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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陳麗娜屢遭綁架 家中三老人驚恐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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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北京市昌平區法輪功學員陳麗娜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人員的綁架、關押、強制洗腦、非法勞教等迫害,她的父親及公公、婆婆都因她被迫害先後悲痛離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當時五十二歲的陳麗娜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陳麗娜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八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才知道修煉法輪功對身體好,沒多久我的鼻炎就好了,因此我更加相信了,感覺到從來沒有過的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先後遭到非法拘留、強制洗腦、非法勞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底,我被沙河派出所非法關押在派出所一個多禮拜。

二零零零年,我因為到天安門為法輪功請願,被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關押在昌平區拘留所。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新安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二年六月份結束非法勞教回家。

二零零六年正月,我因為堅持學法煉功,被昌平區「六一零」、國保等二十多人非法闖入我家將我強制綁架到昌平區朝鳳庵洗腦班五十多天。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家人被城北「六一零」人員非法敲詐兩萬多元。

在我歷次被迫害關押期間,承受了非人的折磨和虐待。從天安門回來我被關押在派出所,雙手被銬,把我銬在桌子腿上三天三夜。還有一個警察老是拽著我頭髮打我。警察田建軍老是用大後跟的皮鞋踩我的右手和右腳的大拇指,兩年多都沒有知覺,用大皮鞋踹我肚子。十多天以後我被強制關在昌平區拘留所。在拘留所,天天被罰坐板,被特警帶著槍呵斥。被關押長達五十多天後,被非法勞教。

我被劫持到北京市調遣處,被強制長期的低頭手抱頭,不許抬頭。被逼做奴工,抗麻袋,包一次性筷子。不完成任務就被打,被電棍電,長達五十多天。那真是人間地獄,從來不讓洗澡,不讓吃飽,不讓喝水。從派出所到調遣處的一百多天的時間我的家人沒有我任何的消息,急的父親、公婆全都病倒了。後來我被關押到北京市新安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我被關在四大隊,當時的大隊長李繼榮、管班李子平等對我迫害,長期強制我們做女工,編製、刺繡、織毛衣和手套、做拖鞋。由於這些產品都是出口的要求非常嚴。眼睛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長時間幹奴工長達二十個小時,長時間不讓睡覺。我被嚴管三個月時間,被強制掏廁所,拉糞車,扛麻袋,一百多個人的水都是我打。三個月一分鐘都不讓我睡覺,被包夾人員打。我被警察指使包夾的犯人迫害,強制兩手挨著牆「飛著」,軍蹲,單腿立著,被8個包夾我的犯人打嘴巴,每個人十個,完事還讓我補上一百個,我的臉腫的跟包子似的。我被十個犯人和警察架到集訓隊,強制讓我交代資料。這一年半的時間裏我受到了非人的摧殘折磨。

結束非法勞教後,我仍長期遭警察上門騷擾。由於我堅持學法煉功,二零零六年又被昌平區「六一零」綁架到朝鳳庵洗腦班迫害五十多天。在洗腦班我被長期逼迫看給師父和大法造謠的錄像。在洗腦班長期不讓睡覺,受到非人折磨。當時我婆婆剛剛去世一週,我爸爸也有病,他得知我被關押在洗腦班病情加重,在同年十一月份去世。

在這場迫害中,我本人和家庭經受了非人的折磨和殘酷的虐待。我幾次的被非法關押和強制洗腦。我的丈夫沒人照顧,孩子上學沒人管,公公、婆婆和我父親也在我幾次的被非法關押中先後悲痛離世。

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製造者,有著不可推脫的罪責。請求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被告人江澤民予以法律調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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