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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對馬詠雁施壓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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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中共黨委書記陶維東、供水車間主任兼支部書記尤安寧等四人在供水車間會議室宣讀對法輪功學員馬詠雁的警告處分,說馬詠雁起訴江澤民是濫訴,脅迫馬詠雁不上訪、不傳播法輪功真相。

二零一五年五月底,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法輪功學員馬詠雁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並收到最高檢妥投回執。隨後七月,馬詠雁被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警察傳喚二小時,並將起訴江澤民定為「治安案件」。同時動力廠對馬詠雁進行施壓、監控、歧視、孤立等迫害,扣罰績效工資一千三百元。

二零一七年初動力廠迫於上級壓力,根據金川集團公司[2015(17)號]文件對馬詠雁做出警告處分決定(動力廠[2017(10)號]文件)。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動力廠中共黨委書記陶維東、綜合辦公室幹事徐學、供水車間支部書記尤安寧、支部幹事李永勝四人在供水車間會議室對馬詠雁進行施壓談話,宣讀了警告處分,說馬詠雁起訴江澤民是濫訴。處分決定和依據文件條款不給馬詠雁,說不公開,不入檔,不扣罰工資,這是最輕的處分。

馬詠雁剛要求看了一下處分文件,徐學就威脅說:「不許告訴你們的人,再有人給我打電話,你試試!有四個人告訴我你一見面就跟人家講法輪功。你剛一上線我就知道,你的一舉一動公安都知道!」 尤安寧詐騙說有人看見你發傳單了。馬詠雁對他們講法輪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天安門自焚是偽案。他們說對與錯不爭辯,以開除工作相威脅,脅迫馬詠雁不上訪,不以任何方式包括網絡、手機、微信、信件、真相資料等形式傳播法輪功真相,說這些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企業管理制度。

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工程師馬詠雁,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三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拘留,十六年的迫害給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十八萬元。馬詠雁女士已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她在控告書中詳述自己遭受迫害的具體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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