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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仰遭迫害家庭破裂 成都會計控告迫害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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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成華區法輪功學員張文紅,今年六十三歲,曾是國營企業會計。四十多歲時就身患多種疾病。幸運的是,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張文紅不但身體健康了,而且心胸變得開闊,不計較個人利益,道德品質得到昇華。

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張文紅因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真話被迫害,後又被非法勞教,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迫害,丈夫到勞教所提出離婚,家庭被拆散。出來後,成都沙河堡派出所把她戶口給下了,所住地猛追灣派出所,怕受牽連沒有把她的戶口上上,張文紅成了沒有戶口的黑戶,沒有身份證,工作也找不到,多年來生活困難。

二零一五年七月,張文紅加入訴江大潮,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一些經歷。

一、修大法 人生開啟新篇章

八十年代末,我因身體欠佳,得了胃病、支氣管炎、貧血、氣虛等多種疾病。每年十二個月中有十個月就要帶上帽子、口罩、手套,手不能摸冷水。到了十二月最冷的時候,我要背一個盒子,裏面放一個用火燒紅了的炭溫暖背心,不然背心就冷得痛,痛得坐臥不安。脾氣不好。

自從一九九六年七月我從修煉法輪功後,時時用真、善、忍宇宙特性要求自己。知道了世上人與人之間的好與壞是有因緣關係的,別人對你不好是在還以前欠別人的債和業,因此你不能和別人計較,別人對你怎樣你就對別人怎樣,相反的你要忍讓別人、寬容別人,更加對別人好。不知不覺中,我脾氣變好了,心胸變寬闊了,能忍讓,能寬容,能真誠的對別人,就是被別人罵,被別人打,自己也不嫉恨別人,能忍讓別人,能寬容別人,能原諒別人,能真誠的對別人好。

以前對名、利益看得重,利益損失了,東西丟失了,就很在意,對侵佔自己利益的人記住不忘。煉了法輪功後,我把名和利益也能看淡了,東西被人偷了,利益被別人侵佔了和利益損失了,不再往心裏記。總之,法輪功改變了我,使我身心受益,使我道德品質得到昇華。

二、說真話 遭中共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成都商務早報》在報紙上誹謗法輪功。十月二日,我到《成都商務早報》社說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那裏已去了幾個人,一個值班的人叫我們等一會兒,他去叫主編來給我們解釋,結果我們被抓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我被拘留十五天,被關押在龍泉拘留所。當時就有一個有良知的警察說,這不夠條件吧,那個審我們的警察說,管它的,弄進去再說。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我去北京上訪,被抓到北京天安門派出所,北京派出所的警察非法審問。由於我不說地址,一個警察拿來一副手銬以蘇秦背劍的方式銬我,把我的頭使勁往地下按,我彎著腰頭離地只有一尺左右,我極度的痛苦,一會兒我的手及手臂就沒有知覺了,不知銬了多長時間,這時警察才把手銬取下來。我的手及手臂絲毫不能動,不能抬起,向下耷拉著,向下拖起。大拇指關節肩關節已殘了。由於那些年被抓被關被勞教,得不到煉功,所以手大拇指關節及肩關節一直痛。直到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勞教後回家,每天堅持學法煉功,手才得以恢復。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後來,我被轉到成都駐京辦被脫光衣服非法搜身。轉到成都戒毒所拘留,在戒毒所被警察辱罵,流氓語言,不堪入耳。後被轉到九如村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在九如村幾十人睡一塊木板床,吃的菜是帶泥、帶蘿蔔根,而只有幾快蘿蔔的湯,沒有水喝,渴的受不了,大家只好從便池裏接自來水喝。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我在北京被非法抓到成都駐京辦,被脫光衣服非法搜身。後轉到成都沙河堡派出所,管我的警察對我說:張文紅你又跑去北京,你影響我們,這次非判你勞教不可。於是我被判勞教一年半,實際關押了我兩年零九個月。

三、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的罪惡

二零零零年的六月二十日,楠木寺勞教所成立了法輪功專管中隊七中隊,隊長是李坤容和張小芳。七中隊有一百人左右全是法輪功學員。中隊有獄警十幾人,護衛隊十幾人,包夾十幾人,共有五十多人專管我們。

六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勞教所逼迫我們全中隊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由於我們煉功,我們遭到拳打腳踢,在大壩子裏,幹部、護衛隊、包夾,用木棍、橡膠棍、鐵棍拼命地打我們,用腳踹我們,然後把我們拖進小間用手銬銬起、用電棍電,成都法輪功學員張四清被包夾用鐵棍打昏死半小時後才醒過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當時,楠木寺勞教所管教科的三個高一米七─一米八的男警察,同時用三根電警棍電擊我。我被打後拖進小間因沒有手銬了,所以我沒被銬,因夏天穿的是短袖,我被電得在屋子裏團團轉,急了我就去抓電警棍,燙得我「啊……啊……」大叫,一個最高,身高一米八的警察用腳使勁踹我的小腹,當時我感到小腹劇痛,不能站立,彎下腰縮成一團,他們才停了手。我們只是為了做好人而遭到如此殘酷的迫害,天理不容啊。

仁壽的白合林被打的臉腫起老高,眼睛瞇成一條縫。樂山李鳳琪臀部被打爛。大家都傷痕累累,洗澡的時候看見很多人的大腿、屁股、手臂被打成黑色。我們被關在二、三樓,七、八人、十幾人被關一間屋子裏,我被關在三樓一間屋子裏,裏面有八個人,裏面沒有活動空間,大家擁擠著,被包夾看管著。白天有時在屋裏被罰坐在小板凳上,由包夾看管著,不准說話,不准偏頭,稍有不注意就被包夾一拳頭打在背上和臉上。有時被罰坐小板凳,在大壩子裏,頂著太陽下曬。

勞教所白天以各種方式對我們進行洗腦。有一天,樂山的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龔秀英,及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被罰站在大壩子裏,在四十多度的高溫太陽下曝曬了近十多個小時。在炎炎的烈日下,龔秀英的手臂被曬起了泡,我們在樓上看到她身體偏偏倒倒的,快要倒下了,但她堅持著沒有倒下。我們看著的人,心都在流血,我們的心像被刀割一樣難受。

一天,井鹽的一位五十多歲的教師被叫下樓去遭電警棍電。勞教所的強行轉化在繼續進行著,為了強行轉化還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罰我們還沒轉化的學員在大壩子裏在四十多度的高溫太陽下,從早上八點開始下操,走軍人的正步走,一直走到晚上六點,喊操的幹部喊累了,一小時左右就換另一個人喊,卻不讓我們休息一分鐘。我們一整天連續的下操,警察帶我們喊「1─2─3─4」的口號。我們是大法弟子能堅持連續的走操,換成常人的話可能早就昏倒好多人了。到晚上睡覺通宵有人監視,幾分鐘包夾用電筒挨個監視不斷的照,看有沒有人起來煉功,一發現有人煉功,馬上拖出去打,拖出去吊,拖出去銬手銬,拖出去用電棍電。每天晚上都不得安寧,叮叮咚咚的有人被拖出去受酷刑。

有一段時間,中隊罰我們罰做幾百個、上千個蹲下、站起的動作,連續做,一直要做到不能站起為止。中隊的每一個人幾乎都被罰,我被罰做得頭昏眼花。我現在記不起當時被罰做了幾百個,成都李燕做得當場暈倒在地。大概是二零零零年的七月初,有的沒轉化的學員被關在房子裏,我和沒轉化的學員二十多人被罰坐小板凳,在四十多度的太陽下,在大壩子裏曝曬了幾天(記不起具體時間,大概是一個星期),從早上曬到晚上,被包夾看著,不准說話,不准動,不准偏頭,並不准我們洗澡。後又把我們二十多人關在小屋子裏讓我們互相聞臭氣。包夾捂著嘴進出,她們實在受不了了,就偷偷的把毛巾打濕水讓我們擦一擦身體。在屋子裏關了大概是三天,看我們絲毫不動心,才讓我們洗了澡。

示意圖:烈日下曝曬折磨
示意圖:烈日下曝曬折磨

以後勞教所為強迫我放棄信仰,我被罰坐小板凳,面壁罰站長達半年多,在壩子裏靠牆邊站。不管是數九寒天,每天都要罰坐到深夜十一點、十二點、一點、二點、三點不等,有一次被罰在大壩子裏,上半夜站,下半夜坐小板凳一通宵。罰站、罰坐大部份的時間是在大壩子裏。有一次被罰站了兩天兩夜,一分鐘都沒有讓我睡。我被關在屋子裏坐小板凳面壁一年多的時間。

四、在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被監管期間遭到的體罰和虐待。

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在北京天安門派出所遭到銬蘇秦背劍的酷刑虐待。

在成都駐京辦遭到脫光衣服搜身虐待。

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二年八月在楠木寺遭到以下體罰虐待:

(1)警察和包夾的拳打腳踢。
(2)警察用電警棍電擊,有一次同時遭三根電警棍電擊。
(3)長期罰站,罰坐小板凳,罰蹬,有一次被罰蹲了整整一天,有一次被罰站、罰坐小板凳一通宵不准睡覺,有一次被罰站了兩天兩夜不准睡覺。
(4)罰做幾百個蹲下站起動作,一直做到不能作為止。
(5)罰在四十多度的高溫下,在壩子上頂著大太陽走軍人的正步走,從早到晚不讓休息。
(6)在十四多度的高溫下,在壩子裏罰坐小板凳,在太陽下曝曬一個星期,並不讓洗澡,後又二十多人關在小屋子裏互相聞臭氣。
(7)罰我坐在廁所裏。當著全中隊的面把裝有大便的馬桶放在我面前,將飯放在馬桶邊,叫我吃飯,侮辱我。
(8)被強迫一天做十幾個小時奴工。
(9)不准上廁所,使我小便解在褲子裏。
(10)罰盤雙盤腿一天,叫包夾時時看著,不准拿下來。
(11)被超期關押一年零三個月。
(12)被灌食、灌自來水。

五、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罪惡

我遭到超期關押一年零三個月。當時,成都沙河堡派出所判我一年半的勞教期,我被資中楠木寺關押了兩年零九個月,從九九年十二月關押到二零零二年八月底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四年大概五月的一天清晨,天下著瓢潑大雨,一陣敲門聲,我開了門,是猛嘴灣派出所的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搜查了我的住宅

二零零七年七月的一天,居委會的人在門外叫我,我開了門,結果進來是猛追灣派出所的曾玉梅等人,說派出所找我有點事,去一下就回來。結果我跟他們出了門,出去後他們叫我上了一輛便車,直接就把我拉到了新津洗腦班。新津洗腦班謊稱「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是凌駕於法律之上,非法拘留合法公民,殘酷迫害法輪功的臭名昭著的黑窩。我被她們騙出家門後,後被非法抄家。

我在新津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在屋子裏,由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看管,不准說話,不准自由活動,不准出門,只有上廁所和洗碗才能出門,每走一步都由包夾跟著。有一次上廁所時,一個同修對我說話,怕包夾聽到,她的聲音很小,我根本沒有聽見她說的是甚麼,但還是被包夾發現了,罰我在樓下站了三天。他們還拿來一張師父的像,以徐丹為首的五個人拼命的將我按倒在師父的像上,然後他們就到樓上對其他同修說我做了甚麼甚麼。他們用此卑鄙無恥的手段污衊我、迫害我。

在洗腦班,我被強迫看誹謗師父的錄像,對我進行所謂轉化。我在新津洗腦被關押了八個月。

六、家庭破裂

我丈夫是大學教師,因怕受牽連,二零零三年三月,在我被勞教期間,我丈夫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提出,因我煉法輪功與我離婚。我的家庭被無情的拆散,我生活無來源。我是國營企業會計,從勞教所出來,原單位倒閉,職工買斷工齡,每個職工都得到了一筆錢,而我卻一分錢也沒得到。原單位賣給我的房子,因我買房後單位調我到深圳工作,後又因我煉法輪功被迫害,沒辦房子的產權手續。從勞教所出來去單位辦理產權手續,單位不給辦理,單位社保也沒給我買。

我被勞教後,成都沙河堡派出所把我戶口也下了,我住的這邊猛追灣派出所,怕受牽連沒有把我的戶口上上,我成了沒有戶口的黑戶,沒有身份證,工作也找不到。

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我經受了深重的苦難,身心經受了殘酷的酷刑折磨與體罰虐待,侮辱,對我造成了精神、心靈與肉體上的痛苦,而我只是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深受苦難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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