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東莞政府官員、原興寧政法委書記黃少峰遭惡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原廣東省東莞市政府官員,濱海灣新區(東莞港)邪黨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黃少峰,因嚴重違紀違法,遭惡報被開除公職並受審查。

黃少峰,男,一九七三年三月出生,廣東東莞人,二零零二年起,歷任東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梅州市梅江區副區長;興寧市副市長。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興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此後,歷任梅州市政府副秘書長等。

黃少峰任職期間,積極追隨中共邪黨,不遺餘力的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早在十年前,就被法輪功學員曝光到明慧網的惡人榜上。

下面僅舉幾個黃少峰任政法委書記時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黃少峰在任政法委書記期間,直接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投入監獄、使法輪功學員被罰款、失去工作。

一、廣東省興寧市法輪功學員陳育芳、劉利春等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底的一天早上,梅州興寧市大法弟子陳育芳在東嶽宮街賣菜時,被興寧市「610」邪惡組織的惡警綁架到了興寧市看守所,一個月後,再次被劫持到三水婦教所。

據不完全統計,梅州興寧市當時仍有七位法輪功學員在三水勞教所遭受邪黨迫害,他們是陳育芳、李作忠、劉尚禮、張輝榮、廖娟娜、丘遠香、丘任英。

二、六年冤獄後,廣東興寧市法輪功學員李新輝又被非法判刑

法輪功學員李新輝(廣東興寧市葉塘鎮田心李屋人,戶口所在地是深圳龍崗區布吉鎮),長期被非法關押六年多後,於二零零六年廣州秋交會前出獄,又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六日中秋節早上被惡徒綁架至廣州天河看守所,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關押在廣東省韶關市監獄。

三、廣東興寧市公安人員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上午,興寧市公安局、國安、610辦人員夥同龍田鎮、合水鎮工作人員約十八人,不出示任何證件,闖入劉彩茂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家中,以查衛星接收鍋為名,翻箱倒櫃,搶走五個衛星接收小鍋,其中在劉彩茂家還搶走一些真相資料,被綁架興寧市看守所。

四、興寧市公安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丘遠香、丘任英姐妹倆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廣東省興寧市葉塘鎮,一群惡警闖入葉塘鎮(葉南街)法輪功學員丘遠香家到處亂翻,搶走筆記本電腦、複印機各一台、還有真相資料等。綁架了幹農活剛剛回來的法輪功學員丘遠香、丘任英姐妹倆,然後又闖入下中村法輪功學員張輝榮和正在其家中的法輪功學員劉尚禮。

丘遠香、張輝榮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五華縣看守所,丘任英、劉尚禮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興寧市看守所。

上述的綁架、關押、勞教、判刑的指令,直接來自邪黨的政法委體系,而時任興寧市政法委書記的黃少峰是第一責任人。

正是由於黃少峰積極執行江澤民的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積累了向中共邀功請賞的政治資本,使當時僅僅是正處級的黃少峰,幾年間,就直達副廳級的政府成員。他是背著迫害法輪功的血債走到了政府大員的位置上。

表面上看,黃少峰的落馬是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巨額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實際上是他把大批的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迫害遭到了報應所致,黃少峰的可悲下場正應了一句老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在此,奉勸那些還對中共抱有幻想的、想要利用迫害法輪功往上爬的人,要明白臨崖勒馬收韁晚,船到江心補漏遲,不要等到天威降臨,那時將悔之晚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