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內修自己 丈夫改變了
首先面對的就是丈夫的干擾,我想這麼好的法我不能偷偷摸摸的煉,我就告訴了丈夫,丈夫聽了暴跳如雷,大吼大叫,不許我修煉。從那以後,看見我學法煉功就是打罵,我不被所動,我故意在他面前看書,其實也看不下去,只是不想偷偷學,神情全在保護大法書上,他來搶書,我當然不會讓他搶去,故意在他面前煉功。因為這事挨了不少打罵,打得我渾身遍體是傷。
丈夫看打我不好使就不打了,就用離婚威脅我。我同意離婚他卻不離了,這樣環境寬鬆了一些,能在家學法、煉功了。可是,同修來我家或者我出去救人,他還是打罵我,這種狀態持續好幾年。我想,總這樣也不行啊,我一定突破這個現狀,加強學法。
師父說「凡是在煉功中出現這個干擾,那個干擾,你自己得找一找原因,你有甚麼東西還沒有放下」[1],於是我找自己,我發現,我對丈夫沒有慈悲心,表面照顧他,其實內心恨他,瞧不起他,還執著時間趕快結束這苦日子,講真相也是強加給他,和他爭鬥,用修煉人的標準衡量他,一旦他做得不好就把我氣壞了,純粹是向外看,和師父的法背道而馳。我找到後,決心歸正自己,善待丈夫,表裏如一,我想他能成為我丈夫是多大的緣份啊,我連自己的親人都救不了,還救誰啊!我找機會用慈悲心給他講大法真相,講邪黨的假惡鬥,還給他講傳統文化,根據他的接受能力每次只講一點,不強加於他。
慢慢的丈夫變了,同修來,他也有笑臉了,我出去他也不管了,他去超市我讓買點敬師父的香,他都能照辦了,那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師父說:「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你們的修煉是第一位的,因為如果你修不好,你完成不了你要做的事情;如果你修不好,那救人的力度也就沒有那麼大。如果修的再差一點,那看問題想問題的方式都是用常人的思想、常人的想法,那就更糟了。所以大家千萬不能夠放鬆、不能掉以輕心。」[2]我想我那幾年肯定是學法少,沒注意修自己,遇事不向內找才被舊勢力鑽空子利用我丈夫干擾我迫害我,後來我注意修自己了,環境才慢慢好起來。
通過這件事我特別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無論在哪裏都告誡自己是修煉人,時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所以覺的自己不斷的提高。
二、不配合邪惡
二零零八年,我利用工作之餘和同修A去周邊散發真相資料,快發完時被綁架了,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裏,我不配合邪惡,不穿囚服,不背監規,每天煉功講真相,我們屋裏除一人信佛教沒三退外,其餘都三退了。
有一個小妹說:「大姐,你真行,膽真大,還沒進來我就聽見你和獄警喊,不許搜我身!」是啊,我還記得剛到時,獄警把我帶到一個房間,要扒我的衣服搜身,而且拿著一把剪刀,還要剪掉我褲子上的鐵扣,我當時也沒怕她,大聲嚴厲的告訴她:「不許碰我,我不是犯人,不許毀壞我的褲子!」可能是我聲音很大被她們隔壁都聽見了吧。到第十五天,獄警讓我寫「保證」,寫「悔過書」,我和另一老年同修都沒寫。同監室的小妹關心說:「要不就假裝寫了,出去還煉,不寫的話會出不去的。」當時,我對小妹說「謝謝你,我們會出去的。我們做好人,往哪悔過啊?」過了一會,獄警就喊我和同修的名字,她們把我們帶到所長辦公室,一切手續都辦好將要出去時,所長接了一個電話,又扣留了我們,我倆發正念,絕不承認邪惡的安排,一會老年同修的女兒把她接走了,而我是當地派出所的人來接的,他們讓我簽字寫「保證」,否則出不去。我當時就有堅定的一念,我一定能出去。我說「今天是我被非法拘留,刑滿釋放的日子,超期關押你們犯罪,法輪大法宇宙大法,你們說了不算,我師父說了算!」我發正念,解體一切邪惡,一會我就被帶出去了。
後來,我聽同修和常人說,馬上快奧運了,不寫保證肯定出不來。可是,我出來了,因為我有偉大的師父,只要信師信法,師父就在身邊。師父說:「如果你做事情不能用大法來衡量自己,你如果做事情不能夠用正念思考問題,碰到問題不站在法上,你就是個常人,沒有任何區別。」[3]師父還說:「你們知道嗎?大法弟子啊,你們的正念是有作用的」[4],師父告訴我們:「一個大法弟子,如果你的正念非常強,力可劈山,一念就做了。」[4]
三、抓緊救人
我以前是一名出租車司機,每天大部份時間都在車上,乘客主要是我講真相的對象,除此之外遇到的有緣人儘量不放過,我車的副駕駛位置上貼有我的照片、車號、公司和姓名,面對這些我是講還是不講呢?用法衡量還是應該講,那是我的使命。想到師父說過:「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5]我就來了正念,怕心小了,發正念清除干擾我救人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從二零零四年到二零一三年平穩的走過來了,其間碰到惡人在我的正念場下,邪惡也煙消雲散,在師父的呵護下好多次都是有驚無險。
可是,二零一三年下半年,我給我的一位司機同事講真相,被他惡意構陷了,從此我失去了這個職業。可能是,我以為他是我同事,沒對他發正念,再加上那段時間放鬆了學法被舊勢力鑽了空子。
雖然工作沒了,但我的學法時間多了,隨著學法的深入,我越來越感到時間的緊迫,我看到好多資料點同修由於學法時間少而被舊勢力鑽空子迫害,我決定自己能做的事情不麻煩其他同修,因為我們是整體,於是我主動承擔了發表三退聲明,還幫助其他同修把每次法會交流稿在電腦打成文字,這樣為能上網投稿的同修省了不少時間。其實我也不會打字,連標點和怎樣變換中英文都不會,我只是有這個願望,一點點學,慢慢也會了。
現在如果家裏沒有甚麼重要事,我每天和另一同修B上午出去面對面勸退,包裏裝著真相語音電話,下午學法,晚上看週刊或去周邊村莊撒資料,如果她有事,我自己去打手機或面對面勸退,保證四個整點發正念,我覺的很充實。
我寫出這些不是顯示自己,我還有很多執著心,我覺的既然寫出來了,就要堅持,鞭策自己精進再精進。甚麼是大法弟子啊?我悟到:大法弟子與常人不同的就是,大法弟子是來救人的,那是歷史的使命,是歷史賦予我們的責任,我們能不做好嗎?所以,我唯有精進再精進,跟隨師父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唯願師尊笑。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甚麼是大法弟子》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