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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女子監獄利用「談話室」折磨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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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廣東省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二零一四年二月十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遭非人折磨和奴役。由於她堅持信仰真善忍,獄警不准她上廁所、沖涼、睡覺,也不准她購買生活用品等,便在褲子上還不讓換褲子,關在所謂「談話室」強制轉化。

由於長期不准她大小便,導致她後來身體出現稍微憋尿就不能排尿,要到醫院人工導尿。醫生還囑咐以後不能再忍尿,否則導致失去正常排尿功能。

下面是吳有清自述遭受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的親身經歷:

一入監獄,即被送到專攻「轉化」的四監區,從入監第一天,夾控古春麗就逼我穿囚服,我不配合,包夾古春麗就對我拳打腳踢,強制給我穿上,要我配合所謂的學習,不配合就二十四小時不准睡覺、不准坐,整天罰站,站立了三、四天,夾控逼我向監區申請小凳,要我承認自己是罪犯。我不承認自己是罪犯(因為我是堅持按法輪功真、善、忍做好人,不是罪犯),逼我承認自己是服刑人員才申請到小凳。有了小凳後才可以坐。雖然可以坐,但二十四小時都不准我睡覺,強制我看誹謗法輪功的書籍及資料。不看資料就不准我上廁所、不給沖涼洗澡。導致監室的服刑人員埋怨我不配合,連累她們難以忍受臭味。

入監大概十多天後,發展到將我獨自關在所謂的「談話室」(類似禁閉室,約四、五平方米的大小),窗戶緊閉還用不透明的紙糊住,使外面看不見裏面。整日被強制看誹謗大法的光碟,不給水喝,每餐給兩口飯。大小便被逼只能排在身上,這被稱為所謂的「憋尿式學習」。瞌睡時用水噴眼,用厚雜誌捆捲成棍子打,在蹲下想大小便時用腳往身上踢,大小便排在地上就用我自己帶去的乾淨衣服來擦地。包夾分三班戴口罩夾控。

酷刑演示:紙棍抽打
酷刑演示:紙棍抽打

之前,曾有珠海法輪功學員曾青(湖南人,五十多歲,在珠海被抓捕)四十五天不讓出談話室;深圳法輪功學員鐘迎春也在談話室被關了十八天,屎尿在身上導致大腿腐爛。用如此下流陰毒手段,用最惡毒的言語對我們人身攻擊,目的是將你的意志毀掉,強制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達到它們的「轉化」率。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在監舍時:惡徒不准我上廁所、不准我沖涼,身體發臭,招致同監室的人埋怨,在晚上點名時向其他女警察反映,遭到包夾犯人報復,在大冬天那麼冷的天氣用一盆冷水從頭頂往身上澆。

參與迫害責任人:
信宜市旺沙派出所辦案民警李晟昉、陳榮奇,
信宜市公安局國保歐乙才;
信宜市檢察院檢察員楊良邦
信宜市法院審判長:許奕文,審判員蔡標榮、林伯海,書記員許曉明

廣東省女子監獄
主管獄警:陸燕
夾控:古春麗、李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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