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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揭露迫害 黃潛在法庭上堅稱自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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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黃潛女士。

黃潛女士,四十六歲左右,原廣州市購書中心職工。黃女士在國內微博網絡上以實名方式連載,揭露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上十一點,在海珠區的住宅內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這是黃潛第六次被關押迫害。

此次非法庭審,海珠區法院安排了一個小法庭,聽審座位一共才十六個。法庭要求旁聽的人須提前一天憑身份證辦理旁聽證,並聲稱:辦理的可以優先進去,我們這邊也有很多人聽,其他來的人不一定有位置進。

至於家屬,開庭前一天,當地居委就打電話給家屬:開庭不要去了,在家等結果。

當天上午,法庭周圍有很多便衣,還查問民眾的身份證,有一位不配合的女士在開庭前就被當場綁架到車上帶走了。

面對法庭的非法審問,黃潛認為自己無罪,一直保持不予回答。

北京的張傳利律師和廣東的劉正清律師為黃潛做了合法辯護,認為黃潛的信仰和行為完全合法。張傳利律師指出:公安部在一九九九年後,公布的十四個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至於指控黃潛破壞法律實施,公訴人一直沒有能指出破壞哪部法律、破壞哪條法律實施,比如你說一個人偷竊,得有證據他偷了甚麼,如果他沒有證據他偷了甚麼,你說他偷竊顯然是不成立的。劉正清律師指出:「法輪功是×教是江澤民說的,江澤民說的不等於法律。」劉律師的辯護遭到法官無理打斷,張律師細講法輪功不是×教時,法官也打斷。

辯護律師問黃潛:「有沒有想過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

黃潛:「沒有。」

辯護律師:「有沒有強迫過別人信法輪功?」

黃潛:「想學就學,不學就不學,從來不會強迫。」

辯護律師問:「為甚麼你要學法輪功?」

黃潛:「因為我接觸過其他宗教,都沒有法輪功正,法輪功是要求按『真、善、忍』做好人而且還能得到健康,比如在天河看守所時,一個人身體不行了,到醫院都說不行了,後來回來倉裏,我教她煉了幾天功,她就奇蹟般的好起來了,還有在現在的海珠區看守所倉裏的人都說我是好人,要跟我學法輪功。」

辯護律師:「你在《古拉格回憶錄》裏寫了甚麼?」

黃潛:「《古拉格回憶錄》寫的是一九九九年以來我上訪,講真相過程中,被非法關押、拘禁、勞教、判刑,我受到的種種迫害和身體傷害,這都是事實。」

黃潛還當庭指出:在二月三日,警察搜查時沒有出示搜查證,是第二天逼鄭景賢補簽的。

辯護律師指出:所有的證據跟「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根本沒有關係,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公訴人最後認為:「整個國家這麼多法輪功的案子都判下來了……建議給判三年半以上七年半以下。」

辯護律師及時指出:「沒有條文就不能成為法律,不管多少場都是錯案。」

過程中,黃潛一直用手捂腰,並向法官表示腰疼厲害需要休息,法官不耐煩,「你怎麼腰疼了,堅持幾十分鐘把庭審開完不行嗎?上午開不完還要改天開,你要休息幾分鐘啊?」黃潛說:「這是在天河看守所穿針戴鐐五十八天造成的腰傷,本來煉功已經好一點的,現在不能煉功又復發了,希望休息十分鐘。」法官不耐煩:「五分鐘吧,律師順便看看錄像。」

據悉:審理該案的法官鄒世發,多年來一直在該地區違法裁判法輪功學員,不思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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