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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渝北區法院對高雲霞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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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下午,重慶市渝北區法院對被超期關押在渝北區看守所近一年半的法輪功學員高雲霞進行了非法庭審,重慶律師唐天昊出庭為高雲霞作了無罪辯護。非法庭審近二小時後休庭。

高雲霞利用庭審講述了法輪大法如何教人向善、提高道德、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實真相。

辯護律師從渝北區公安國保大隊綁架高雲霞,到非法抄家的所謂證據等各個方面的環節程序,都一一進行了辯護和質詢,公訴人均無言以對。

特別是在針對法輪功是不是×教的原則問題上,因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唐律師在重慶市巴南區法院為法輪功學員張君作無罪辯護時,為此質詢,其公訴人而不得不承認:沒有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法輪功是×教(此話已記錄在當天的庭審記錄上),該公訴人在面對唐律師的質詢時心有餘悸的重複回應:法輪功是不是×教這個問題我就不說了,法輪功是不是×教這個問題我就不說了。

對此,唐律師就明確的告知:「那你就要承擔此案的敗訴負責。」庭審中,唐律師還向法庭遞交了近期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幾個案例。

法院不讓高雲霞八十多歲的老母參加旁聽,只允許她的兄弟姐妹四人在指定的位置旁聽,其餘近二、三十人的旁聽席都是610系統安排的街道社區人員等,其中有庭審後抱怨的說:下次再喊我來(參加)我都不來了;有的說:我在裏面氣都喘不過來;還有的說:各說各有理,看來……(應該是認為法輪功有理,不好公開說而已)。也有的在庭審後才知道:原來沒有法律規定說法輪功是×教。

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是江澤民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假借法律陷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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