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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周遠勛遭斷水斷食斷覺三晝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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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周遠勛女士,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縣木衝溝礦退休職工,後住貴州市。她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曾遭強行監禁、非法勞教、無理扣發退休金等迫害,期間不法人員不許她吃飯、喝水、睡覺、如廁並罰站,時間長達三天三夜。

以下是周遠勛女士訴述其遭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也可能是十七日),我朋友打電話告訴我:原單位廚師包師傅想要租我的門面和房子。於是我就從貴陽市趕去水城縣木衝溝礦。到達木礦時,已經晚上九點過了,在朋友家借一宿。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辦事,順便去取我丈夫的工資。當時很多人在排隊,所以我就先去辦另一件事情:給我丈夫拿藥。這時我單位公安科人員陳重全、廖亞蘭、趙平找到我,要我去辦公室,他們要了解一些情況。

在公安科辦公室,他們首先問我:從貴陽回單位來幹甚麼?我說朋友告訴我包師傅要租我的門面,這樣我就回來了。可是他們咬定我是來搞串聯的,是在聯絡功友發傳單,還一定要去我昨晚住過的朋友家裏。為了解除他們的疑慮,我告訴了他們我昨晚住朋友家的住址。他們留我在保衛科的辦公室裏,自行去了我朋友家,回到辦公室後,他們說在我的包裏搜出幾張傳單和一本《洪吟》。

我說《洪吟》是我要看的書,一瓶水和幾個水果是我丈夫讓我在路上吃的,其它的我沒有。他們不聽我解釋,還用各種方法威逼我承認:串聯功友,來木衝溝礦發傳單來了。他們說的這些,屬於憲法所保護的公民信仰自由範圍,根本就沒有錯,但他們說的不符合事實,我當然不承認。結果他們把我關在保衛科的辦公室裏三天三夜,強行剝奪我生存所必需的一切正當需求。

這三天三夜真讓我刻骨銘心的痛苦。他們把辦公室的所有椅子全部搬走,叫我站在光溜溜的地板上。因為早上出門辦事,我沒有吃早餐,現在已經下午三點多鐘了,我對他們說,我現在有些餓了,想吃點東西,門外就有小吃攤,你們不放心我一個人出去吃,請你們陪我出去吃。李鳳雲不敢直接答應我,經過請示後,她還是陪我出去吃了一碗粉。就這一碗粉,我一直堅持到第四天,才被允許吃飯、喝水。

鐘山區紅岩公安分局(專屬六盤水特區)「610」人員陳重全、孔令文,還有一個鐘山分局警察,輪流看守我三天三夜,不准我吃飯、喝水,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不准坐著,必須站著。如果我要坐一會兒,他們就打我。他們是男性,出手很重,拳頭落在身上、肩上、腰上、背上、頭上,真的很痛。我提出讓我吃飯,他們不准,我說讓我睡一會兒,還是不准。第一天我堅持下來了,第二天我也熬下來了,第三天他們還是用武力對付我,他們三個男子對付我一個已經退了休的婦女,把我與外界隔離,還不准我吃、不准我睡,不准我如廁,連睡一會兒、坐一會兒都不准。

第四天,我丈夫來到單位,寫了一份證詞,內容與我對公安科三個人說的話是一模一樣的,可是他們不是悔改,不是向我和我丈夫道歉,反而用謊言騙走我丈夫,然後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我關進水城縣第一看守所,還說我是重犯,不准任何人來看我。兩個月後,他們直接把我從看守所送貴州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貴州女子勞教所是個魔窟。我到那兒的第一個月就是罰站「軍姿」。十二月份的冬天陰冷陰冷的,站軍姿,我的臉、耳、手、腳都起凍瘡,很痛癢。第二個月開始就是做奴工:做珠繡、編花帶、鉤毛線拖鞋,定額很重,完不成就不准睡覺,我常常睡眠不夠。還讓我們撿雜豆,撿的顏色必須統一,每天每人必須完成五十斤。除了做奴工,每星期還要被迫寫甚麼「思想彙報」、「心得體會」,還強迫看誹謗大法的洗腦錄像片,這種精神上的奴役是最痛苦的。

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單位停發了我的養老金。我從勞教所出來後,多次去單位勞資科找他們要我的養老金,時至今日,他們始終不給我補發這一年的養老金。

當年迫害責任人:

六盤水市公安局紅岩分局、原水城礦務局610辦頭目孔令文

木衝溝礦:
邪黨委書記馮維華
公安科書記陳重全(610人員)
公安科科長廖亞蘭
公安科人員趙平
勞資科科長孫余松
勞資科辦事員代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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