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慶市68歲周篤倫兩次遭冤獄迫害十多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周篤倫,於二零零二年被中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二零一一年才離開監獄黑窩;二零一三年九月又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受過酷刑折磨。

周篤倫先生說:「我八十三歲的母親,因兒子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後,憂傷過度,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去世。臨終時母子也沒有見到一面。」

周篤倫先生曾是重慶市特殊鋼廠一個車間工會副主席,從事過財務工作。一九九六年那年剛好四十七歲,因關節炎、胃炎等疾病走入大法修煉,疾病無翼而飛,抽了二十多年的煙,也在不知不覺中不抽了,整天樂哈哈的、美滋滋的,身心無比輕鬆、喜悅。

下面是周篤倫先生簡述他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所遭受的迫害:

在我修煉二十年裏,曾遭一年多的有家不能歸的流離失所生活,並三次被綁架,被公安局以賞金數萬元「通緝」,家庭及成員也長期被騷擾。一九九九年底,我赴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受過酷刑折磨。二零一三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受「整訓」迫害四個月。

被迫流離失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單位書記找我「談話」,要求我馬上與大法劃清界限,放棄修煉法輪功。於是,我耐心的給他講了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功法,使人身心受益,道德回升,有利國利民的作用,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功法。我提出寫一份我修煉經過的材料給他。他看後沒說甚麼,但是要我表態與法輪功劃清界限,保證不再修煉的承諾。我堅定果斷的回答:「即使頭掉了,我也要修煉大法。」

接著,廠黨委書記與紀委書記一起找我談話,我仍是這個態度。黨委書記最後說:「你有著十五年的黨齡,而你煉功才兩三年,難道十五年還不及兩三年的法輪功作用大?」我表示,如果非要我表態,那我選擇法輪功。談話結束後,黨委書記送我到樓梯口,並語重心長的說:你要多保重。

從那天談話後,我上班時每天都聽到同事接到詢問我的電話。每天很多次這樣的電話,辦公室同事對我的態度也開始變了。顯然,我已被嚴密監控起來了,時間一長,我決定辭去工作。回家後,又不斷有警察上門騷擾我。有一天,我得到要送我去洗腦班強行轉化的消息後,我果斷的離家出走,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北京上訪被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我和十來個同修在北京金水橋旁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大家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等口號,口號聲此起彼伏,響徹天安門廣場上空。大家將「傳單」拋向空中。一會兒很多圍觀群眾上來,傳單在空中飛舞,警察發瘋似的飛奔過來,拼命的抓拉橫幅並搶傳單。這時我和另一位同修果斷離去。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第四次來到北京。次日,我與另一位同修在中央電視台附近發傳單時,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為了逼我說出姓名和住址,警察從早到晚輪著審問,其中一個青年警察在我不注意時,突然雙拳猛擊我的太陽穴,當時腦海裏「嗡」的一聲。在派出所裏沒有水喝,也不讓吃飯。深夜,將我轉到駐京辦的一個臨時拘留室。

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二零零二年元月,我被綁架到沙區看守所。第二天上來四個警察,強行要我在一張甚麼都沒寫的白紙上按手印。他們一齊上來,我動了一念──「不得行」,將手往後一甩,四個警察一個踉蹌。他們互相看了看,不吱聲了。我告訴他們:我們是正法修煉,通過正常渠道去北京上訪,反映情況,沒有任何錯,不是犯人。最後他們只得作罷。

一月份氣溫還很低,他們要給我剃頭。我想我不是犯人,沒有配合。他們強行給我洗冷水澡,又用腳鐐手銙刑具對我施加迫害,強制戴「騎馬樁」長達三天三夜。警察用灌滿水的汽水瓶擊我頭部。關在鐵籠子中,經常夜裏提審,有一次竟長達三十多個小時不讓睡覺。

最後,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非法對我判刑十三年。在渝都監獄,六個包夾嚴密監控我的行蹤,強行洗腦、體罰;生活上,剋扣一半米飯,菜經常用清水將鹽洗掉後才給我吃;冬天用電風扇吹,美名「鍛煉」,要我圍著籃球場不停的跑一個多小時。

剛入監,在寫認識中,我以平和的心態講自己的修煉體會。一次我寫上《轉法輪》中的「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

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九月,我因準備在電桿上張貼不乾膠「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時,被沙坪壩區井口派出所惡警綁架,並劫持到沙坪壩區看守所進行迫害。

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與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兩次對我非法庭審,並栽贓陷害我,,非法判我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非法關押在重慶市永川監獄十二監區。

在監獄中,為了強制轉化我對「真、善、忍」的信仰,對我進行「整訓」轉化長達四個月,每天體罰坐水板凳十九個小時。由三名警察和六名包夾犯人組成的隊伍對我進行全面系統的輪番洗腦,每天坐十幾個小時,後來延長到二十一個小時,最後三天三夜不得睡覺,眼睛都不准閉一下,專門有人嚴加看守,眼睛一動就踢我。

同時每餐只能有一兩米飯吃,晚上叫我理髮洗澡,洗完澡我發現他們偷走了我的毛衣,留下單衣單褲讓我穿,並將我帶到山上埡口上吹風,大小便也受嚴格限制,不准和任何人說話。如果身體稍有不適應,就說有病要看醫生,強制吃他們開的藥,不吃就由四、五包夾人員強行灌藥。我曾兩次遭灌藥,但均未得逞。

我經過幾個月的「整訓」後,「患上」了痔瘡。除以上迫害外,還有限制購買生活用品。每天強迫用栽贓陷害等手法對我邪惡洗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