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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女子監獄阻撓律師會見黃潛

——家人要求公開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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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繼違規拒絕家屬探視後,廣東省女子監獄又百般阻撓律師會見黃潛。近日,律師兩次到監獄要求會見,被監獄以各種理由拒絕。目前家屬已到廣東省監獄局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不讓家屬探視黃潛的法律依據。


廣州法輪功學員黃潛女士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律師帶著家屬的委託書來到監獄要求會見黃潛,女子監獄推說需要監獄局審批。以前從來沒有過律師會見需要監獄局審批的說法,監獄連基本的審批表格都沒有,臨時將其它表格修改後作為監獄局的審批表。

監獄局審批通過,同意律師會見後,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律師再次來到女子監獄要求會見,仍然被監獄拒絕。律師據理力爭,從早上堅持到下午四點,監獄仍不安排會見。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家屬去監獄見到黃潛時,發現她十分消瘦,身體極度虛弱,黃潛說,吃得很少,最後她說:「我快被逼瘋了,快叫人來救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黃潛女士的家屬到廣東省女子監獄探視黃潛,遭到監獄方面野蠻拒絕,並說半年之內,都禁止家屬見面。

黃潛女士,四十七歲左右,是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原廣州購書中心職工。二零一五年初,黃潛在微博網絡上以「越獄檔案」刊文,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發表五條長微博,名為《古拉格回憶錄》。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她在廣州市海珠區的住處,被瑞寶派出所警察綁架,這是黃潛第六次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黃潛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七年六月,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四監區。

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法輪功學員一進監獄,首先被投入四監區,遭受野蠻的入監洗腦迫害,逼迫寫下「五書」,並通過四監區及監獄「六一零」考核後才能下監。法輪功學員在四監區強制洗腦「轉化」的時間,一般至少要四個月以上。根據「轉化」情況不同,有七、八個月的,有一年多的,也有二年的。為追求所謂的「轉化率」(這是中共邪黨考核監獄工作的核心指標),廣東省女子監獄及其獄警罔顧法律、道德、天理,無所不用其極。對堅定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採用侮辱、打罵、罰站、不提供充足食物、剝奪睡眠、不准大小便、不讓洗漱、不提供生活必需品等等邪惡手段,對她們進行肉體上摧殘、人格上侮辱和心靈上的迫害。

不知道黃潛女士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了怎樣的迫害,女子監獄百般阻撓家屬探視和律師會見,究竟想隱瞞怎樣的罪惡。

目前,家屬已經到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不讓家屬探視黃潛的法律依據,以及黃潛的身體健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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