非法庭審。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李蘭強被房山區法院冤判三年、罰金七千元。李蘭強不服冤判,依法上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北京市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冤判。法官是董傑。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已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的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江村法輪功學員郭立清被房山法院非法開庭,主審法官:董傑;公訴人:張君。庭審結束時董傑宣布:擇日宣判。最後郭立清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法輪功學員牛虹、王瑄被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誣判法輪功學員牛虹、王瑄一年六個月和一年五個月。主審法官是董傑。


相關信息:
法官董傑 電話是010-80381488。
家庭住址:北京市房山區閻村樂活城22號樓2單元604室 (轉自明慧網、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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