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武漢法輪功學員朱吉曼、戴順喜被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武漢市法輪功學員朱吉曼、戴順喜因向當地民眾傳播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一七年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年之後,兩人先後被非法開庭,朱吉曼被冤判三年並罰款三千,戴順喜遭冤判兩年罰款兩千。

一、朱吉曼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武昌區法輪功學員朱吉曼到某小區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小區保安人員協同積玉橋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並被非法關押到臭名昭著的楊園洗腦班和二支溝看守所一年多。

家人為朱吉曼請的正義律師受到武昌區法院百般刁難不予閱卷,法院還勾結律師所在地有關人員以吊銷律師執照相威脅,逼律師退出辯護。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在換了律師的情況下,武昌區法院匆匆開庭。在非法庭審中,法官和有關人員無視律師的無罪辯護和朱吉曼的無罪申訴(自辯),在休庭後仍給朱吉曼冤判三年並罰款三千。

朱吉曼及家人不服上訴到中級法院。可法院逼律師交出上訴書後,在律師和家人都沒到場也沒開庭的情況下,於六月二十八日法院單方通知家屬:維持原判。

二、戴順喜遭冤判兩年,已被送湖北省沙洋監獄迫害

武昌區法輪功學員戴順喜是大家公認的好人。二零一七年五月,因掛法輪功真相條幅戴順喜被電子眼照後被綁架、構陷並遭冤判兩年罰款兩千。

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下樓上班時,戴順喜被事先蹲坑的楊園派出所和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送洗腦班,六月投入青菱派出所非法關押近一年。楊園派出所和國保警察與檢察院串通一氣,始終沒讓他家人為他請的律師閱卷。儘管律師投訴到法院紀檢組,可他們仍百般刁難不予閱卷,在家人重換律師的情況下,二零一八年五月中旬非法庭審並冤判戴順喜兩年,罰款兩千。

二零一八年六月中旬,已將戴順喜送入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沙洋監獄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