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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醫生馮金橋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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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近日,廣東省廣州市醫生馮金橋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七十六歲的馮金橋曾任西安東郊第二職工醫院兒科醫生,她的丈夫和女兒都是醫生。她曾身患疑難病症,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疾病痊癒,身心健康、愉悅。可是一九九九年之後她屢遭關押迫害。以下是她在訴狀中的敘述:

一、如下所述,我是通過以下方式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的:

我是西安東郊第二職工醫院兒科醫生,先生是廣州第一軍醫大學附屬珠江醫院副主任醫師,女兒也從醫,我身上發生了堪稱人類醫學史上罕見的奇事:八四年新年,我值班,因連續搶救病人過度勞累,患了個最常見的感冒,因我平時身體好,多年全勤,小病並不影響上班和家務,根本沒放在心上。可是一拖一月多,總是發冷,全身說不清的不舒服,就找一位中醫名家調理,萬萬不曾想到事與願違,幾副藥下肚,人就像掉在冰窟,怕風、怕冷。從頭到腳冷氣從百會、囟門、大椎、湧泉、合谷等關鍵大穴往內吸,而且越來越重。腳冷的穿不了鞋,手冷的不敢摸東西,腰部四週必須用厚棉被扎裹,無名的心驚膽戰,坐臥不寧。仰臥時胸部好像有塊大石頭,壓的出不來氣,胃內像有塊石頭往下墜,吃東西就像吃了石頭,又頂又墜。全身關節疼痛,冷氣象芒刺一樣刺入,全身沒有一個地方不難受,許多症狀又無法形容(我對自己都無法書寫一份病歷)。可是體力、精神很好,思維如常。除了胸部皮膚許多蜘蛛痣外,五臟六腑無實質病變,其它化驗,Χ光等各種檢查都無異常。西醫大夫最看重的是病變、體徵及各種檢查所見等,我卻找不到任何病變。自己痛苦的無法形容,可別人根本無法理解(足見實證醫學的侷限性)。一旦感冒上述各種症狀就會持續加重且遷延不癒,那時的我,真是到了西醫治不了,中醫沒人會治的地步。我也失去了上班和幹家務的能力。隨著病情的延長,也失去了職務、工資晉升的機會……

我心中十分清楚這是個世界級的難題,但我又是一個不服輸要強的人,我把希望寄託於自身努力奮鬥:療養、各種理療、各種鍛煉、跑步、體操、打拳、練劍。無招了又去練氣功,心內隱隱約約有一念,找個好氣功能好。但氣功是甚麼並不知道,認為練氣能通經絡,經絡通了就愈復了。當時接觸了幾個氣功界的「名人」,對這些人的德行很有想法,挑選了再挑選,也練了幾種,練來練去稍有療效,但又反覆發作,而且越來越重。極度困難時,我都想「張榜求醫」。

第一軍醫大學氣協負責人給我介紹了個「氣功師」,由於不懂,接受了他的「氣功治病」,不僅騙去了很多錢,結果弄的更重:大熱天坐臥於熱水袋上,穿棉鞋、戴棉帽、頭不能轉動、眼不能視物、門窗緊閉,還得拉上窗簾、連上衛生間的本事都沒有了……此時的我自嘲「只會吃飯」。

因禍得福、絕處逢生

第一軍醫大學,有幾派氣功都有人練,大家都在尋找健康,氣協負責人又推薦給我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後來我得了一本《轉法輪》

那時的我整天惶惶不可終日,坐臥不寧,整天害怕,睡覺也會嚇醒,頭髮全白,頭屑如糠,頭不能低,不能轉動,眼不能視物,更不能俯視,還不能戴眼鏡,根本沒有看書的能力。用手隨便翻翻書還莫名其妙的害怕,覺得能靜靜的死是最大的幸福……所以,書在家放了很久也沒看。

一九九七年三月,有一天,不知道怎麼,突然我自己戴上眼鏡看起書來,一看竟然看了四十多分鐘。至今,我都想不起來當時根本不能下地的我,怎麼去拿書、看書……這一看,這本書把我吸引住了,使我耳目一新,談到氣功界的不良現象說到我心坎上……說到真善忍的法理讓我折服……這本書僅僅看了三分之一,就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心靈,隱隱之中似乎就是「我一直要找的好氣功」。我興奮的跑去客廳,連說:就煉法輪功!就煉法輪功!已記不清我多久不能出臥室,更不知道,不記得當時是怎麼跑出去的。

第二天早上醒來,感到全身鋪天蓋地的大大小小數不清的輪子從骨頭中把冷氣往出排,全身暖融融的,那種舒服美好無以言表。十數年的病痛,我已忘記了甚麼是舒服,只有說不清、道不明的無法形容的「難受」,和心靈上無限的傷痕、傷痛。我只知道早上五──七時是我最難過的時候,不知道身體熱還是冷,蓋厚還是蓋薄?兩條腿不知道該怎麼放……此時的我驚呆了,好像都沒有思維了,就那麼閉目靜臥……三天才回過神來。

我本身是一個頑固的無神論者,雖然也練過氣功,那是體操加上呼吸引導「得氣」而已,根本不知道與修煉、與佛、道、神有甚麼關係。但這本書看完了我好像整個人變了,脫胎換骨了!世界觀變了!許多事一下子明白了:這本書不是一般書,不是白紙黑字,師父也絕不是肉體凡胎……真是相見恨晚!隨著學法煉功和心性的提高,我的身體越來越好,很快除掉熱水袋,脫了棉帽、棉鞋……三個月以後,我走出家門。

已記不清多久沒出過房門,皮膚已成了沒見過陽光的蒼白,腳、趾、踝大小關節都疼,我走了很久才到煉功點,就是這天凌晨,一股熱流從頭灌到腳,通透全身,連指、趾都通透,從法中我知道這是師父為我灌頂。師父啊!我用甚麼報答您!在煉功場當煉第二套功法時,正抱輪,一個粉紅色的法輪、金光閃閃由遠而近旋轉而來,直到太極圖清晰可見。那個顏色漂亮之極,人間沒有……說來神奇,煉完功回來,趾、踝關節一點也不疼了,步態如常,身體輕鬆,很快走到家。

隨著心性的提高,我身心健康、愉悅。我三生有幸,得了法了,康復了,先生也得了法了,我們十數年未吃過一粒藥,不僅為國家節約了錢財,還能為兒女做一些事。人心向善,必然帶來社會安定。

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操控權力造謠、誣陷、煽動仇恨,妖魔化法輪功,使我在親友、朋友、同事、鄰居之間的關係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由於迫害,一下子成了敵對勢力,有的鄰居甚至監視、告狀、劃清界線。昔日的同事相見不相識。親朋遠離而去,過去家人都視我們為驕傲,這回不同了,我的妹妹是市婦聯主任,到她家未坐片刻就被罵開了,叫我帶上行李走。小表弟的女兒,正上初中,一聽法輪功,就講:法輪功為了圓滿會殺人。這是江澤民集團散布的謊言。

但對我的康復都佩服大法,知道大法好。因為我是個,「絕處逢生」的人,姊妹對我的「忍」、對我能坦然面對,那真真是從心中刮目相看了,但誰都怕株連。

三、迫害下我所經受的迫害: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這段時間,第一軍醫大保衛處長不分時間的來騷擾,開著警車,有時鳴著警笛,車上放著手銬,劉處長對我說:「你知道共產黨的厲害嗎?你在矮簷下,你敢不低頭,我把你送去學習班,文革你經過嗎?你知道學習班多厲害。我是處長,我有抓人權!」(註﹕他把法輪功學員林國雄毆打,並戴上手銬抓到了精神病院,把法輪功學員周士傑抓起來關入小屋……)

一醫大附屬珠江醫院是我先生退休前供職的地方,大家都很熟悉也很了解我們,那時院政委,政治部主任,保衛幹事,協理員,科室主任,常常來,還有過一日三次,總是好言相勸,我感到他們的困惑和無奈。

2、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我們在廣州人民公園煉功,被天河區公安分局綁架,在一個小學(名字不詳)內關了一日,噴氣式,抓頭髮,強迫照像,餓了一天。在小學被關時的推拉壓擠中我右胸二、三肋處受了內傷,劇痛向肩、背四週放射,當晚關在荔灣區一個派出所,晚上在拘留所過夜,疼痛加重,睡覺都困難,前後共關了七天,一位老警(廣州人)不時叫罵,並把我坐的凳子抽走,把我摔在地上。兩名中年警察不時罵我師父,我抗議他們,他們把我師父的照片取出來,百般的侮辱,一名警察以讓我可以洗澡為名,用我的錢給他買了毛巾和肥皂,刑警隊長把我在地上拖拉,我的右膝部擦破了一塊皮。

絕食五日放我回家,警察跟蹤到家,次日與居住地白雲區同和派出所警察上門。我講了我的情況,最後,警察歉意握手,講:執行任務!執行任務。

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廣州火車東站被車站警察綁架,搶走了價值三百多元的廣州──北京的火車票,用對講機敲打頭部。在車站派出所搜身,翻包,一天未給飯吃,晚上送至廣州市收容所。

4、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廣州東站警察用警車把我送到廣州收容站,這個收容站,工作人員穿黃色警服,無警號,據說不屬於警察編制,但有手銬,電棍等械具。

這個收容站是打死大學生孫志剛的地方,我就在此時關在此地,工作人員有一口頭語:「法?甚麼是法?在這兒我就是法!」。

(一)非法囚禁:法輪功三十五人,關三房,我們房五㎡左右,關十三人,是過去關精神病人的地方。鐵門、鐵窗加鎖,從來不放風,室內一點五平方米左右一張水泥床,一個旱廁三層樓上下相通。我們隨身攜帶的衣物全部收走,大冬天全部只能穿毛衣。十三個人只有五床被子,兩床棉毯。就是這樣,冬天夜間風呼嘯著警察用一桶冷水潑我們,幾次還噴辣椒水。對我們從來不供洗漱水,臉也很少洗,不洗澡,不換衣服。

(二)每人每天收取六元生活費,一日兩餐,全部霉米,米飯每餐不足二兩,元旦過後每餐僅供雞蛋大一塊飯,有時把米在開水內焯一下,就吃生米。菜是白水煮白菜、煮蘿蔔,沒有油。不知有多久給一個雞腿叫加餐,但法輪功學員不供給。飯後可供少量的飲用水,這兒有一句話:「我管不下你們(指不放棄修煉)我要把你們凍的,餓的趴下。

(三)敲詐錢財:一支圓珠筆芯五元,打一分鐘電話五元。警察每週會餐一次,把吃剩的菜,雞頭、雞脖、骨頭之類加在關押者的飯上,形成滿滿一碗,每碗十元(二零零一年時的物價)高興的時候,還會賣給法輪功學員。發霉的廁紙市價不過幾毛錢,這兒兩元一卷,方便麵市價五~六毛錢一包,這兒賣一~二元,售物從不找零,錢一到手就沒有任何收回的餘地。要不要由不了你,隔窗扔進去完事……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警察用電棍電擊從廣州火車站截回來的兩位欲去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我們在二樓看得清楚:電棍冒著蘭光,電的學員滿院子亂跑,又吼又叫,十分恐怖。元旦那天,把我們都集合到一樓,拉出來一個收容來的湖南女青年,電擊、背銬,再電擊,給我們看。然後用電棍指著一個青年的法輪功學員出列,一個女警手持電棍指指點點、喊喊叫叫準備電擊,殺雞給猴看。我們迅速的把學員包圍住。警察怒了,叫來許多男警,多方準備後,用電棍指著電擊過的那個女青年,強迫她在黑板上抄寫誹謗法輪功的文章。兩個男警左右各一,分別拉我們上二樓。拉的過程多是「噴氣式」。我被兩名男警拉在一、二樓之間過渡段及房門口時,兩人同時做了一個相同的很協調的動作:他們稍事休息,然後兩人同時拉著我,同時脫手,猛力向前推。這一推,人會趴在地上,頭正好會碰在台階沿上、床沿上,會碰得鼻青臉腫頭破血流,甚至顱腦損傷。我是六十多歲的老人,兩次都是不自覺地迅速的一百八十度旋轉,分別坐在樓梯上、床沿上。沒受任何傷。我知道這正是師父在呵護我。

不記得哪天警察把我們搜身趕出來把房子翻了又翻,然後又趕回去,夜間和精神病人關在一起。

5、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前後(具體時間記不清)海珠區南石頭派出所警察肖某和兩名年輕警員從收容站把我接走,出站那天強迫填甚麼表(未叫我看)叫我簽字,我不簽,幾個警察拉的拉,推的推,一個女警在我的腋窩抓癢癢,肖某強行拉開我的右拳,在一個甚麼表上(未叫我看)和一張白紙上強行按下了五個手指頭的印模。

這一天,我被拉到南石頭派出所,肖某高興的大叫,我可以吃鮑魚餐了,但他沒有叫我吃任何東西。晚上,兩位年輕的警員說送我去區政府和領導談話,當我一下警車還沒弄清咋回事,他們塞給我一張「拘留證」,鐵門開了,我被推進去,他們像逃跑似的跑掉了。

6、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在南州路海珠區拘留所我被關了十五天,這兒騙走了我七十八元。拘留所裏落地一張木板床,鐵門、鐵窗,猶如監獄,這兒蚊子大得出奇,密度極大,根本無法入睡。但這裏的警察沒有刁難過我。

7、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至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月我被關在海珠區東方旅社,由南石頭各居委治保主任看管,有關方面幫我買了生活用品,飯菜供應也很好,但沒有人身自由。

8、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我被警車拉到廣州大道南何貴榮夫人福利院八樓關押,這兒掛:「海珠區法制教育學校」的牌子,其實是臭名昭著的洗腦班。工作人員由公、檢、法、司、民政、教育、婦聯、共青團組成,由海珠區公安分局某科科長負責。

電梯上八樓就裝有不鏽鋼門,由一保安把守、自稱是密閉的半軍事化管理。牆上掛滿了謗師、謗法的文字和標語、漫畫,基本上是一個學員一室(轉化的除外),門鏡反裝,我的房內同時關過一個精神病人,洗腦班造謠說:煉法輪功走火入魔了,還準備製成錄像欺騙他人。後來在學員共同強烈抵制下,沒有得逞。在這兒,一個學員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輪班看守,每班還得有口頭的和文字的交接,一言一行記錄在案(第一道崗)。學員不許出房門,隔室對視都不行,絕對不許學法煉功、交談。陽台上房與房之間都由不鏽鋼板相隔。走廊兩端各坐兩人,二十四小時輪班看守(第二道崗)三位保安二十四小時三班輪迴在走廊巡邏,也入室巡查(第三道崗)。三位民警,輪流值班巡視。(第四道崗)最後工作人員按學員分工包幹。(第五道崗)。學員的吃、喝、著衣、行動、探視均由洗腦班負責人一人掌控。四月十日「開班」那幾天、廣州大風氣溫急驟下降(大約四~六度),大家都穿上了棉衣,有的還穿了皮衣,可是因為我要求家人送衣服必須會見,所以就不許家人送衣服,我僅僅穿了一件T恤,上著一件兩層的馬夾(背心),下穿一條夏季穿的薄單褲。洗腦班企圖用「凍」給我一個下馬威。

因為我不轉化,我的飯菜總是比別人差,洗腦班不讓我吃早餐,我吃不了的飯菜想放次日當早餐,洗腦班不許我放冰箱。

開班十天左右,法輪功學員劉少波被迫害致死。

這兒主要是談話,不許看規定以外的任何東西,悲哀的是報紙、雜誌、甚至中央電視台的節目也不能看。找一些科痞、編一些歪理邪說洗腦,找邪悟的騙導,到各勞教所交換學員、洗腦交流。寫甚麼三書、五書、罵一罵師父和大法、吃點藥、喝點酒表示不煉了,甚至歌頌一下誰,達到洗腦狀態,視為合格、驗收出班。

我拒絕轉化,絕食抗議迫害,絕食八天,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下旬(具體時間記不清了)我家人把我接回家。

9、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三日,快過中秋,兒子、兒媳都在受迫害,我去親家看望兩歲半的小孫子,一場大雨過後,有色金屬研究院夥同天河派出所的警察來了四、五人,以我同是煉功人的名義綁架,我被抬上警車至天河街派出所,又轉到南石頭派出所,當晚,我再次被關入該洗腦班。

10、時隔一年,洗腦班給我的感覺邪惡了許多,除了管理上的更嚴厲外,每房增加了一台電視機,不斷的播放那些造謠的誣蔑大法與師父的錄像,還多了一個高分貝的喇叭吵鬧不休。九樓增設了一個從勞教所取經驗回來的酷刑屋。在這兒不轉化的學員弄到酷刑屋迫害,甚至把探視的家屬(煉功人)乘機關入迫害。九樓的酷刑屋關過王青梅、沈元惠等人,酷刑屋不僅太陽直曬、暴曬,高音喇叭,刺耳的尖叫。從勞教所才學來的把人綁成球形的殘忍,致使幾位學員內傷很重,更可惡的是:屋內有廁所,廁坑及地上都有師父的像片或名字,學員根本沒有地方站立、坐,如廁,在鐵門上靠一靠,警察還用水潑……二零零三年八月一日,這兒變成廚房,洗腦班毀贓滅跡了。

這個洗腦班曾給中山大學碩士畫家林娟強制墮胎,不讓回家。

為了讓工作人員明白真相,使自己生命有個未來,有個良好的歸宿。我寫了揭批報紙、電視謊言的文章,這下捅了馬蜂窩。那時正值非典流行,流行期間,親民的溫家寶總是在第一線,號召全國人民:「國難當頭,同舟共濟,」我本來是個熱心腸的人,救人的使命始終在心,我捐了一百元寫了倡議書,倡議學員們贊助錢抗非典,從專業角度寫了一份建議,並要求當義工,洗腦班反而加重了對我的迫害,要把我打成「反革命」,並(由清潔工)放出話來「想當義工,得脫離法輪功。」還說「非典要的是博士,你又不是博士,政府不批。」這簡直奇談怪論。我在絕食抗議中,洗腦班耍盡了花招。

絕食一週以後,洗腦班不僅不讓我出班當義工,開始隔日一次的摧殘性強行灌食,灌食在解放軍四二一醫院進行,每次六克左右米粉,加水約二百五十~三百毫升,內加一個雞蛋,一點奶粉、每次輸液二百五十至五百毫升。先插一個鼻管,用開口器撬開口,再從口內插一個胃管。有一次,把開口器撬開口,長達幾個小時,還有幾次一面灌食,(這已經夠難受的了),這邊幾個人,拉著一條胳膊抽血說是化驗。抽血時往往全身發麻。

這裏得提一下海珠區第一人民醫院的醫生范某,范某自稱是區政協主席的兒子,母親為某醫院內科主任。他對借調到洗腦班很有優越感,他很自豪自己是610的人,不存在單位下崗。不可思議他好像從來不懂得「醫德」二字。因為我被灌食,他是醫生總是「陪醫」但他一直在罵我,那張嘴好像從來都沒有閒著過的時候,他說:「你不吃飯,我把你弄到醫院去喂,餵個狗。餵飽了還知道搖尾巴,我把你餵飽了還不搖。來,搖個尾巴我看看……」煽動的看大門的也跟著罵。他對四二一醫院的護士造謠說:我家裏沒人要我,我兒子都不和我說話。他叫護士用開口器不需要纏紗布,胃管越粗越好。灌食同時抽血的主意來自於范某,他直接動手拉、按、壓我的胳膊。他不許我用自己的衛生紙,讓嘔吐物等直接污穢衣服,在救護車上我一口極度粘稠的痰,無處可吐,只能粘在手上,不許用我自己的衛生紙。去衛生間不許穿鞋,強迫我打赤腳,保安二林用指關節敲打我的額頭,他看到很快樂。二零零三年九月七日灌食後,回到福利院,因院內停電,只能走樓梯,范某和保安把我腳朝上,頭朝下倒過來往樓上抬,拉扯的衣褲不整,幾乎赤身。隨身護士一再喊:「有危險」,他根本不理會。我大喊,他才停了下來。我要求自己慢慢走,范某讓我赤腳,不許穿鞋,他不停的叨叨、不停的罵。

經過整整八十天的折磨。灌食四十~五十次,我已骨瘦如柴。清潔工把我的頭髮剪的亂七八糟,煉功後本來黑了的頭髮又變白,頭頂幾乎成了禿頂,舌頭外沿多處潰瘍,下頜、頸淋巴結腫大,大便失禁,膝踝水腫,多次出現暈厥。夾控還要求我坐起。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日,我被家人接回來,當時已無法行走,由救護車送至樓下,保安背我上樓,回來後上述症狀加重,腹脹,大小便不能排出。回家後加緊學法煉功,僅僅幾週康復。我從內心感激我的師父,又一次給予我生命。

依照刑法,這個洗腦班犯下了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罪,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濫用職權罪,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及誹謗他人罪,二百五十一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二百六十條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罪。

11、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中秋節前一天,海珠區公安分局「610」帶領南石頭派出所來我家抄家,翻箱倒櫃,以抄《九評》為藉口,《九評》沒找到,就搶劫了我所有的大法書。還企圖綁架我,在幹休所老幹部們抗議及家人強烈的抵制下破產!這些人犯下了《刑法》二百四十五條,非法私入民宅罪、搶劫罪。和二百五十一條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12、每當所謂的「敏感日」,海珠區的「610」都會多次騷擾,給我的生活帶來麻煩。老幹部們多有反感,對參與人員的不法行為曾善意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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