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布《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迫害人權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輪功的人,包括其家屬和子女,拒發簽證,拒絕入境。知情的正義之士舉報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院長薛春江。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個人信息
薛春江,Xue,Chunjiang,男 出生日期:一九六八年四月
出生地:陝西白水
工作單位名稱:北京市昌平區法院
家庭住址:北京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十四樓一層四號
薛春江,一九九零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九四年四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現任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
迫害事實簡述
昌平區法院審判長王瑩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張冠軍
張冠軍是北京京都府駕校汽車教練,家住昌平區南邵鎮營坊村。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工作兢兢業業,是全村公認的好人。
因為張冠軍用微信向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張冠軍在駕校上班時,被北京市國保警察、昌平區國保警察和當地派出所等綁架,非法關押在昌平看守所,警察從張冠軍家非法抄走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等。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昌平區法院非法庭審張冠軍,審判長:王瑩,書記員:連洋。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昌平區法院下達判決書,張冠軍被王瑩非法判處三年六個月冤獄,並勒索四千元錢。
非法判刑後,張冠軍被秘密轉移,關押到北京監獄在朝陽區的調遣處。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張冠軍家人去接見,得知張冠軍由於「不認罪、不認錯」被關小號折磨。後來,張冠軍被劫持到北京前進監獄(天津茶澱監獄)非法關押。
昌平區法院審判長王瑩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王洪斌
北京大法弟子王洪斌,現年五十六歲,曾在部隊服役十五年,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和優秀工作者,榮立三等功;轉業到地方工作後,在北京某大型集團總公司從事紀檢工作。
一九九七年,王洪斌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按照大法倡導的「真、善、忍」做人做事。就是這樣一個好人,卻屢遭迫害:二零零一年,被北京海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零年,被非法判處勞教兩年半,並被延期五個月。
因被人誣告,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被昌平區沙河鎮派出所綁架後,被警察構陷到檢察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二零一八年底,王洪斌被昌平區法院秘密開庭,審判長是王瑩。
在法庭上,王洪斌沒有請律師,而是自我辯護。他從中國憲法保護公民信仰自由、檢察院起訴罪名不適用於本案、法輪功不是邪教等方面,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當他問到「我的行為究竟違了甚麼法、犯了甚麼罪」時,公訴人被問的抬不起頭來,審判長王瑩也無言以對。說明王瑩和公訴人自知理虧。
王洪斌被王瑩非法判處一年冤獄,勒索罰金一千元。
昌平區法院審判長王瑩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張青山
北京昌平區南口法輪功學員張青山,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被昌平區南口派出所、南口鎮六一零和昌平區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昌平區看守所。
張青山,現年六十五歲,原北京市昌平區南口暖瓶廠工人。因為堅定信仰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遭到多次的非法勞教、判刑、非法關押、勒索罰金等迫害。妻子楊秀榮也因為信仰法輪功,多次遭到強制洗腦、騷擾、監視居住等迫害。
二零一八年「中非論壇」期間,南口鎮派出所警察、所長幾人到張青山家騷擾楊秀榮女士。在門外非法監視,跟蹤等。南口派出所所長還說張青山的「案件」已經到法院了,家屬可以請律師。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張青山的妻子楊女士和聘請的律師還有朋友幾人,來到昌平看守所會見張青山,想向張青山了解案子進展情況。可是律師見到張青山後,得知張青山已經被昌平區法院、檢察院秘密開庭審理,審判長是王瑩。整個過程沒有通知家人。
張青山被王瑩非法判處一年半冤獄。
昌平區法院法官雙玉娥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王亮清
王亮清,男,現年五十八歲,籍貫湖南。一九八九年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獲碩士學位,入職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任工程師。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王亮清因修煉法輪功,被研究院非法開除。後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獲博士學位。
王亮清博士畢業後,應聘到國家重點企業「三一集團重機研究院」。他專業技術過硬,工作兢兢業業,得到單位重用,曾主持、參與多項國家重點項目,為項目成功貢獻智慧。
一九九五年,王亮清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內涵讓他感佩,大法的法理讓他震撼!修煉後,身體很快得到淨化,頭髮脫落現象沒有了,一大塊禿頂長出了新頭髮,記憶力明顯增強,思維也敏捷了,一年內發表四篇學科論文。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在單位上班的王亮清,被領導請去「談談」,不成想被昌平南口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昌平看守所非法關押,同時被非法抄家。三十天後,昌平區「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與昌平區公安分局將王亮清構陷到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王亮清被非法批捕。
王亮清被構陷到昌平區檢察院,案件由檢察官王雪鵬負責。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左右,昌平區「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與昌平區公安分局編造構陷王亮清的「材料」,因證據不足,案卷被第一次退回公安補充偵察。四月二十日左右,案卷又因同樣理由被第二次退回公安補偵。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王亮清的律師前往昌平看守所會見。王亮清表示:對自己被無理綁架,捏造證據等系列迫害,將對相關參與部門提出控告。三月三十日與年四月二十日,律師和家屬分別向責任檢察官王雪鵬遞交了《對王亮清免予起訴的辯護意見》。
二零一八年六月,昌平區檢察院在沒有任何有效證據的情況下,蓄意錯用刑法三百條,將王亮清構陷到昌平區法院,後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二千元。責任法官是雙玉娥。
薛春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