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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八年半冤獄 重慶市高雲霞又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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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渝北區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非法對法輪功學員高雲霞開庭,宣判有期徒刑五年。高雲霞當庭表示不服,並依法上訴。

高雲霞今年五十五歲,原是重慶市長壽區糧食國庫化驗室、糧油監督檢測站、糧食局中心化驗室的負責人,糧油檢驗技師。一九九八年一月修煉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後,獲得身心健康,皮膚由黃變白了,頑固的咽炎、嚴重的貧血、偏頭痛,特別是常年頭昏,在不同的時間裏都消失了。擔任負責人期間,堅持原則,拒絕「收禮」,又與人為善,深得領導和同事的讚賞,連續兩年被評為長壽區糧食系統的先進個人(女性僅她一人)。

可是,她卻因為按「真、善、忍」標準修煉做好人,遭到不斷的非法關押,曾經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八年半,在重慶女子監獄被迫害的心慌、氣短、健忘、視力下降、思維散亂。丈夫承受不了株連迫害的壓力離婚了。二零一五年六月,高雲霞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對法輪功迫害的首惡江澤民。見明慧網報導《遭八年半冤獄 糧油檢驗技師控告惡首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上午,高雲霞再次被重慶市渝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王國江等惡警強行闖入家中抓捕的。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高雲霞被渝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下旬,看守所所長王錫忠帶主管警察到關押高雲霞的監舍,說從監控中看到有人在監舍煉法輪功,問是誰,如果不說,就全監舍的連坐處罰。由於這個監舍裏關有好幾位法輪功學員,高雲霞就主動站出來,說自己在煉。所長王錫忠當即就說,要關小號(單獨關押在狹小、潮濕、陰冷的小矮屋)。高雲霞說,你們這樣做,就不怕出人命嗎?所長王錫忠就叫人用三釐米(左右)寬的專用警帶,把高雲霞的上半身連同雙手的大臂到肘關節處,紮紮實實的捆綁起來,別說吃飯、如廁、睡覺,就連呼吸都相當困難,時間長達一週左右。王錫忠為了不讓裏面人員同情高雲霞,還每天給她更換一個監舍(他們的叫法是「遊監」)折磨迫害。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下午,高雲霞被重慶市渝北區法院非法庭審,那時她已被超期關押近一年半。高雲霞利用庭審講述了法輪大法如何教人向善、提高道德、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實真相。

重慶律師出庭為高雲霞作了無罪辯護。辯護律師從渝北區公安國保大隊抓捕高雲霞,到非法抄家的所謂證據等各個方面的環節程序,都一一進行了辯護和質詢,公訴人均無言以對。唐律師還向法庭遞交了近期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幾個案例。

高雲霞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渝北區(一碗水)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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