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武一九六四年七月生,為人狂妄,喜歡高調、張揚。曾任日照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二零零九年任五蓮縣公安局局長,後兼任縣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日照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七年十月任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張仲武一直追隨江澤民、周永康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把迫害法輪功當成往上爬的資本。他在當上日照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後,利用公安局法制處審批勞動教養案件的權利,加大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二零零七年和二零零八年任法制處處長的兩年間,日照市被勞教人數突增,每年都有數百人被其審批勞教,其中大部份是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如:日照市裕華機械廠職工法輪功學員公華,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被警察綁架,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二年;日照法輪功學員高秀華,女,四十六歲,二零零八年五月被警察綁架,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九年,張仲武調到五蓮縣公安局任局長,打著治理五蓮治安的旗號,瘋狂迫害法輪功,上任不到十個月就綁架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至少有八人被非法勞教,二人被法院非法判刑。如:五蓮縣法輪功學員楊丕冒,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一零年被五蓮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法輪功學員王洪武,二零零九年被綁架後,被五蓮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五蓮縣外貿公司職工法輪功學員王清臣,當時七十多歲,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被警察綁架,妻子(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小兒子被綁架非法關押看守所,大兒子不修煉,卻因為自己家人被綁架,找迫害者講理,維護家人的合法權益,講了維護大法的話,就被非法勞教。
此後,又有至少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至少三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非法勞教。
如: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法輪功學員秦嗣同,遭警察綁架後,又被非法抄家,公安局勾結檢察院、法院對秦嗣同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法輪功學員張慶堂在戶部集上發真相資料遭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諸城市法輪功學員劉培志在五蓮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非法判刑二年、罰金五千元。
張仲武給這麼多被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及家庭造成巨大痛苦和損失,罪業巨大,受到天理報應是必然的。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在此奉勸參與迫害者,立即停止迫害,避免走張仲武的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