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峰迴路轉的例子

——用正法理解體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我是一九九七得法的老弟子,現年六十五歲。今天就自己受兩個觀念相反結局相反的修煉經歷的啟示,談談用正法理解體舊勢力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符合法之處請同修指正。

觀念相反結局相反的修煉經歷一

十年前,在外地打工的兒子離開修煉後,由頻繁找對像發展到各方面下滑,年年打工,還年年和我要錢,婚後也是如此。當我問及他究竟都做了甚麼時,令我吃驚的回答是:爸,你別問了,除了殺人放火沒做外,甚麼事都幹了。意思是盡做壞事了。我聽後心裏別提多難受了。父子偶爾見面時,我就無奈的用人的觀念對他說:「我告訴你好好做人,你就不聽,你從來都不聽我的話,弄出事來還找我。」後來,兒媳嫌他不掙錢和他離了婚。一次兒子打電話對我說:爸呀,你就放下我吧,問題好像在你那,不知怎的,我怎麼用心也改不了。又一次電話中,他又說了那句話。我想這一定是師父利用兒子口提醒我向內找自己!

一天,我又想起那句話,反覆重複著。這時我心裏一驚:這哪是修煉人的正念正悟啊,這不是人的觀念嗎,這不是明慧交流文章中說的負面思維嗎?好,那我就把它正過來。我想,自己怎麼說呢?忽然想起我與同修姐說兒子的事時,她說的話:「你不該說兒子聽你的話。你讓他聽師父的話。」啊呀!這不是師父的點化嗎!於是我大聲對著空中說:「我兒子就聽師父的話!」由於用正法理正悟了這個事,用正念加持兒子,至此,兒子一天天變好了,現在已經走回大法修煉中來。後來,只要是通電話,我第一念就是:「我兒子就聽師父的話!」甚麼負的觀念、負面思維都不要,上來就解體它!

觀念相反結局相反的修煉經歷二

我從小就有不願意竄夜戶「擔心被人當小偷」的觀念。十年前,一次午夜和同修們騎自行車到公路旁的村子送真相資料。在街口拐彎處與兩個騎摩托下夜班的人相遇。隨著「(有)小偷」一聲驚呼,我被驚的騎車就跑,他們騎摩托就追。後來我被聞訊趕來的村裏人截住。由於他們不認可真相,雖然知道我不是小偷,但還是把我交給了縣「610」國保。

一進看守所我就在心裏向師尊狀告說:弟子去救人,舊勢力不救人,還以「擔心被人當小偷」的觀念為藉口迫害我,弟子不服。我的眼淚委屈的差點流了出來。幾天後,一個殺人嫌疑犯以陪他住的方式騙我認可長期迫害,我否定說:「幾天我就出去了,我可不在這裏陪你!」

由於「610」國保構陷一名遠鎮來我家做客的同修,這個同修與我送真相被該村民發現舉報的同修外形相似,我決定說話。當市政法委人員非法取證時,我一口咬定真相資料是在路旁撿的。他們指問我說:「你就編吧!」當逼問煉不煉法輪功時,我回答:根據憲法「信仰自由」規定,我不做回答。問話人氣得發瘋,連連逼問你就說,煉還是不煉?!我也嚴肅的正告他們說:「信仰自由」是國家憲法規定,我可以不做回答!他們蔫了下來。

當檢查我反迫害的證詞時,發現他們在文字上為構陷我做了許多手腳,比如說,他們把我回答煉不煉法輪功的問話,寫成拒絕回答。我正告他們我沒拒絕回答,我說的是按國家憲法「信仰自由」規定,我可以不做回答!我把其它構陷我的筆錄也糾正過來後,才簽字,把它做為我反迫害的證據。他們蔫蔫的離開了我。

十幾天後,他們以我有真相資料又進京為法輪功上過訪為迫害依據,定非法勞教一年半。手續都填完了。

一天,我心性非常好,仰望監室的天棚,心裏對師父說:師父,弟子是同化大法來了,不是接受舊勢力迫害來了,弟子一定是境界達不到標準,該正悟的法理沒悟出來才呆在這裏,無論是勞教,還是到甚麼地方,弟子甚麼時候悟到了,達到了法的標準,您甚麼時候就能讓弟子回家了!誰知,就在發出這正信的一念之後,柳暗花明,幾天後我被無條件的釋放回家。

我感謝師父,感謝全縣同修和國外同修正念加持、電話營救!經過此事,我懂得了正法修煉中正悟法理是何等的重要!

小結:

兩次被舊勢力迫害的藉口都是長期人的觀念不去,不符合法;兩次峰迴路轉是符合一層法的正悟標準,是修煉人。第一件:「我兒子就聽師父的話!」加持兒子的正念聽師父的話,這是誰也不敢反對的,符合正法修煉標準。第二件:狀告舊勢力迫害,雖然有人心,但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正一切不正的」助師正法標準;否定舊勢力騙自己承認被長期迫害,這符合法;正悟是同化大法來了,不是接受迫害來了,難中是承認師父安排的修煉境界,符合法的標準。就整體說,我個人,縣裏的同修,國外參加電話營救的同修都達到了整體配合標準,因此,才峰迴路轉。

順便提一下。一天早上,我腦中忽然翻出「邪黨從來就不講法律」一句話。我和同修們都經常這樣說呀!我吃了一驚,這和兒子下滑時我說的話,以及我「擔心被人當小偷」的觀念被舊勢力當藉口迫害何等相似!

從邪黨起家到篡政後的各種整人運動,幾十年一直給人灌輸著這個觀念,最後得到全社會、甚至全世界人的認可。時間久了,這個觀念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場,在人的思維中被當做理(即便是邪理)去認可了,致使修煉中的大法弟子因不能識別這個觀念清理它、否定它、在法上正悟。

講個正法除惡的實例。一天,一個同修給一位身高一米八的常人講真相。那人不認同還抓住該同修提拉著說:「……走,到派出所去,我告你煉法輪功!」該同修正告他說:「走,和我到派出所去,我告你不聽法輪功真相、不信法輪功救你!」結果那人鬆開手離開了。

咋一聽這事好像很可笑。實質上,是同修站在助師正法的正法者位置上救人,基點站的對,正法理一出口,另外空間操控世人的邪惡被銷毀或嚇跑了,世人沒有邪惡操控就蔫退了。

總之,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修煉中,站在師尊正法角度,站在大法弟子「正一切不正的」正法使命角度,才能真正做好三件事。

最後,請大法弟子共同建立強大的正念:「邪黨不講法律」無法無天不行,神佛不答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