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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表《古拉格回憶錄》 黃潛被非法判刑五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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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黃潛女士在網絡上發表文章,揭露中共對自己的迫害,被非法判刑五年。

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黃潛女士,四十七歲左右,原廣州購書中心職工。二零一五年初,黃潛在國內微博網絡上以「越獄檔案」刊文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發表五條長微博,命名為《古拉格回憶錄》。她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在廣州市海珠區的住處被瑞寶派出所警察綁架,這是黃潛第六次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黃潛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廣州法輪功學員黃潛女士'
廣州法輪功學員黃潛女士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十一點,有人謊稱「樓下漏水」,騙開了黃潛出租屋的門,這夥人闖進屋開始非法搜查(沒有搜查證),隨後黃潛被非法關押到海珠區南洲看守所。

在南洲看守所,黃潛受到殘酷的對待。警方對她進行了車輪戰式的審訊,無法休息。即使不提審時,也把她單手銬在鐵椅子上,使其根本無法休息。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因為修煉法輪功,黃潛曾多次被迫害,致使脊椎變形。綁架到南洲看守所後,經常發燒、頭痛、抽筋,看守所獄警不但不讓她煉功調理,還強制她做苦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黃潛,北京的張傳利律師和廣東的劉正清律師為黃潛做了合法辯護,認為黃潛的信仰和行為完全合法。

張傳利律師指出:公安部在一九九九年後,公布的十四個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至於指控黃潛破壞法律實施,公訴人一直沒有能指出破壞哪部法律、破壞哪條法律實施。劉正清律師指出:「法輪功是×教是江澤民說的,不是法律。」

但公訴人不顧以上基本事實,居然當庭公開說:「雖然十四個邪教裏沒有法輪功,可是這麼多法輪功的案子都判下來了,建議給判三年半以上七年以下。」辯護律師及時指出:「沒有條文就不能成為法律,不管多少場都是錯案。」

過程中,黃潛一直用手捂腰,並向法官表示腰疼厲害需要休息,黃潛當庭曝光說,自己的腰痛是在天河看守所遭到酷刑虐待,穿針戴鐐長達五十八天造成的腰損傷。

審理該案的法官叫鄒世發,是三級法官。多年來在廣州枉法裁判,已有多位法輪功學員遭其冤判送監。

在過去十幾年中,黃潛被開除工作,被綁架、關押六次,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四年,經歷了暴打、煙頭燙、鞋底抽臉、圓珠筆插指甲、穿針戴鐐、電棍電擊、氣溫零度以下時被反覆澆冷水等酷刑,導致脊椎變形、身體虛弱。

二零零零年五月,黃潛第一次到北京上訪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被轉到廣州駐京辦,其後被非法關押在廣州,被廣州購書中心負責人開除工作。

二零零零年七月,黃潛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在天津市武清縣看守所遭到煙頭燙大腿、玻璃刺下體、鞋底抽臉致面部嚴重變形等迫害,之後又被轉回廣州市東山區看守所關押。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黃潛第三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派出所被警察用電棍電擊、氣溫零度以下時反覆澆冷水、圓珠筆插手指甲。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二零零一年六月,黃潛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期間被禁止睡覺及上廁所、被關黑屋、吊、用鉗子夾乳房等。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黃潛被非法抓捕到廣州市天河看守所,一直被非法關押到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期間她被穿針定鐐(將一米左右長腳鐐中間的一環和地上的環用鎖固定,兩手穿過大腿用手銬銬著)和穿針戴鐐(腳戴一米左右的腳鐐,兩手穿過大腿用手銬銬著)迫害兩個月,脊椎被摧殘致變形。

酷刑演示:穿針戴鐐
酷刑演示:穿針戴鐐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黃潛被天河區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審判。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黃潛被強行抬到法庭非法宣判四年徒刑,法院還非法沒收其台式電腦、手提電腦、打印機及其它私人財產。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黃潛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四監區,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被轉到監獄一監區,期間被剝奪睡眠、不讓上廁所、體罰站軍姿、藥物迫害、做奴役等。

二零一五年初,黃潛把自己在勞教所、監獄中所遭受的迫害經歷,製成五條長微博,命名為《古拉格回憶錄》,在微博上發表。黃潛還實名刊文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上十一點,在廣州市海珠區的住宅內,黃潛再次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黃潛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黃潛被非法判刑五年。黃潛堅信自己信仰真、善、忍沒有錯,當庭提出要上訴。


相關責任人:
1、廣東省政法委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合群三馬路省委大院
郵編:510082
林少春:廣東省政法委書記、省綜治委主任
葉敏輝:廣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省防範辦主任

2、廣州市政法委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法政路30號市委大院,郵編:510030
楊明德:廣州市政法委專職副書記、市防範辦主任
王保森:廣州市政法委副主任、市防範辦副主任
王華:廣州市防範辦科長
周拯:廣州市防範辦處長
趙江華:廣州市防範辦一處副處長

3、海珠區政府
地點:廣州市海珠區廣州大道南999號,郵編:郵編:510399
電話:020-89088458,傳真:020-89088457
郵 箱:gzhzsgw@163.com
姚奕生,書記
潘瑞雄,副書記,分管政法委
馬紅安,區政法委書記
周慧萌,區政法委副書記、區防範辦主任
羅文元,區防範辦公室主任

4、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公安分局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同福中路368號,郵編:510220
電話:020-84439241
監督投訴電話:020-83117713
魏素新,海珠區公安分局局長
曹輝, 海珠區公安分局政委
韓秉權,海珠區公安分局副書記
謝惠敏,海珠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汪亦群,海珠區公安分局政工辦主任
陳森廣,海珠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王浩宏,海珠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劉麗琴,海珠區公安分局紀委書記
江展明,海珠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5、海珠區法院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逸景路333號,郵編:510399
刑庭電話:020-83005593
審判長:鄒世發
陪審員:梁敏慈
陪審員:區紫君

6、海珠區檢察院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寶崗大道1095號,郵編:510250
電話:020-89016888、2089016855、89016267、89016245、89016289、89016220
公訴科:020-89016292
控告申訴:020-89016242
舉報中心:020-84402000

7、海珠區瑞寶街道
地址:廣州市南洲路南洲名苑怡居街59號,郵編:510290
電話:020-84051843
余強, 街道書記
楊錦標,街道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劉世田,街道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綜治科
何偉斌,街道辦副主任,協助分管綜治科
雷波, 街道專職副主任
李紅華,街道辦副主任
羅源, 街道辦副主任
謝孜先,街道武裝部部長
陳敏玲,街道辦副調研員

8、海珠區公安分局瑞寶派出所
地址:海珠區金誠路89號,郵編:510288
電話:020-34159237
黃偉新,瑞寶派出所所長
羅建新,瑞寶派出所書記
郭敏基,瑞寶派出所教導員
陳方, 瑞寶派出所副所長

9、瑞寶花園居委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瑞寶花園寶和街30號102,郵編:510289
電話:020-84060605
黃嘉穎,瑞寶花園社區居委主任(黃潛被綁架後黃嘉穎警告房東說:法輪功的事不能對外講,特別不能告訴那些法輪功,泄漏半點都為房東是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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